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合作協議書七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合作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的合作協議書七篇

合作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發展手機短信增值業務以及有關服務,本着“友好合作、共進雙贏”之原則,經認真協商,就業務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合作內容:甲乙雙方聯合開設短信服務項目,合作項目為《_________》。雙方精誠合作,互相支持,共同發展。

2.合作區域:_________省(市)。如擴大合作範圍,必須事先告知乙方,便於乙方協調區域合作資源。

3.甲方與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動用户合作提供短信節目服務,並分享因此產生的收益。

4.甲方作為業務運營商,在市場開發和運作、推動及與用户溝通的基礎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節目。

5.甲方負責與移動運營商的合作洽談及推動業務和客户服務、進行市場推廣策劃及執行,雙方擔宣傳推廣費用;乙方負責提供節目軟件產品、節目系統維護。

6.關於產品版權: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像、聲音)的知識產權由乙方擁有。甲方未經乙方正式書面同意,不得對“節目”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和反彙編;不得對“節目”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關於收益分配帳單標準:雙方收益分配所依據的帳單標準以移動運營商所提供的本項目帳單為準,合作雙方有權要求進行對帳。

8.關於註冊用户:註冊用户資料歸甲乙方雙方所有。

9.合作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作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後雙方關係及本協議自動作廢。在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可以續簽,繼續展開合作。

第二條 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提供移動sp資質和業務代收費資源,負責新業務的測試和開通。

2.與乙方共同分享短信息節目服務項目的合作收益。並及時將乙方協商的收益部分按月、足額劃撥到乙方帳户。

3.甲方必須注意確保乙方及節目的形象與完整,不得利用節目及節目的附屬內容從事與本合同無關的活動。

4.甲方提供移動運營商(中國移動)業務計費中使用乙方短信節目用户的業務計費統計報告。

5.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短信節目進行選擇、論證、研究,最終確定可以合作的產品,進行發佈和運營。但協議簽署後,不得用“需要重新論證與研究”之名義終止本合作。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擁有短信節目(包括但不僅限於“節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碼、算法、文字、圖象、聲音)的知識產權。

2.乙方必須保證短信節目內容的合法性。對開發的短信節目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並不限於知識產權、內容性質等。

3.乙方必須根據短信節目服務的市場發展需要,處理每個項目有關更新換代、技術升級方面的工作事宜。

4.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短信息節目服務系統的日常維護工作,保證穩定運行。系統出現故障,甲方電告乙方後,必須在4小時內解決。

5.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節目的介紹、市場計劃及宣傳等文檔內容。

6.乙方負責提供合作項目的短信節目服務系統,並負責系統的安裝、調試、維護、節目的更新。

7.乙方保證信息的準確、及時。因乙方信息錯誤而產生的糾紛、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三條 價格與收益分配

1.收益分配: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淨收入(見本條第2款定義)的40%作為內容使用費。

2.淨收入:淨收入指用户在移動電話或者網站下載使用雙方合作提供的內容而支付的信息服務費總額,扣除甲方應當向移動營運商支付的短信服務通信費,扣除甲方應當向中國移動及其子公司與中國聯通及其子公司(移動運營商)支付的代收手續費。雙方均需自行繳納己方因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經營收入的各類税款。供雙方分配的淨收入計費以甲方與移動運營商的對賬單為準。

4.如因為不可抗力導致技術故障,進而影響服務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誤,以及由於移動運營商的網關造成信息延時、未成功發送等問題,從而導致消費者理解錯誤而造成的任何損失,雙方均不負責任。

5.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間,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或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協議的履行直接被影響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的'詳細情況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按照事故對協議的履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6.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1.一切由執行合同引起或者與合同有關的爭議,均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有關規定提交_________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當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仲裁裁決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向糾紛發生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3.除判決書另有規定外,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履行仲裁部分以外的合同條款。

5.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內如一方要求中止協議,須提前兩個月向另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書面通知,如果對方同意解除協議,則協議在對方在書面通知上簽字起兩個月後自動廢止。

2.經甲乙雙方方書面同意的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變更事宜,均需書面文件。

3.如乙方有與本項目合作模式相近的短信節目新項目推出,在經甲、乙雙方確認同意、以補充協議的書面確認後,按本協議之商務條款執行。

4.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本合同;但雙方為合併、整合、出售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其他造成任一方超過50%的有投票權的股權轉移的交易而轉讓本合同的情況不在此限。

