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企業內訓變得壓力山大?

企業培訓員工的理所應當的事情,然而,有些企業卻因為怕員工培訓完就離職而讓他們簽訂培訓協議。協議規定:

為什麼企業內訓變得壓力山大?

員工接受培訓的第一年離職的,賠償培訓費用的80%,第二年離職的賠償培訓費用的60%,第三年離職的賠償培訓費用的40%,第四年賠償20%,第五年則不需要賠償了。任何人如不簽訂培訓協議,一律不得享有晉升、加薪等權利。

企業的`培訓有的是請專業的講師到內部培訓,有的是員工外出學習,此規定一出,員工炸開了鍋。員工認為這樣的規定讓培訓變得對自己的工作毫無幫助,反而還影響了正常的工作進度。如今這樣的培訓用來綁住自己,拒籤是理所當然的。

結果是,企業董事長要求所有的員工都簽訂協議,如果員工不聽話,就清理出公司。從此,企業培訓變成了一種負擔,對公司和對員工來説都是如此。

為解決這一問題,來自全國各地的人力資源轉嫁給出來自己的想法。

  補上“感情”這一關

簽訂培訓協議本是合理又合法的事情,為什麼會如此強烈地引起員工的反感?原因在於,法和理之間,還有一個情字。因此,公司要做的,是補上“感情”這關。

首先,公司支持員工培訓,是要鼓勵員工不斷提升自己從而提升業績,促進公司發展。這個良好的出發點,要跟大家明確,宣導到位,讓大家充分感覺到公司是為員工着想的,在公司是有奔頭的。

其次,要建立信任的氛圍。我相信,員工反對的一大理由是:感覺不被公司信任。不被信任,員工就會計較,會計算自己服務一年為公司賺多少。一計算,員工的心就跑了。所以公司在訂規矩時,要多徵詢員工意見,講明白公司的期望。同時也要明確表示,培訓協議表面看似對員工不利,但實際上能使公司在員工培訓上毫無後顧之憂,從而加大對培訓的投資,更有利於員工的發展,是一件雙贏的事。這樣的協議,並不是為了約束那些與公司共同成長的人,而是規避一小部分人鑽空子的風險。

再次,要讓員工感受到培訓的價值,培訓後能將所學用於工作中,感到自己能力的提升與效率的提高,甚至體現在績效上。

此外,公司也要明確什麼樣的培訓才需要訂立培訓協議,讓員工權益與責任相當。如果是崗前培訓、安全培訓等本屬公司責任的職業培訓,或者小金額的培訓,則不宜簽訂培訓協議。

總之,企業需要將員工當“人”看,而不是單純將他們當成的生產的產品的工具,讓員工真正參與到管理中來,培養他們主人翁的精神,才能更要的履行自己的權力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