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運代理的工作內容

貨代,從字面來看是貨物代理的簡稱,從工作內容來看是接受客户的委託完成貨物運輸的某一個環節或與此有關的環節,涉及這方面的工作都可以直接或間接的`找貨代來完成,以節省資本。根據貨物的不同也有海外代理,貨代的一般工作主要包括貨物進出口、貨物監裝、監卸、拼箱拆箱和海外的運輸等等。

國際貨運代理的工作內容

  出口:(出口商)

(1) 做外匯交易;

(2) 支付運費及其它費用;

(3) 收取已簽發的正本提單,並付發貨人;

(4) 安排貨物轉運;

(5) 選擇運輸路線、運輸方式和適當的承運人;

(6) 向選定的承運人提供攬貨、訂艙;

(7) 稱重和量尺碼;

(8) 安排保險;

(9) 將貨物的港口後辦理報關及單證手續,並將貨物交給承運人;

(10) 提取貨物並簽發有關單證;

(11) 研究信用證條款和所有政府的規定;

(12) 包裝;

(13) 儲存;

(14) 通知收貨人貨物動態;

(15) 記錄貨物滅失情況;

(16) 協助收貨人向有關責任方進行索賠。

  進口(進口商)

(1) 提貨和付運費;

(2) 安排報關和付税及其它費用;

(3) 安排運輸過程中的存倉;

(4) 報告貨物動態;

(5) 接收和審核所有與運輸有關的單據;

(6) 向收貨人交付已結關的貨物;

(7) 協助收貨人儲存或分撥貨物。

貨代作為貨主和承運人之間的橋樑,它不僅是多少聯運的經營人,同時還收取貨物並簽發多式聯運提單,承擔承運人的風險責任,對貨主提供一攬子的運輸服務。

  貨代的歷史

國際貨代行業建立於十世紀,早期為報關行,大部分從業人員是從國際貿易企業而來,高素質人才,貨主的相當一部分國際貿易業務和運輸事宜都由其辦理,隨着貿易發展,逐漸派生出一個專門行業,在貨代發展過程,部分國家曾經試圖取消它,讓貨主直接與承運人發生業務關係,減少中間環節,但都失敗了,由於構成國際貨運市場的貨代、貨主、船代、船東(或其他運力)四大主體,與港務碼頭、場、站、庫等客體不能相混,兼營、交叉經營,會使國際貨運市場競爭秩序出現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