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承諾書

鑑於本社團“創業、自立、獨立,豐富校園文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着重培養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實踐能力,解決學生經濟問題”的理念,我們將會遵循社團規章制度,在節假期為不打算回家的同學介紹適合的兼職工作,。同時為了加強對社團成員的管理,強化學生遵紀守法觀念,提高安全防範能力,保障人身財產安全,順利完成工作,外出學生向牽手創業協會如下承諾:

協會承諾書

一、 必須按程序完善相應的手續:需要在雙休日做兼職工作的學生,在放假之前將自己的意願上報社團,由社團負責人經過審核後再做出相應決定。

二、要自覺維護祖國利益,不參與任何有損國家尊嚴和榮譽、違背四項基本原則、危害社會秩序的活動;不參與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破壞安定團結的活動。遵守憲法和國家各項法律、規定。維護民主和法制,反對無政府主義;不從事非法傳銷活動;不參加國內外非法宗教組織和活動,

三、加強遵紀守法觀念和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注意求職、就業安全。在工作期間如果出現安全問題做以下責任承擔規定:若在出現交通、重大安全事故後,經過調查事故責任在於用人單位,則由用人單位單方面負責,社團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代表社員出面調解。若經過調查後,事故責任完全在於社團成員,責任由當事人單方面承擔。若經過調查,事故責任在於社團,則有社團各個負責人共同承擔。

四、維護公共秩序。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遠離黃、賭、毒;不盜竊公私財物;不觀看、傳播反動、淫穢、不健康書刊和聲像製品。

五、注意日常生活安全。不擅自到不明水域游泳;不擅自到水庫、懸崖等危險地帶遊玩;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無營運執照車輛、船隻;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衞生許可證的攤點就餐;遇事冷靜,通過正常渠道解決,見義智為;保管好個人財物防止失盜。

六、按時自願繳納社費,不做有損學院聲譽、社團形象的事,不作有違大學生行為準則、有違道德準則的事。在利潤分配問題上,自願、自覺遵守《寧夏大學預科部牽手創業協會規章制度》第三章第四條。

寧夏大學預科部牽手創業協會簽字:

XXX協會入會承諾書

我單位已對《xx-x協會章程》內容基本瞭解,自願加入xx-x協會並鄭重承諾:

1、擁護和遵守協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服從協會管理,關心支持本會工作,及時向本會反映意見、要求和建議。

2、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積極倡導誠實守信的良好風氣,切實規範自身的.生產經營行為。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有關標準組織生產,努力改善生產條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3、狠抓質量,確保安全。不超範圍生產,不使用和收購無證產品。食品標識真實,不銷售過期變質食品。杜絕和唾棄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以欺詐牟利,不取不義之財,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保證出廠食品安全。

4、合理定價,公平交易。在協會指導下對商品合理定價,不搞惡性競爭,相互壓價,公平交易,有序競爭,不以不正當經營手段破壞市場秩序。

5、自覺接受政府職能部門及協會對本單位的監督,對企業生產和管理工作不斷進行改進。歡迎社會監督,傾聽消費者意見,維護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

如發生違反食品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上述承諾,本單位及我個人願承擔職責範圍內的一切的責任並賠償一切相應損失。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承諾單位和協會各執一份。

承諾單位: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簽名:

承諾日期: 年 月 日

綿陽市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局

本着秉持傳承歷史文化遺產、守護精神家園的原則,以“紮實推動文化強市建設”為宗旨,堅持政府保護與民間保相結合,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促進綿陽非遺的保護、傳承與發展。現向社會承諾如下: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方針政策。

二、向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反映會員意見、建議和要求,溝通會員與政府及其他各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繫;向會員宣傳黨和政府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政策、法律、法規並協助貫徹執行。

三、收集、整理、研究綿陽非物質文化遺產各種信息資料、交流最新動態;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等方面的調研、學術論壇、學術交流,推動綿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研究體系建設和理論建設。

四、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保護方針,積極探索生產性保護的途徑,對生產性保護項目組織開展科學論證,進行業務指導。

五、組織開展對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保護單位及代表性傳承人的調查研究或專題考察,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行政管理部門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提出建議。

六、組織會員開展或配合有關部門舉辦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和經驗交流、技藝培訓、人才培訓、宣傳展示、諮詢服務等活動,加強業務聯繫與合作。

七、協助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保護單位及代表性傳承人的搶救、保護和傳承工作,組織會員參加國內外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交流會等活動,編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宣傳資料以及本會會刊。

八、協助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保護單位及代表性傳承人業務工作的開展,組織開展傳承發展與合理利用等活動。

九、開展同各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單位及代表性傳承人的聯繫與合作,進行業務技術等方面的交流和聯繫,互通信息,加強交往。

十、積極承辦綿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行政管理部門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任務,接受業務指導。

十一、全方位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發展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