5.本協議及其附件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兩份為憑。

6.對本協議內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補充應為書面形式,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為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協議期滿,如雙方不再就本項目繼續合作,任意一方應在協議期滿之日起三個月內與對方人員完成業務資料的交接,並完成財務包括但不限於資金清算、往來發票等資料的移交手續。雙方在辦理交接過程中,必須保證系統與服務正常運轉。

8.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發揮雙方優勢,促進真空相關行業的發展,本着"平等互利,共同發展" 的原

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舉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展會具體時間為: .具體地點: .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網站《ss為展會宣傳媒體,無須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

甲方在其網站ss會展信息"板塊欄目為乙方作展會的廣告宣傳,展會宣傳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ss欄目(如:真空資訊,會展信息等)宣傳此展會信息,直至展會結束.

甲方為乙方在展會版塊做logo尺寸大小( ),和文字鏈接.

甲方為乙方羣發郵件(內容由乙方提供)做為宣傳,直至展會結束.

甲方巡展期間發放乙方參觀券.

參照巡展地址

甲方為乙方製作電子期刊發給各會員單位,配合宣傳工作.

參照電子期刊地址

乙方在展會宣傳(如門票,邀請函,報紙廣告,會刊等宣傳媒體)均刊登甲方的網站《中國真空網》為媒體支持單位.

乙方為甲方在其網站上做有關的'圖標鏈接(《中國真空網》).

乙方在展會上提供展位 給甲方,供甲方在展會上作為演示區.

乙方在其展會會刊上為甲方免費刊登彩色廣告和文字介紹,內容由甲方提供.

乙方在展會結束後,贈送其展會會刊( 本).

甲方應遵守本展會《參展商手冊》中的各項條款.

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此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署後立即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

乙方:

e-mail:z

e-mail:

電話:0086-21-62778259 /62463311 電話:

熱線電話:0086-21-62463311 15900817274

傳真:0086-21-62463350 郵編:XX60 傳真: 郵編:

地址:上海市江寧路1306弄10號燕興大廈1604室 地址:

經辦人:王小姐 經辦人:

日期: 日期:

合作協議書 篇3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根據甲、丙雙方簽訂的《聯想手機合作協議xxx產品政策條款》(包含甲、丙雙方所籤全部產品合作協議),乙方願意為甲方和丙方之間的付款訂貨和貨款結算提供服務,接受甲方申請開出以丙方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兑匯票,甲方在乙方開立結算帳户,帳號: ,甲方所有銷售款項均應通過該帳户結算。

2、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章生效後, 甲方簽發經乙方承兑並由乙方寄出的銀行承兑匯票(乙方對該銀行承兑匯票的真實性負責),丙方收票後向乙方開出相應金額的《商品金額證明書》(見附件二)並加蓋公章和預留授權人簽名(預留印鑑和預留授權人簽名見附件一), 然後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以此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或者丙方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給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隨後仍應將該《商品金額證明書》原件郵寄給乙方,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後,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丙方簽發《提貨通知書》(附件三)的依據,丙方必須保證乙方收到的《商品金額證明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商品金額證明書》為丙方向乙方簽發的不可撤銷的提貨權憑證, 原件交由乙方佔管。

3、甲方每次申請開出收款人為丙方的銀行承兑匯票時,承兑保證 金的.交存可選擇如下幾種方式之一(以打√為準):

□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方式。

□甲方交存不低於銀行承兑匯票金額的 %的承兑保證金。

□甲方交存不低於銀行承兑匯票金額的 %的承兑保證金,在每次提貨時追加至相當於每次提貨金額 %的保證金。

4、在該協議項下籤發的銀行承兑匯票額度內,甲方每次提貨應提前一天向乙方和丙方提出申請,乙方據此審籤同意發貨的《提貨通知書》, 並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以此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或者乙方先將該《提貨通知書》傳真給丙方,同時從指定郵址(見附件一)發電子郵件通知丙方對該傳真件內容進行確認,並在隨後將該《提貨通知書》原件郵寄給丙方,丙方經核對該傳真件與電子郵件內容一致後,可以先以該傳真件和電子郵件的通知(二者缺一不可)作為向甲方發貨的依據,但乙方必須保證丙方收到的《提貨通知書》傳真件與原件內容一致。《提貨通知書》為乙方向丙方簽發的不可撤消的行使提貨權的憑證,原件由丙方佔管,丙方應將乙方審籤後的同意甲方提貨的《提貨通知書》專夾保管作為對帳依據。憑乙方簽發的《提貨通知書》,甲方可向丙方提貨。

