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许经营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特许经营合同1
甲方:南昌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嘉乐汉堡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嘉乐汉堡”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嘉乐汉堡”全套VI视觉系统、“嘉乐汉堡”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嘉乐汉堡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
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市 (县)区,开设“嘉乐汉堡” 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
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
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
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
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
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
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嘉乐汉堡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
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
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
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嘉乐汉堡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
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
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
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
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
运费乙方承付。
7.3、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
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嘉乐汉堡”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
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乙方
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
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
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
2、
甲 方:嘉乐时代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特许经营合同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加盟店获得总部(_________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分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分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 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 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条 合同文本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条 合同审查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
在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加盟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查批准,加盟费返还加盟商。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许可的权利
分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条 使用方式
分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设立加盟店: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十一条 许可形式
基于总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许可权,分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分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分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分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三条 营业场所
分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经分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 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 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五条 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特许经营合同3
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特许经营下商品化经营(制造)下述产品(服务)之权,或者接受根据本合同条款在该建筑物内和在第4条所规定的区域执行特许经营协定
第2条 受许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许人以自身名义,自付费用,作为单独的商人进行其活动。因此,他须尊重对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和商业的要求。作为一个独立的商人,受许人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一切赢利中获利
2.2 受许人不是特许人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员或合伙人。受许人不是作为特许人的佣金代理人,受许人无权以特许人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特许人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特许人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第3条 授予的各项权利?
为了使受许人正常经营,特许人授予受许人下列各项权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样的`权利,经依照______登记为产品(服务)的商标(使用登记为……专利的制造技术的权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标志的权利;?
3.3查阅并使用作为本协议附件,称作______文件所规定专有技术的权利
3.4在引进以及经营过程中协助受许人从技术、商业、法律和经营受益的权利,第5节和第6节中有规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许人制造的产品(由指定的供应商)意即……?
第4条 区域?
使用授予受许人特许经营的权利应在本协议附件3所载地区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许人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许可不应变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条 专属性?
在本合同期间,在第4节所载区域中,特许人承诺:
·不将本特许经营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从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许经营,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应全部或部分、本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实上控制特许人,或为特许人所控制或与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认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协议期间,特许人应:?
在第1条所载的建筑物内独自经营特许经营;不得在第4条规定的地域之外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寻求客户。
第6条 期间
本协议在签字之日生效,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动延长连续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许人或受许人在第一个期限届满前或每一个延期届满前至少______月发出通知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借以准确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可用以计算通知期间)。本协议在签字日生效,期间可不确定。各方不发出______月通知将止本合同,用挂号信或任何其他书面传递手段,可代理以确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该日期是该通知期间的起始日)
第7条 善意?
各方应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特别应当尽其全力,彼此应表明其谨慎、忠实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围之内,他们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上述条款是一项实质责任。
第8条 遵守国家法律?
受许人遵守适用的法律,并应有必要的授权。
第9条 特许人的质量标准
受许人如第1条所载出售(制造)产品(服务),在特许人网络的牌号商标形象方面,与这些条件方面保证完善的和谐和组织。为此,受许人特别应遵守下列规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许人在装修和建设物装饰以及产品(服务)的展示方面都应严格遵守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经营人规格所规定的条件至迟本协议签字之日特许人应对装修费用给受许人一个粗略估算。此项粗略估算费用由受许人负担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特许人对于上述规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补充安装、改造……其费用均由特许人负担。
9.1.2受许人在遵照本协议附件4所列特许人指示的同时应自负费用,保证完全维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项权利?
