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公共基礎複習筆記:存款業務

導語:存款是存款人基於對銀行的信任而將資金存入銀行,並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存款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是銀行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考試知識吧。

銀行從業公共基礎複習筆記:存款業務

  1.個人存款業務

個人存款又叫儲蓄存款,是指居民個人將閒置不用的貨幣資金存入銀行,並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

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1999年11月1日起,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儲蓄機構取得的人民幣、外幣儲蓄存款利息,應當繳納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利息税税率為20%,由存款銀行代扣代繳。自2007年8月15日起,利息税税率調整為5%。

《個人存款帳户實名制規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規定。

  (1)活期存款

客户憑存摺或銀行卡及預留密碼可在銀行營業時間內通過銀行櫃面或通過銀行自助設備隨時存取現金。

活期存款通常1元起存,部分銀行的客户可憑存摺或銀行卡在全國各網點通存通兑。

①計息金額

存款的計息起點為元,元以下角分不計利息。利息金額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數四捨五入。分段計息算至釐位,合計利息後分以下四捨五入。除活期存款在每季結息日時將利息計入本金作為下季的本金計算複利外,其他存款不論存期多長,一律不計複利。

②計息時間

從2005年9月21日起,我國對活期存款實行按季度結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付息。

  ③計息方式

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兩種存款外,國內銀行的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6個存款種類,只要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限檔次存款利率上限,計、結息規則由各銀行自己把握。

銀行除仍可沿用普遍使用的每年360天(每月30天)計息期外,也可選擇將計息期全部化為實際天數計算利息,即每年為365天(潤年為366天),每月為當月公曆的實際天數。

上述6種存款具體採用何種計息方式由各銀行決定,儲户只能選擇銀行,不能選擇計息方式。

人民幣存款計息的通用公式:

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

人民幣存款利率的換算公式:

日利率(‰0)=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

l 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帳户餘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目前,各家銀行多使用積數計息法計算活期存款利息。

計算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

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餘額合計數

l 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目前,各家銀行多使用逐筆計息法計算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

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