5、未經乙方審籤《提貨通知書》確認,丙方向甲方供貨,不計入丙方提供給乙方佔管的《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之內。乙方《提貨通知書》審籤方式為:乙方在同意甲方提貨的通知單上由乙方指定專人簽字並加蓋“ 銀行”印章(簽字式樣及預留印鑑見附件一)。

6、對乙方審籤的《提貨通知書》,在提貨前丙方應及時與乙方所留簽字式樣及印鑑進行核實,未經核實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印鑑核對不符而予以提貨,按第5條未經乙方審籤《提貨通知書》的情況處理。

7、乙方對甲方使用《提貨通知書》提貨的情況有權與丙方核對(以乙方提供的《提貨通知書》為依據)。丙方與乙方至少每月應核對金額一次。

8、銀行承兑匯票到期前十日內,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提貨申請,乙、丙雙方核對《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若《商品金額證明書》金額大於《提貨通知書》累計金額,則此差額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乙方應在匯票到期前八日時將載明此差額的《付款通知書》(附件四)送達丙方。丙方將在兩個工作日以“《付款通知書》回執(附件五)”給予乙方書面回覆。丙方在匯票到期日前將此差額款項匯至乙方指定的帳户。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逾期付款的,丙方將不支付逾期利息。款項結清後,乙方將《商品金額證明書》退還給丙方。

9、除第8條約定的付款責任外,丙方不承擔其他付款責任。

10、三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協議,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及索賠的費用。

11、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首先由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則以訴訟方式解決。

12、本協議書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間《商品金額證明書》累計金額與《提貨通知書》項下甲方實際提貨金額的差額不得超過 萬元。若出現第8條約定的丙方付款責任,丙方在履行完相應付款責任後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協議。

13、本協議一式五份,自三方均簽章時生效, 甲方執壹份(不包括附件一), 乙、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除甲方那份不包括附件一外,本協議所附的附件一、二、三、四、五為本協議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

15、三方在此聲明並保證如下:三方均為依法成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金融機構,有權以自身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合同項下的業務經營活動,並以自身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丙方:

(蓋章)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合作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擴大拓展雙方在醫療服務領域的合作事務,開展”________療法”與”_________療法”治療______病及其併發症的臨牀實踐及科研工作,更好地為廣大患者提供安全快捷,特色有效及個性化人性化的醫療服務,順應當前的醫療改革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在________醫院聯合開展__________病的醫療、保健、科研教育合作事宜,就該合作達成以下協議:

一、醫療臨牀科研合作方面

1、甲方提供給乙方醫療場所(門診、病房)以及醫療辦公所需的條件。

2、在甲方醫院特設糖尿病及併發症(高血壓、高血脂、中風、偏癱、痛風)專科門診。

3、門診和病房收費由甲方統一負責,除特殊治療外,其他項目按醫院原來規定的收費標準。乙方不得私自收費,如發生私自收費行為,按甲方管理制度處罰。屬區醫保所得收入,甲方每___月結算一次,屬市醫保收入所得,每___月結算一次,屬自費收入每半個月結算一次,並將收入款項按時轉入乙方賬户。

4、乙方專科門診所需要的專科特殊藥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監督下采購。使用的藥品甲方按”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進行管理,驗貨入庫,專帳專供,如發現偽劣藥品所造成一切後果,概由乙方負責。

5、乙方收治醫保病人,必須符合______區、市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收費,若有違法規定收費受處罰的,一切責任有乙方承擔。

6、乙方派出醫療專家並提供醫療技術,聘用有執業資格的醫生和護士參與醫療。所聘人員工資、福利及各項保險金由乙方負責。

7、乙方專科門診需醫療廣告,甲方協助辦理有關手續,但廣告費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違規廣告,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在診療過程中,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若發生醫療糾紛,甲方協助調解,乙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二、收入分配方面

1、共同管理,獨立核算。藥品及其他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檢查項目(包括X光、心電圖、B超、檢驗科的全部檢驗項目)按甲乙雙方__:___分成;水電費按實際使用面積分擔,每月乙方繳納___元;日常辦公費和電話費乙方自行解決;其他費用(包括招待費、禮品費等)乙方不承擔。