9.2.1 受许人应按照所列条款,并在其界限内,使用第3条所规定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受许人除了出售第1条所列产品(服务)外,不得为了别的目的,使用这些权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这些权利。
9.2.2 受许人应自负费用,在建筑物内外添附特许经营的明显的标志,包括特许人允许受许人使用的店铺标志。未经特许人事前书面同意,受许人不得添附其他明显的成分,不论9.2.3第2项如何适用。费用由受许人负担,连同保险费用、维修费用以及有关的税款,(如果有的话)
9.2.3 受许人应在一切通信、发票以及在从事其活动中用的商业和广告文件,在商业与东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称。受许人也可标出其公司的名称,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不可能发生混淆,受许人的身份不损害特许人名称、标记或标志的形象。
特许经营合同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通过分部使足疗加盟店获得总部(_________公司)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足疗加盟店,并获得分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足疗加盟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足疗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足疗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足疗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合同对足疗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合同过程中对足疗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足疗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足疗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足疗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足疗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分部和足疗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足疗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____岁至____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足疗加盟店
足疗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足疗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足疗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装修,经分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疗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七条合同文本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与足疗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第八条合同审查
分部与加盟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应当将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关资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签署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报总部审查。
总部收到后,应在_________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合格,总部将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自总部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时生效;如不符合总部规定,总部将不予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本合同不生效。
在总部审查批准期间,分部和加盟商均无权终止本合同。如未经总部审查批准,加盟费返还加盟商。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许可的权利
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足疗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
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十条使用方式
分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设立足疗加盟店: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足疗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足疗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足疗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十一条许可形式
基于总部授予分部的_________许可权,分部许可足疗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分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分部对许可足疗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分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足疗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足疗加盟店而不至于对足疗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分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足疗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足疗加盟店,但与足疗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足疗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三条营业场所
分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足疗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经分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特许区域
足疗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足疗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足疗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五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足疗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六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足疗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分部及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七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足疗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以下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足疗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足疗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足疗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分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足疗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足疗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足疗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二十一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足疗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分部有权监督、检查足疗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足疗加盟店应当向分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足疗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足疗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足疗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三条培训职责
对加盟商提供的培训与支持,除下列几项由总部进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担:
(一)对足疗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
(二)向足疗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
(三)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初始培训
总部(分部)应当对足疗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
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分部具体安排。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分部审核批准,分部有权否决足疗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足疗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分部应当对足疗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足疗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足疗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足疗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分部与足疗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足疗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缉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培训
对足疗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分部负责,后续培训由足疗加盟店负责。 足疗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七条培训的考核
足疗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足疗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八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或分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分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特许经营合同5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管辖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原则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对管辖问题作出约定,人民法院经审查合法有效的,不违反关于知识产权案件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规定的(上海为杨浦区法院,北京为朝阳区法院),可以按照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法律适用
处理该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条和总则部分相关规定,以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注意事项
特许经营合同在我国是一种比较新型的合同类型。特许经营在买践中往往被称为加盟经营或者特许连锁。对于特许经营的类型和具体范围,各国认识并不完全一致。特许经营作为一种合同行为,在我国合同法上并没有作出明确界定,但作为一种市场经营行为,已经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断扩张、蓬勃发展的明显趋势。在我国,原国内贸易部曾于xx年11月14日颁布《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0xx年12月30日商务部令第2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xx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485号发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这个行政法规是我国目前专门规制特许经营的最高层级的规范性文件。
