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補貼資金承諾書

承諾人姓名: 身份證件類型 號碼:

申請補貼資金承諾書

(配偶姓名: 身份證件類型 號碼: ) (未成年子女姓名: 身份證件類型 號碼: )

本人在申請和領取人才租房補貼的整個過程中,對下述事宜承諾: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二、本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計劃”政策;

三、本人(配偶)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賃住房、週轉房等);

四、本人的居住信息與提交的租賃合同(或租住憑證)相符;

五、本人是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僅中初級人才有此要求);

六、本人(配偶)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七、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本人將在1個月內通知本單位住房專員: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擁有了自有住房,或本人(配偶)享受了購房優惠政策(擁有住房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或接受贈與的時間為準);

(二)本人(配偶)租住了政策性住房,或享受了“孔雀計劃”政策;

(三)本人(配偶)違反了計劃生育政策;

(四)本人人才層級已經提高;

(五)租賃合同快到期需提交新合同。

本人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經核查發現本人不符合條件的,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繳交罰金。已領取了租房補貼款的,將及時退回。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申請政府補貼承諾書

我單位已安置的下崗失業人員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及崗位補貼的優惠政策條件。現向補貼審核機構作出如下鄭重承諾:

1、穩定下崗失業人員的工作崗位,及時簽訂並嚴格履行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

2、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

3、申請的補貼專款專用;

4、如實填報申請表格和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偽造證件材料、虛報冒領等欺瞞行為,自願接受下列處罰:

(1)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十四條之規定,追回違反規定使用、騙取的補貼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被騙取補貼資金10%以上50%以下的罰款或者被違規使用補貼資金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2)在新聞媒體上曝光;

(3)情節嚴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承諾單位: (印章)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承諾時間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申請穩定就業崗位補貼誠信承諾書

本單位鄭重承諾:

1、本單位按照穩定就業崗位補貼有關文件規定申報 年穩定就業崗位補貼,資料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虛報冒領行為,本單位、單位法人代表及經辦人員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所申領補貼資金全額用於職工培訓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不擠佔挪用,如有弄虛作假、截留、挪用等行為,本單位、單位法人代表及經辦人員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