2、雙方協議:甲方按醫療業務總收入的.____%,提取管理費(以人民幣為結算貨幣)。

3、甲方必須按約定方案,按時付乙方的收入,以利乙方的資金週轉。若甲方超過____天不按時付款,則算甲方違約需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按每天拖欠總金額的____%計算。若甲方超過____個月沒有按時付款,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取消雙方的醫療合作。

以上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無故終止。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和事件導致雙方無法合作,可協商終止協議。互不賠償損失,雙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責任。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有效期_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即生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代表: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聯繫地址:

聯繫電話: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認定甲方為_________配送中心;雙方本着公平、誠實、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本協議,並就有關合作事項,簽訂協議內容如下:

一、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通過網絡得到購花訂單。

2.無償為甲方提供上網培訓,協助甲方入網建站。

3.無償為甲方進行網絡宣傳。

4.監督甲方的業務,對客户服務作不定期抽查,以保障客户服務質量。

5.對於甲方提出的各種疑問作出快速解答。

6.乙方負責接收消費者訂單,完成訂單確認、到款確認、發貨地址確認與收貨人確認,並形成配送訂單,然後及時轉交甲方,但不提供甲方所配送之產品的發票。

7.乙方負責在網上銷售過程中與銀行等部門合作,完成網上支付的前台與後台的服務。

8.乙方需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方式與甲方進行財務結算。

9.甲方條件允許時,乙方可為其免費建設網站;並幫助其正常運行工作為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維護_________的品牌形象。

2.協助乙方確定各季節銷售花價。

3.嚴格按照客户訂單及乙方擬訂服務手冊對客户服務,並保障服務質量。

4.大力配合_________的各種宣傳活動。

5.組織上網宣傳材料。

6.甲方在協議有效期內,保證不在加入或參與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企業的代理、陪送等類似合作。

7.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保證其為乙方提供的相關認定資料和產品資訊真實可靠。

8.甲方保證其陪送產品質量,承擔因產品質量問題引起任何糾紛或賠償的責任。

9.甲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消費者履行如產品退換或售後服務等義務。

10.甲方保證按照消費者的訂單要求以及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按時向消費者提供產品或服務。

11.甲方需在接到乙方的配送訂單後,按照乙方的配送訂單要求為消費者配送產品,並向乙方提供產品發票。甲方在發貨後2小時內通知乙方發貨情況;並完成整個配送過程。如因產品缺貨等情況無法發貨,必經乙方同意後,方可使用替代花材(原則是同等價格、相同寓意、不失造型);並在配送訂單上作出書面註明,否則由此造成的糾紛或賠償等完全由甲方承擔。

三、結算辦法:

折扣計算:正常折扣為甲乙雙方對正常產品銷售額(以甲方接到乙方配送訂單的產品銷售額為準)的分配係數。銷售額的_________%為甲方給予乙方的折扣。

到貨確認:乙方將根據以下方式之一確認消費者收到所購產品,並依此作為向甲方進行結算的憑據:消費者向乙方確認到貨的文字函件或電子郵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由消費者簽收的配送單原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由遞送單位(郵局、遞送公司等)出具的含相應貨品保險內容的承運單原件。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無條件再次發貨的聲明,該聲明將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結算時間:_________與各連鎖店每期結算一次,每期時限為十五個工作日,總站會在站點貼出上期數據,包括各連鎖店應完成、實完成鮮花遞送金額和應收實收貨款金額。各店確認無異議後,於每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日前與總站完成帳目結算。

四、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務期為_________年。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在結清有關費用後簽定延續合同。

五、合約的修改、解除及終止: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任何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書面的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才能以書面作出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果雙方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有協議繼續有效。解除和約時,須由解約方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一週內雙方停止新業務往來,三週內清理完已合作業務的款項,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保密條款:

本協議內容以及乙方的銷售計劃、折扣約定和市場策略均為乙方的有價值的商業祕密,甲方保證不向媒體或任何第三人泄露這些商業祕密,也不為本合同規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這些祕密。雙方應在自己的職權範圍內製定有關制度,以保證各自的職員履行保密義務。一旦發現對方的商業祕密有泄露的跡象,應立即通知另一方,並儘可能地採取救濟措施,使損失達到最小。