参照我国有关的行政法规并结合国外立法例和一些学术理解,特许经营应当具有如下特征:
(1)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为合同关系;
(2)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并进行营业指导和援助;
(3)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即被特许人服从特许人的控制);
(4)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报酬;
(5)两当事人是独立的经营者,被特许人依其自有资本进行经营,但并不排除特许人的资金支援。
虽然特许经营也被称为特许连锁,但并非连锁经营都构成特许经营,直营连锁因连锁店属于总部自有、非独立经营而不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特许经营与特约经销、特约代理、独家经销(如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也有所不同。特许经营是总部将商标、商号、专利、经营诀窍等的使用许可和经营指导等作为组合提供与加盟店的,由此获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费。与此相反,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标的`特定商品进行持续性地买人、再卖出,或者受其委托经销该产品。在特许经营中,必须要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即总部对加盟店的经营给予全面的指导、援助;在特约店、代理店、专卖店中,也有制造商对其进行指导、援助的,但这只不过是制造商附随商品的批发销售的二次行为,该行为自身通常不能请求支付使用费。
特许经营本身是一项民商事行为(合同行为),本质上属于民商事法律的调整范围。特许经营的核心内容是涉及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等的许可使用问题。因此,对于因特许经营引发的纠纷,除了适用(合同法》以外(尽管特许经营合同不属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况下都会涉及《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的适用问题,而其他相关法律多是偶尔或者附带涉及。可以说,因特许经营产生的纠纷一般情况下都是直接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因此,《规定》将之列入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特许经营合同6
特许人: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受许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提出申请,就乙方自愿加盟经营xx品牌酒店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共谋发展的宗旨,经认真商讨,达成共识。
第一条 独立的当事者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许授权书》,乙方在开业前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好合法经营的手续。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 省 市区(县)(面积平方米)开设加盟店,使用xx品牌字号、标识及招牌。对外名称为:分店(以下简称加盟店)。
第三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认经营模式、商标资产属于甲方所有,为甲方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受法
律保护。
2、乙方仅在省市 区 (面积 平方米)使用xx品牌字号、
标识、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统资产。
3、 店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
管理,统一配送,达到装修风格、硬件配置、员工着装、管理体制、营销理念等方面的
一致性,从而维护企业品牌的形象及声誉。
第四条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追加建店的特许经营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
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具体支持及技术援助
1、甲方对乙方的营建支持为:
(1)选址规划 (2)平面布置图 (3)设备方案 (4)装修方案 (5)采购方
案
2、甲方对乙方的营运支持为:
(1)可行性分析 (2)盈亏平衡分析 (3)营业业绩评估 (4)营运问题诊断 (5)
成本控制分析 (6)营业额预估
3、甲方对乙方的培训支持为:
(1)管理人员训练 (2)员工训练评估 (3)业务技能提升 (4)前台技术培训
4、甲方对乙方的企划支持为:
(1)开业企划方案 (2)开业促销方案 (3)节假日促销方案 (4)广告样张 (5)
公益活动方案
5、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册支持为:
(1)经营管理手册 (2)财务手册 (3)工程手册 (4)营销手册 (5)服务
手册
6、甲方对乙方的物配支持为:
(1)低质易耗品配送 (2)企业文化装饰配送 (3)服装配送 (4)物品配送
(详见《必配物资清单》)
7、乙方于开业前必须派出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研修,分别是:店长一名,领班
或主管两名,财务经理一名,以获得经营加盟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详见《加盟店培训须知》)。
8、甲方派出店面执行督导经理1 人,主管2人,收银2人。于开业前30天到达加
盟店,总督导时间为 天。乙方承担支持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及食宿费用。
9、加盟店有义务参加定期经营会议和临时经营会议,甲方应提前通知。
10、加盟店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乙方应按指示派遣职工参加进修提升,差
旅费自理,并向甲方支付进修所需的相关费用。
11、合同期内,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导人员检查加盟店的经营情况。
12、甲方新开发的酒店管理系统及会员系统资产应及时传授给加盟店使用,以达到
资源共享。
第六条 加盟店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获得利润,乙方同意从甲方
物流配送中心必须购买所需的设备、家私、服装、床上用品、荣誉牌、装饰等物品,具体项目见本合同第二十条。
2、除必须在甲方购买的物品外,在不影响甲方统一形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乙方
可在当地就近购置其它物品。
3、确认第六条所列各项购买资金及运杂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加盟店订货,应
将货款提前汇到甲方帐户,否则甲方不予发货。
4、开业后,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始组织采购,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交发运。
否则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专属订购物资根据生产日期提前20天订货)
5、甲方应将发货清单及收据随车托运或在货物发运后以传真形式送达乙方。
第七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乙方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如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
与加盟店当地消费水平不符,甲方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价格建议。
第八条 加盟金与标准
品牌使用按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加盟金一经收取,无论是合同期满或者中途解约,还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还。
第九条加盟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一
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之行为,甲方
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充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内予以追补足额,在合同期内,始终保持保证金的数额达到本合同规定之数额。如乙方不能足额追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
三的保证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标识三个月后归还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4、乙方无违反协议之行为,合同期满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图
片标识,并归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资料、各类合同原件、VI光盘、荣誉铜牌等一个月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条 物资款及营运费用
1、乙方在甲方订购的各项物资费用必须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甲方方能给乙方备货、发货。
2、甲方向乙方提供营运服务前,乙方应提前支付由此产生的差旅、工资等其它费用到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3、以上费用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权经营时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欲继续从事xx品牌加盟经营,应提前使用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函件上邮戳时间为准。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的权利。合同约定期满自行终止(见第十条4款),甲方即可在当地另行开办加盟店,甲方不再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 广告宣传及促销分担金
1、加盟店要进行宣传、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事先向总部说明活动内容和进行方法,并把宣传样稿和方案传给总部审批。
2、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总部加盟商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3、广告宣传费用按“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进行分摊,乙方于促销活动前付清广告宣传分担金。
第十三条 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或其它债务时,应按相应数额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四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经营管理(酒管、会员)资产秘密。
2、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条款及价底。
4、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地点直径三公里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装修工程预算,甲方应予以协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加盟店前期筹备督导,后续支持,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设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称应与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授权书》中的表述一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或经营场所规模。
3、未经甲方签发区域授权合同,乙方不具有区域代理权。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规定地点外另行开设“XXXX”即构成侵权行为,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内打击或配合总部打击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xx品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义务。
5、双方联手打击前述违法行为时,乙方只负责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诉讼费等)由双方均摊。如获赔偿,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
