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閒置土地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在中級經濟師中的知識點有哪些吧。
【本節考點】
1.閒置土地的認定
2. 閒置土地的處置方式
【本節內容精講】
【考點】閒置土地的認定★★★
閒置土地是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超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國有建設用地。
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佔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1/3或者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以認定為閒置土地。
動工開發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後,需挖深基坑的項目,基坑開挖完畢;使用樁基的項目,打入所有基礎樁;其他項目,地基施工完成1/3。已投資額、總投資額均不含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劃撥價款和向國家繳納的相關税費。
▲本知識點結束
【考點】閒置土地的處置方式★★★
(一)因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閒置土地的處置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屬於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動工開發延遲:
①因未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期限、條件將土地交付給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致使項目不具備動工開發條件的;
②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依法修改.造成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不能按照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用途、規劃和建設條件開發的;
③因國家出台相關政策,需要對約定、規定的規劃和建設條件進行修改的;
④因處置土地上相關羣眾信訪事項等無法動工開發的;
⑤因軍事管制、文物保護等無法動工開發的;
⑥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其他行為以及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的土地閒置。
屬於上列情形之一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應向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供土地閒置原因説明材料,經審核屬實的,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協商,選擇下列方式處置:
(1)延長動工開發期限。延長動工開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2)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
(3)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從安排臨時使用之日起,臨時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兩年。
(4)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5)置換土地。
(6)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其他處置方式。
(二)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行為造成閒置土地的處置
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行為造成的土地閒置,按照下列方式處置:
(1)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徵繳土地閒置費。
(2)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真題:2011年單選】已動工開發建設、但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土地,可以認定為閒置土地。
A.25%
B.30%
C.33%
D.50%
【答案】A
【解析】已動工開發但開發建設用地面積佔應動工開發建設用地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額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開發建設滿一年的國有建設用地,也可認定為閒置土地。
【例題:單選】下列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行為造成的閒置土地處置方式中,正確的是()。
A.未動工開發不滿一年的,按土地出讓價款的20%徵繳土地閒置費
B.雙倍追加閒置期間的土地出讓金
C.依法收回閒置土地納入政府土地儲備
D.落實項目資金延長動工開發期限
【答案】C
【解析】 A應為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
【真題:2014年單選】對因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的閒置土地,處置方式是()。
A.自動延長動工開發期限2年
B.辦理有關手續後再開發建設
C.為土地使用者置換其他等價土地
D.確定新的土地使用者且不給予原土地使用者補償
【答案】C
【解析】考察因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閒置土地的處置方式。因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造成閒置土地的處置方式:延長動工開發期限,單最長不得超過一年;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置換土地;其他處置方式。本題中,C説法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