關於土地分割協議書(通用7篇)

隨着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協議書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關於土地分割協議書(通用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關於土地分割協議書(通用7篇)

  土地分割協議書1

甲方父母方代表: 甲方愛人見證:

乙方長子方代表: 乙方愛人見證:

丙方次子方代表: 丙方愛人見證:

丁方(女兒方)代表:

第一條本協議書中所述的兩套房屋其中一套位於,登記證書號為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乙方,本協議書中稱壹號房;另外一套位於,登記證書號為登記的房屋所有權人為甲方,本協議書中稱貳號房。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經甲乙丙三方協議,壹號房由乙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乙方享有,與丙、丁方無關;貳號房待甲方百年歸老年後其所有權、使用權由丙方繼承,與乙、丁方無關。

第三條甲方本着平等、關愛子女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等行為。

第四條經三方協議,為確保丁方將來生活有依靠,丁方有權選擇隨甲、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壹號房及貳號房的權利。

第五條貳號房在甲方使用居住期間,如需修繕、裝修等施工行為,在甲方經濟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甲方承擔;如費用過大,甲方徵得丙、丁雙方同意後,由三方共同出資,並不得有議。

第六條貳號房在甲方或甲方愛人在世之年,乙方、丙方、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經甲方同意,對本協議此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七條本協議書籤訂後甲方仍保持有權選擇壹號房或貳號方作為居住房的權利,期間甲方生、老、病、死所產生費用,由乙方及丙方按各自50共同承擔,不得以房屋折舊比例分攤。本協議書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八條本協議訂立後,甲方、丁方有權自主選擇與乙、丙雙方家庭之一共同生活,而另一方則每年都應抽出一定時間,帶上家人,到甲方或丁方選擇共同生活的一方房屋內陪甲方、丁方居住、探視或傷病照顧之義務,期間產生生活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乙方及丙方當以盡精神贍養父母、共同關心姊妹之義務,雙方酌情相互體諒補給。

第九條本房產協議書所涉及內容為甲方百年歸老後房產分割協議,除房產之外的任何有形無形財產繼承份額則以甲方口頭遺囑或書面遺囑為準,乙方、丙方、丁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肆份,每方各執壹份,自簽名之日起成立,兒媳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另:為示公證,特邀請叔輩、二人作為本次協議書籤訂旁證。

第十一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經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長子): 乙方愛人見證(長媳):

丙方(次子): 丙方愛人見證(次媳):

丁方(女兒):

叔輩旁證: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時

簽訂地點:

  土地分割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兩方共同在xxxxxxx土地一宗,為明確雙方該宗土地面積及使用中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共同受讓的位於xxx土地一宗,面積共計xxxx平方米,四至分別為: 東至:xxx;西至:xxx;南至:xxx;北至:xxx。雙方一致同意現將上述土地登記於xxx名下,現已取得了由xxx國土資源局頒發的xxx第xxx號《土地使用權證》。

2、雙方一致同意該宗土地甲、乙共有,雙方佔地的具體方位按分割線,詳見附圖為準。

3、雙方應誠實諾守本協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

4、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土地分割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丙三方共同在XXXXX受讓土地一宗,為明確各方宗地面積及使用中的權利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並願共同遵照執行:

1、甲乙雙方方一致確認,雙方共同受讓的位於XXXX 的土地一宗,面積共計XXXX畝,四至分別為: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三方一致同意現將上述土地登記於甲方名下,現已取得了由 頒發的 號《土地使用權證》。

2、三方一致同意該宗土地屬甲乙丙三方按份共有,享有比例分

別為:甲方佔 畝,乙方佔 畝,丙方佔 畝。三方已就各自受讓部分按比例向出讓人交清了全部轉讓費用。各方佔地的具體方位按如下方式劃分:

甲方:從 至

乙方:從 至

丙方:從 至

3、本簽訂後凡涉及上述土地的出租、建設、轉讓等使用和收益事項,三方應共同討論一致作出決議。如對土地的使用和收益方案無法達成一致,持反對意見的一方有權將土地按市價他人,同等條件下本協議另兩方有優先購買權。如三方意見均不一致,可協議由其中一方全部收購,擁有份額的各方各自辦理獨立土地使用權證。但給另兩方的收益帶來損失的,應予補償。

4、三方應誠實諾守本協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若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訴諸甲方住所地太原市萬柏林區人民法院解決。

5、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土地分割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明確責任和所有權,經甲乙丙三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根據當時分得土地和現在實有土地,甲方乙方丙方共同平均分公路邊土地,另外兩小處土地甲方、丙方各人一半。