6、乙方为适应当地消费者的需要,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经营项目,应提前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7、合同期内,乙方若需转让加盟店,应与第三方一同到总部变更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变更,应将变更理由、变更事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作书面回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则视为同意变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3)经法院判决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营业30天以上而未报公司备案记录;(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劝告终止或改正其行为仍无改善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伍万元以内)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许加盟经营资格同时撤消。
a、拖欠应交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及其它债务;
b、不接受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统一制作物品;
c、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d、未得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出让营业权;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文件或电脑软件等; f、严重损害总部的形象及名誉、信誉。
第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绝对成功的承诺。
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
签定本合同以后,乙方应及时或按商定时间将本合同第八、九、十条的款项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帐号后,本合同生效。费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财务确认款项到帐为准。
第二十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按成本加运费的原则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物资必配清单》进行定购。
2、加盟店招牌及广告宣传应有“全国加盟电话:888-88888888”字样。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_____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知识产权:特指____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_____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_____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_______连锁餐厅。
2、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4、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经营方式
1、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快餐店。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2、_____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3、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4、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____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甲方的义务
1、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
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2、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3、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的权利
1、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_____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3、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4、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乙方的义务
1、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2、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4、乙方按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5、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6、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1、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____元整(大写_______)。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3、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合同违约责任
1、为维护____餐厅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2、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3、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
第八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2、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3、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8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特许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系根据法律合法设立的企业,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其特许经营管理体系,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并保证在中国大陆从事特许经营符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乙方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节本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据需要选择或补充)及甲乙双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所有补充合同组成,且各文件间互为解释和说明:
《特许经营合同》
《定金合同》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及相应授权书
第二节本合同词汇释义
第二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特许经营资源”:是指甲方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商号、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资源。
(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以其拥有的经营资源为基础,以其设计并开发的标准化标志为特征,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形式,与被特许人合作发展形成的经营系统。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字号,匾牌,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业表格,办公程序手册,集中广告计划、销售培训计划及人事管理和控制体系,质量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性,著作权信息和资料,门店分布等。上述各项可由甲方随时变更和改进发展。
(三)“特许经营费用”: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许经营资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第三节甲乙双方的法律地位及关系
第三条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地位的法律主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之间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许经营的商业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委托、合伙关系。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甲方亦无权以乙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对方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并使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向擅自以其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的一方进行追偿,同时有权要求赔偿其商誉损失。
第四节特许经营授权
第六条授权内容和性质
甲方拥有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性质:
口直接特许
口分特许
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口具有独占性
口不具有独占性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特许区域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商号以及商标。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采用甲方统一的店面设计及形象识别系统,按照甲方统一的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加盟点内按照合同的约定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乙方有权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许经营资源:
第七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乙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未与甲方续签合同,加盟店继续营业的,应立即停止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特许区域与店址
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省市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
本合同签订的加盟店的地址为:,面积为:。
第五节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
第九条加盟费(可选择)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大写:)。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口当日支付
口日内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条特许权使用费(可选择)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口每月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时间为当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当月利润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时间为每一个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
口按照加盟店当年利润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个月。
口其他支付时间和标准:。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可选择)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口当日/口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此合同完全正当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在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时,甲乙双方应当签订谅解备忘录,载明抵充原因、金额以及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在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并且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视为甲方已经放弃因乙方本次违约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权。