在本協議終止時,雙方應向對方交還(或根據雙方的要求銷燬)對方有關的全部資料及其備份並繼續負有保密的義務,直到對方將其公開為止。本條款在本協議終止後繼續有效。

七、條款的完整性:

甲、乙雙方均承認,已閲讀過本協議,並同意:本協議為雙方關於合作事宜的所有協議和約定的全部記載,並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頭的或書面的約定、意向書與建議。未經雙方書面修訂,不得對本協議加以變更。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八、爭議解決: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守約方法院或_________法院解決。

九、附則: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如雙方同意續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30日內簽署書面的續約協議。如逾期未能簽署,則本協議在到期後自動終止。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協議書 篇6

序言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達成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的意願;

雙方同意,本着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通過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

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標

本協議目標為:

一、 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

二、促進雙方貨物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

三、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

第二條 合作措施

雙方同意,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加強海峽兩岸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税和非關税壁壘。

二、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資保護,促進雙向投資。

四、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產業交流與合作。

第二章 貿易與投資

第三條 貨物貿易

一、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貨物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物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儘速完成。

二、貨物貿易協議磋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關税減讓或消除模式;

(二)原產地規則;

(三)海關程序;

(四)非關税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性貿易壁壘(TBT)、衞生與植物衞生措施(SPS);

(五)貿易救濟措施,包括世界貿易組織《關於實施1994年關税與貿易總協定第六條的協定》、《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保障措施協定》規定的措施及適用於雙方之間貨物貿易的雙方保障措施。

三、依據本條納入貨物貿易協議的產品應分為立即實現零關税產品、分階段降税產品、例外或其他產品三類。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貨物貿易協議規定的關税減讓承諾的基礎上自主加速實施降税。

第四條 服務貿易

一、雙方同意,在第八條規定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儘速完成。

二、服務貿易協議的磋商應致力於: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眾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

(二)繼續擴展服務貿易的廣度與深度;

(三)增進雙方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

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服務貿易協議規定的開放承諾的基礎上自主加速開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

第五條 投資

一、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針對本條第二款所述事項展開磋商,並儘速達成協議。

二、該協議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建立投資保障機制;

(二)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

(三)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

(四)促進投資便利化。

第三章 經濟合作

第六條 經濟合作

一、為強化並擴大本協議的效益,雙方同意,加強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合作:

(一)知識產權保護與合作;

(二)金融合作;

(三)貿易促進及貿易便利化;

(四)海關合作;

(五)電子商務合作;

(六)研究雙方產業合作佈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項目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產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

(七)推動雙方中小企業合作,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八)推動雙方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

二、雙方應儘速針對本條合作事項的具體計劃與內容展開協商。

第四章 早期收穫

第七條 貨物貿易早期收穫

一、為加速實現本協議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一所列產品實施早期收穫計劃,早期收穫計劃將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開始實施。

二、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雙方應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穫產品及降税安排實施降税;但雙方各自對其他所有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普遍適用的非臨時性進口關税税率較低時,則適用該税率;

(二)本協議附件一所列產品適用附件二所列臨時原產地規則。依據該規則被認定為原產於一方的上述產品,另一方在進口時應給予優惠關税待遇;

(三)本協議附件一所列產品適用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是指本協議第三條第二款第五項所規定的`措施,其中雙方保障措施列入本協議附件三。

三、自雙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達成的貨物貿易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附件二中列明的臨時原產地規則和本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規則應終止適用。

第八條 服務貿易早期收穫

一、為加速實現本協議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四所列服務貿易部門實施早期收穫計劃,早期收穫計劃應於本協議生效後儘速實施。

二、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一方應按照附件四列明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減少或消除實行的限制性措施;

(二)本協議附件四所列服務貿易部門及開放措施適用附件五規定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三)自雙方根據本協議第四條達成的服務貿易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附件五規定的服務提供者定義應終止適用;

(四)若因實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對一方的服務部門造成實質性負面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要求與另一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

第五章 其他

第九條 例外

本協議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為妨礙一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第十條 爭端解決

一、雙方應不遲於本協議生效後六個月內就建立適當的爭端解決程序展開磋商,並儘速達成協議,以解決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二、在本條第一款所指的爭端解決協議生效前,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應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或由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適當方式加以解決。

第十一條 機構安排

一、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一)完成為落實本協議目標所必需的磋商;

(二)監督並評估本協議的執行;

(三)解釋本協議的規定;

(四)通報重要經貿信息;

