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以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過程中取得的
增值額為課税對象徵收的一種税。
(一)關於增值額--理論增值額
增值額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新創造的價值,即V+M。
(二)法定增值額
法定增值額是指各國政府根據各自國家的國情、政策要求,在增值税制度中人為確定的增值額。
法定增值額不一定等於理論增值額,不一致的'原因:各國在扣除範圍上,對外購固定資產處理方法不同。
二、增值税的類型(三種)
區分標誌——扣除項目中對外購固定資產的處理方式不同
1.生產型增值税(我國1994-1-1至2008-12-31)
2.收入型增值税
3.消費型增值税 (我國從2009-1-1日起執行)
三、增值税的性質及原理
(一)增值税的性質
1.以全部流轉額為計税銷售額
2.税負具有轉嫁性
3.按產品或行業實行比例税率
(二)增值税的計税原理
1.按全部銷售額計税,但只對其中的新增價值徵税
2.實行税款抵扣制
3.税款隨貨物銷售逐環節轉移,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税款
四、增值税的特點及優點
(一)增值税的特點
1.不重複徵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徵
2.逐環節徵税,逐環節扣税,最終消費者承擔全部税款
3.税基廣闊,具有徵收的普遍性和連續性
(二)增值税的優點
1.能夠平衡税負,促進公平競爭
2.既便於對出口商品退税,又可避免對進口商品徵税不足
3.在組織財政收入上具有穩定性和及時性
4.在税收徵管上可以互相制約,交叉審計,避免發生偷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