在履约保证金足以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时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日内将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当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日内将全部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的费用
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其他费用作为特许经营费用。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
本节所述之特许经营费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现金。
口支票。
口银行转账。
口其他:。
甲方指定对公帐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时,均应当开具收款票据。
第六节陈述和保证
第十四条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甲方合法拥有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有权授予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
(三)甲方具备向乙方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能力。
(四)甲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的相关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并且没有隐瞒相关信息。
(七)其他陈述和保证:。
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乙方有能力获得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须的经营资源。
(四)乙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陈述和保证:。
第七节信息披露和竞业限制
第十六条信息披露
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双方保证向对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披露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投资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在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任职或兼职,乙方还应该要求其雇员遵守此约定,并签署相应的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操纵人不得在授权区域内开展与本合同授权品牌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宣传推广和营业。
第八节、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保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保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识产权,乙方负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上述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超过法定保护期的,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不负保护义务。
乙方在合同期间基于上述知识产权所开发的新的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归属应当依照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确定或者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的权利
(一)为确保甲方特许经营系统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有权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区域进行本合同项下商业零售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
(四)甲方有权制订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全国/区域统一价格/指导价。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帐目、产品销售及库存、商业零售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六)甲方有权对特许经营产品的结构进行调整。
(七)甲方有权制定、修改企业识别系统、完善经营管理资料、升级系统软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统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软件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决定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条甲方的义务
(一)提供所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传授实施本合同内容的方法及技巧义务。
(三)为乙方提供开业前的培训和教育义务。
(四)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开店准备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或培训服务义务。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推广宣传,维护该系统整体形象的义务。
(七)根据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向乙方提供的义务。需要甲方指定供应商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组织、协调的义务。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为乙方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机会,并由甲方通知具体培训的日期、地点及培训方式。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经营指导,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
(十)其他:。
第二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核准地点行使特许经营权,使用甲方的特许经营资源。
(二)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获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设备,有权要求甲方组织、协调其指定供应商向乙方供应商品、设备。
(三)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权决定是否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有关本特许经营活动有关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四)除需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有权拒绝向甲方交纳其他费用。
(五)甲方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有知情权。
(六)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装潢、设置应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要求,并拍摄照片,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经营非甲方同意的商业零售服务及商品。
(四)乙方应按照约定将其账册、纳税申报资料与记录提供甲方审计。
(五)乙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管理/运营手册》中的规定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其经营、资质证书、注册登记文件及执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应于计划刊登、出版或推出广告之前天将其制作的一切广告或推销资料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七)乙方在发现他人有对甲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事实存在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设立与开业
第二十四条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当设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一节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条乙方设立加盟店仅采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业形式的,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
(二)合伙协议中应载明合伙企业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约定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伙协议应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合伙企业的内部组织、合伙协议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第二十七条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新设立公司形式的,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股东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股东签订出资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则,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权。
(二)在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公司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应各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内部组织、合同、章程等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四)乙方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元。
第二十八条除乙方采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经营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日内,由该经济组织向甲方出具经盖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该经济组织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未出具承诺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
第二节加盟店设立时间和开业条件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订立后个月内,加盟店符合开业条件。
第三十条加盟店的开业条件为:
(一)加盟店完成设立,取得营业执照以及消防、环保、卫生许可证照。
(二)加盟店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前所有义务。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前所有义务。
(五)商品分类展示整齐,营业员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运营手册》规定的运营标准
第四章加盟店的运营
第一节特许经营体系运营标准
第三十一条乙方认可甲方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的商业价值并承诺遵守甲方该特许经营体系的有关标准和统一的规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条除特许经营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经营产品,须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条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六条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许经营费用后,乙方加盟店开业前天,甲方向乙方赠送开业赠品,见《开业赠品清单》。甲方对开业赠品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奖励政策
(一)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二)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三)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第三十八条加盟店的装修和维护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运营手册》规定和甲方的指示进行装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许经营标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经营标识。装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管理/运营手册》后方能开业。