經協商一致,今後不得因土地面積和位置而產生爭議今後甲方丙方不得再來分父母的土地及財產,剩餘土地及財產由鄒雲貴和鄒雲蘋協商平均分配。

經協商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贈送 土地2釐,贈送土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贈送,今後不再作為再分配面積,不得反悔。

經在場人: 為證。 以後不得反悔,如有反悔和不同意,須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背後不得搬弄是非影響家庭和諧如有搬弄

是非説冤枉話,如有發現及證人證實,由搬弄是非者承擔相應責任。

以上條款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同意,特立此據。

甲方:

乙方:

丙方:

證人:

20xx年11月25日

  土地分割協議書5

甲方:李XX,男,壯族,197X年X月X日生,文山市XX鎮XX社區XX寨XX號,身份證號:XX。

乙方:李XX,女,壯族,19XX年X月XX日生,XX市XX鎮XX社區XX寨XX號,身份證號:XX。

甲方與乙方系親哥妹關係,雙方共同母親為何XX,現年58歲,父親已經過世。甲、乙雙方於2008年8月14日分户。分户以來,現乙方已經長大成人,但沒有自己的房子,為解決乙方的住房問題,經雙方友好協調,決定就分割家庭共有的宅居地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自願將屬於家庭共同財產的位於文山市XX鎮XX社區XX寨XX號土地證號為 的宅居地分割出50平方米給乙方,作為乙方的建房用地。

2、宅居地分割後,甲方要協助乙方辦理土地證等事宜。

3、宅基地分割後,建房由乙方自主決定,甲方不得干涉,甲方在乙方建蓋房屋時應該提供必要的方便義務。

4、家庭其它財產暫時不予約定。

5、以上協議是甲乙雙本着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6、本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母親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分割協議書6

為促進家庭和諧共處,保持家庭和睦團結互助,防止家庭糾紛產生,竜家富、竜家傑、竜俊、竜家偉兄弟四人在友好協商下對家庭承包地、承包田、荒山進行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此共同遵守。

甲: 乙:丁

第一條本協議書甲 、乙、丙、丁兄弟共同協商,本着和睦、平等、合理 、自願的原則,各方必須自覺遵守。

第二條本協議所述家庭承包地、承包田、荒山的使用權由甲、乙、丙、丁共同享有。但甲方應得的土地一直以來都是由乙、丙、丁栽種。現在甲方同意自己應分的土地一次性永久轉讓給乙、丙、丁三人栽種。但乙、丙、丁三兄弟必須共同付給甲方肆萬元(40000.00元)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費。其中乙、丙、丁三人每人應付給甲方壹萬叁千叁百叁拾元(13330.00元)。乙、丙、丁三人付款給甲方後,甲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四份,每方各執壹份,自簽名之日起成立,媳婦作為見證人在本協議上簽名。

第四條本協議效力約定:除經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口頭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協議簽訂人

甲:甲方媳婦:

乙:乙方媳婦:

丙:丙方媳婦:

丁:丁方媳婦: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分割協議書7

甲方(父母方):

乙方(長子方):

丙方(次子方):

為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三方為座落於 兩套房屋(房屋土地使用證編號A房為: B房為: )今後的分配歸屬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A房為甲方現在居住用房,其土地使用權登記為甲方。

第二條 B房為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購買,(甲方出資萬元,乙方出資萬元,丙方出資 萬元),甲方擁有分配權、居住權。

第三條 本協議所屬房屋,經甲、乙、丙協商一致,B房由 方使用、居住,其所有權歸方所有,與方無關;A房待甲方百年歸老後其所有權、使用權由 方繼承,與方無關。

第四條 經三方協議,為確保甲方將來生活有依靠,甲方有權選擇隨乙、丙方共同生活、使用和居住A房及B房的權利。

第五條 甲方本着平等、關愛每個兒子的原則進行承諾,在享有上述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居住權期間,不對該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出賣、抵押等行為)。

第六條 本協議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贍養義務,也不改變乙、丙雙方對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財產繼承份額的權利。

第七條 本協議所述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丙方不得以出資為由,未經甲方同意,對A、B兩房屋作出任何處置行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每方各執一份,自三方共同簽名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 本協議效力約定:除新的三方書面協議可以改變本協議約定內容之外,任何協議或單方指定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本協議法律效力高於除新三方協議之外的任何協議及其他指定行為(包括公證文書在內)。

第九條 三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甲方(簽印): 乙方(簽印):丙方(簽印): 訂立時間: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