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發票的不慎丟失往往導致當事人無法及時報銷,那麼一旦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發票在報銷前丟失及時處理辦法,希望大家喜歡!

報銷發票丟失如何處理

  報銷發票丟失處理辦法

一、發票開出未認證:‍‍‍‍‍‍‍‍‍‍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到主管税務機關(正常)認證,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並用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開票方和税局無需特殊處理。‍‍‍‍‍‍‍‍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到主管税務機關認證,將專用發票發票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無需開票單位作任何處理,税局在認證時以發票聯作為抵扣認證依據。‍‍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憑該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已報税證明單》,經購買方主管税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作為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憑證。開票方需要複印發票複印件,並由開票方税局開具《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已報税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説,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税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併進行處理。‍‍‍‍‍‍‍‍‍‍‍‍

二、發票開出已認證:‍‍‍‍‍‍

‍‍‍‍‍‍1、丟失發票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作記賬憑證,使用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 ‍‍2、丟失抵扣聯的處理: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其他無需作單獨處理。‍‍

‍‍3、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的處理:開票方需要複印發票複印件,並由開票方税局開具《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已報税證明單》;再由收票方主管税務機關審核同意後,才可作為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憑證。‍‍‍‍

‍‍‍‍4、丟失記賬聯的處理:一般來説,如果發票開出後尚未寄出,可(開票單位)將發票的發票聯複印,作為記賬憑證;若已寄出,則從金税卡中重新打印一次,作為記賬憑證。無需税局和收票單位作任何處理。‍‍‍‍

‍‍‍‍5、丟失全聯次處理:一般是結合3和4的處理方式合併進行處理。‍‍

‍‍ 開票方和收票方應完善發票管理和保管傳遞制度,保證發票在各個範圍內不遺失;選擇適當的發票傳遞方式,如專門送達或其他安全的郵遞方式進行傳送,並及時跟蹤,保證發票在傳遞過程中的安全。‍‍‍‍‍‍‍‍‍‍

  ‍增值税發票丟失處理

第一步:在中國税務報刊登遺失聲明

第二步:開票方辦理掛失,接受處罰。所需資料以最新辦税指南為準。

第三步:事後處理:

1.增值税專用發票

(1)一般納税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購買方可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税務機關出具的《丟失增值税專用發票已報税證明單》,作為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憑證;

(2)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購買方憑銷售方提供的相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進行認證,認證相符的可憑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及銷售方主管税務機關出具的《證明單》,作為增值税進項税額的抵扣憑證。專用發票記賬聯複印件和《證明單》留存備查。

(3)一般納税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抵扣聯,如果丟失前已認證相符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如果丟失前未認證的,可使用專用發票發票聯認證,專用發票發票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4)一般納税人丟失已開具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可將專用發票抵扣聯作為記賬憑證,專用發票抵扣聯複印件留存備查。

(5)對增值税專用發票所有聯次均丟失的,按購買方拒收由銷貨方申請《開具紅字發票信息表》後再重新開具藍字發票。

2.增值税普通發票

銷售方丟失了增值税普通發票的記賬聯,到中國税務報刊登遺失聲明、去税局掛失後,若能取得購買方的發票聯複印件,可以使用發票聯複印件記賬。

購貨方丟失了增值税普通發票的發票聯,銷貨方在登報辦理髮票掛失後,可以把記賬聯複印件給購貨方做賬。其複印件上加蓋納税人的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