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林中文(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毛志全和毛學平(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甲方提供位於電白縣旦場鎮平湖管區榕樹下村牛桅嶺果園一塊(荔枝、龍眼樹約共壹仟陸佰枝),與乙方合夥經營。
一、合夥方式:甲方提供果園裏所有果樹及設施(包括房子、水池及糞池)和一次性投資叁仟元人民幣作為購買果樹促梢基肥費用(含運費,在乙方進入果園實施生產管理後購買)。乙方負責生產管理並提供生產管理上所需的一切物品和所有費用。
二、果品收成後,按甲、乙各得50%分成。分成有兩種可能:(1)若一次性售果——俗稱“售小果”,則把出售所得款按甲、乙各得50%分成;
(2)若出售熟果——俗稱“自賣果”,則把出售所得款扣除 “自賣果” 的所有費用(包括人工費、搭棚費、生活費、運輸費等)後,所餘款按甲、乙各得50%分成。
三、合夥協議自簽字後20天內,乙方如不進入果園實施生產管理,則甲方收回果園及投資,本協議作廢。
四、合夥經營期間,果樹可以合理間伐,但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後進行;果園內設施的更改、變動等,必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方可進行。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曰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00九年 月 曰
共同經營果園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身份證: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着公平合理,互惠互利,依法自願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責任
1、甲方負責提供開發建設果園用地,計劃200畝,分期實施,第一期開發溝東地塊約100畝。
2、甲方負責土地整理及土地整理費用,乙方技術協助。
3、甲方負責苗木,苗木栽植及費用,乙方指導栽植。
4、甲方負責提供灌溉設備。
5、甲方負責提供果園生產用機動車一輛(小四輪),乙方負責使用和使用費用(維修費、用油費),乙方在使用機械過程中如發生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負全責。
6、甲方負責為乙方修建生產生活用房。
7、甲方負責園區內作業路的修築及費用,乙方協助。
8、甲方負責園區防護林建設及費用,乙方協助。
9、以上8條的基礎設施和固定資產均由甲方所有,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提供合同內規定的相關設施、設備。甲方如有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權力和責任
1、乙方負責果園苗木栽植後的全程管理、管護及管理、管護
費用,肥料農藥除外。
2、乙方負責果樹修剪、整形,保證果樹樹形合理、正確、科學、技術實施要及時,要到位。
3、乙方負責及時科學的防治病蟲害及費用,其中農藥由甲方負責,確保果樹無病蟲害現象。
4、乙方負責適時施肥、灌水及費用,其中肥料由甲方負責。施肥每年春秋兩次,灌水適情而定,確保果樹樹勢強壯、旺盛、不脱肥、不缺水。
5、乙方負責果園內田間除草及其費用,除草要及時,確保果園內無雜草。
6、乙方負責梯田和水盆的維修、整形及其費用,確保梯田、水盆、果樹處於科學正常狀態。
7、乙方不得在果園樹空種植高棵作物,作物種植遠離果樹,最近不能低於90釐米,樹空的收入歸乙方所有,樹空的種植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8、乙方在果園進行生產時,不得損傷果樹,不能使果樹遭受藥害。
9、以上8條乙方必須認真履行,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責令仍不執行,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或採取其他解決辦法,所造成的後果和損失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合作期限
1、第一輪合作期限為3年,即從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2、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根據果園當時管理狀況,雙方共
同友好協商,續簽第二輪合作協議。
3、第一輪合作的第三年,如果果園樹空不能種植,甲方將以其它地塊50畝無條件交付給乙方無償使用一年。
四、獎懲制度
1、第一輪到期後,經甲、乙雙方共同邀請相關技術人員或專家,對乙方所管的園果、果樹進行全面評價,評價結果如果達到特級標準,甲方獎勵乙方每株5元,如果達到一級標準,獎勵乙方每株2元,如果達到二級標準,分文不獎,如果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果園租地費,按果園實際面積計算,每畝每年500元。
2、如果乙方合同期未滿,中途無故退出合作,乙方應賠償甲方5萬元。
五、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六、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信守。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共同經營果園合作協議 [篇3]
發包方(下稱甲方):
承包方(下稱乙方):
為了發展臍橙生產,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大吉山鎮馬安村蛇仔坑的果園46畝承包給乙方,臍橙樹1840株;……。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10年,從2015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月1日(陽曆)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2015年起,每年上交承包費4600元。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後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1月1日(陽曆)以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5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現有的工具。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 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塗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 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 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 糟蹋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
5.在承包期內,果園範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8∶
2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後,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價格。
6.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羣眾,以防發生事故。
7.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並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3萬元。
2.甲方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
3.由於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1000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逾期1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1%的違約金,並限 期一個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 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爭議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
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後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共同經營果園合作協議 [篇4]
_________縣_____公社(鄉)_______大隊(村)___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大隊(村)_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展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和中央(83),(84)一號等有關文件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
承包期為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從一九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到一九___年____月_____日止.
三,林木收益分配
⒈ 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幼林實行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成.
⒉ 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得_____成.
⒊ 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成,乙方得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四,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⒈ 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⒉ 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⒊ 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五,雙方的義務
⒈ 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⒉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其他毀林行為.
⒊ 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但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⒋ 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地分配給乙方.
⒌ 承包期內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__%.
六,獎懲
⒈ 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⒉ 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____%的違約金.
⒊ 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八,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公社管委會(鄉政府),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
…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生產隊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縣____________公社(鄉)__________大隊(村)
_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____(蓋章或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