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新規4月1日起實施

4月1日起,有“駕考新規”之稱的公安部的139號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以下簡稱139號令),正式開始施行。本次的駕照新規調整多達45處,如何掌握這些新變化呢?下面總結的12個重點您應當知道。和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駕照新規4月1日起實施

重點1 《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正式推行

申請人辦理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經過身份驗證後,可以通過網上提交申請,讓羣眾辦理業務更加方便。

重點2 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學生可申領A證

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A1)、牽引車準駕車型(A2)的,在20週歲以上、50週歲以下。

重點3 放寬殘疾人申領駕駛證的身體條件

增加了單眼可以考證的條款,放寬了手掌條件,更加明確了下肢條件。

重點4 異地駕考全面放開,實施自主約考

取消户口所在地限制,可以在居住地申請全部準駕車型,也可以換證,考試也可以自行安排考試地點和時間。實現了駕考社會資源平等享有,駕培競爭全國化。

重點5 城市公交車駕駛證可以直接增駕大型客車

增加了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A3)資格5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5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可直接申請增駕大型客車準駕車型(A1)。(詳見139號令第十五條)同時,也增加了申請駕駛城市公交車準駕車型(A3)的限制。

重點6 增加持境外駕駛證在內地申請換證的限制條件

內地居民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取得該機動車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不足3個月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重點7 C1、C2 駕駛證可以自學直考

C1、 C2駕駛證可以自學直考這絕對是真的。但是,有很多條件限制,千萬不能隨便練車,要攜帶“學習駕駛證明”、要安裝規定裝置、要有專業人員跟車指導、要按規定的時間和路線學習、不得搭載其他無關人員。

重點8 未違法被註銷的駕駛證可直接申請原準駕車型

只要不是因為發生了違法行為被吊銷和撤銷的駕駛證,是因為超期、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原因被註銷的,有機會直接恢復原準駕車型。

重點9 適應“互聯網+”特點,具備條件的考生可以一次性預約並參加科目二、三的'考試。

有條件的地方,申請人可以同時預約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預約成功後可以連續進行考試。

重點10 每年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年齡由原來的60週歲放寬至70週歲

重點11 放寬申請增加被註銷的準駕車型的條件限制

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後,申請增加被註銷的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週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重點12 明確了身體條件證明的有效期

身體條件證明自出具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