(五)根據本協議第十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本協議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二、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本協議相關的事宜,並接受委員會監督。

三、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四、與本協議相關的業務事宜由雙方

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負責聯絡。

第十二條 文書格式

基於本協議所進行的業務聯繫,應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第十三條 附件及後續協議

本協議的附件及根據本協議簽署的後續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

第十四條 修正

本協議修正,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議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終止

一、一方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本協議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終止。

二、本協議終止後三十日內,雙方應就因本協議終止而產生的問題展開協商。

本協議於六月二十九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中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合作協議書 篇7

甲方:河南泰易達工貿有限公司

乙方: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校園風向標社團為了實現優勢互補,共同開發大學生市場的目的,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作為甲方的校園代理商事宜。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協議,並遵照執行。

第一條 總則:

(一)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共同達成本協議書的全部之條款,並能共同守約執行。

(二)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開展宣傳、銷售、商品配送工作,本協議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第二條 合作方式

(一)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可以甲方名義開展協議範圍內的產品銷售、推廣、配送工作。

(二)雙方的合作形式為:甲方在接到客户訂單後,乙方負責在本校區內進行商品訂單的配送,並保證三十分鐘內送貨到客户手中。

(三)合作期間,所有客户的貨款均為乙方代收,甲方可根據銷售量定期向乙方索要乙方為甲方代收的貨款,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在初期合作期間,定為次日上午十一點之前,乙方向甲方上交當天的營業代收款。隨着銷售額的上升,可定為每天的下午六點之前上交當天營業代收款,次日的`十一點之前,乙方向甲方上交當日下午六點之後的營業代收款。甲方都應出具相應的收據)

(四)乙方所代理的區域為: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東校區。

(五)甲方支付給乙方相應報酬。

(六) 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擴大代理需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作出評估,結果將於乙方提出申請的五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

第三條 甲方權利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對乙方不正確的宣傳、推廣行為、商品配送方式給予糾正,若乙方拒不配合甲方的相關要求,甲方可以隨時中止本協議而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 甲方必須按時、按量給予乙方返點報酬。

(二) 免費為乙方提供推廣所需要的資料。

(三)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免費的培訓。

(四) 甲方對所售產品承擔質量保證和規定的售後服務責任。

第五條 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甲方授權的一切推廣工作。

(二)要求甲方支付返點報酬。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第六條 乙方義務:

(一)應推動所代理區域內開展如海報、展台、流動介紹、宣傳活動等各種形式的宣傳、促銷活動。

(二)應做到在接到客户訂單後,三十分鐘免費送貨上門,微笑服務。並能按照公司要求,回答客户的相關問題,維持提高甲方企業形象。

(三) 應及時反饋代理區域內對代理的產品的試用、評價信息,並對甲方銷售政策與推廣方案提出可行的、合理的修改意見。

(四) 協助甲方對所經手產品進行售後服務和回訪工作。

(五)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完整、真實的證件資料以供查驗並提供必要的個人信息資料。

第七條 報酬

一 報酬的額度,經雙方協議,本合作的報酬以實際銷售額的量為參考,乙方每月完成銷售額五萬元以下(含五萬),按照百分之八進行提成。每月完成銷售額五萬以上,按照銷售額的百分之九進行提成。、

二 報酬的支付

甲方應於合作每滿一個月後的七天內及時的給予報酬。支付方式以銀行打款為主。乙方應提供相應的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的銀行卡卡 號。

第八條 協議解除與終止

(一) 在雙方不違反協議規定的情況下,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兩週以書面(口頭)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協議,雙方清算完畢,本協議即行解除。

(二)若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方可提出解除本協議:

1.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2.合作過程中一方存在重大隱瞞與欺騙行為,致使合作無法繼續的;

3.一方出現違法行為的;

(三)協議終止有關事宜

本協議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在代理協議終止後未經甲方許可仍以甲方名義從事相關活動,甚至擾亂銷售市場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向甲方及被騙客户致歉、賠償甲方名譽與經濟損失等。

(二)甲方不履行協議義務或違反協議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協議,或者未經甲方許可,以甲方名義從事相關商品但非甲方提供商品的銷售的,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 其他

(一)甲乙雙方就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月,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協議將自動延續至下一個月,但三個月內雙方沒有簽署新的協議,雙方合作關係自動失效。

(三)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對外不作為任何身份證明。

(四)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所有內容保密的義務。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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