在本合同订立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协助乙方对加盟店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进行粗略估算,该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有乙方负担。
乙方应当保证经营环境和设备的安全性。如果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标准进行装修设计,并且因设计不符合规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购置设备,并且因该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乙方应确实保养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整体形象。
乙方应经常清洗、检查加盟店外观、养护内外装饰、设备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规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关改进通知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认为必要且乙方同意时,甲方可随时派督导员进入加盟店检查店铺、设备及其他用具的保养情况。
第三十九条授权产品的销售限制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点开设或授权开设分店、办事处、专柜、销售点或其他任何方式销售特许经营产品。
乙方销售特许经营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
加盟店增售不属于甲方授权的特许经营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十条服务规范
乙方提供的商业零售服务应当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规定。
前款所说的“商业零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设备保养、店面清洁的要求、餐饮设备和用具的清洁要求、营业日和营业时间、工作装、工号牌、与消费者的关系、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免费监督电话号码的公布等。
第二节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一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管理/运营手册》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甲方有权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加盟店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三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服务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会计资料、纳税记录。
第四十四条甲方有权聘请专家(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律师),对乙方的服务记录、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复制和审查。
第四十五条如果甲方通过对乙方审查发现乙方递交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营业报告:
(一)是准确的,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二)不是准确的,则由乙方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第三节广告和促销
第四十六条甲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甲方推出与乙方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之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四十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四十八条甲方为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口由甲方承担。
口由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口由甲方、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平均分担。
第四十九条如需乙方承担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乙方有权对该成本费用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分担的促销费用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第五十条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内张贴统一形象的海报及宣传品。
第五十一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授权区域内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四节培训与指导
第五十二条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组织开业培训,乙方应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开业培训,掌握特许授权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三条充分考虑到乙方的经济负担以及提高服务质量的两面性,甲方可适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再培训,以巩固乙方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加盟店餐饮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再培训由乙方决定。再培训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乙方参加再培训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可组织加盟店商业零售服务技术竞赛,以促进加盟店的服务质量和经营业绩。
第五十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导:
(一)指导乙方对目标市场的调查研究。
(二)向乙方提供包括安排、场地装修和产品展示在内的说明。
(三)向乙方提供示范的装修资料和甲方许可的有关范围内进行改动的指示。
第五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店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店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五十七条根据乙方实际需要和申请,甲方可乙方进行技术和管理人员劳务派遣,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五节店址的变更
第五十八条如因环境变化或加盟店店址使用权的变化需要变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变更店址申请。由于加盟店店址的变更涉及特许经营体系分布等因素,乙方同意甲方对是否允许变更享有完全的决定权。
第五十九条甲方允许变更加盟店店址的,乙方应当自甲方指定日起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经营,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许经营标识,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十条甲方允许乙方变更加盟店店址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五章合同履行
第六十一条甲乙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
第六十二条甲乙双方应当本着善意解释和履行本合同,应当尽其全力,表明其谨慎、忠实。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转让及解除
第一节合同的变更、转让
第六十三条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六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六十五条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第六十六条在转让之日起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二节合同的解除
第六十七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本合同有解除合同条件约定的,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十八条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清算、清理、违约责任、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等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九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21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特许经营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次延迟配送特许经营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甲方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以外的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十条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且在合同签订前未就上述事实向乙方披露,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经营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
(四)违法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经营资格的。
(五)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4条陈述和保证义务的`。
(六)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第七十一条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反悔不同意加入甲方特许经营体系的,乙方可与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十二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加盟店的装修和维护义务。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配合甲方进行统一宣传促销活动。
(七)乙方为遵循《管理/运营手册》规定的运营标准。
(八)乙方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或除本合同第二十三条规定以外的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十三条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5条陈述和保证义务的。.
(二)本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加盟店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开业条件。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义务的。
(四)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接受监督和检查义务。
(五)乙方擅自变更加盟店店址。
(六)乙方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
(七)因违法经营被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吊销经营资格的。
(八)乙方经营严重亏损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四条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不妨碍其要求追究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的权利的行使。
第七十五条在本合同解除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下,乙方同意以下其一:
口自甲方指定之日起由甲方强制接管乙方的加盟店的一切经营活动,乙方及其员工应积极配合甲方的接管工作和相关指示。.
口应甲方要求停止原店址的一切经营活动,拆除原店址所有特许经营标识,并办理相关工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七章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第七十六条有下列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到期且双方未续期。
(二)甲方或乙方进入破产或自行清算程序。
(三)乙方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四)合同解除。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气条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授予乙方的所有权利全部收回,乙方不再享有甲方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以及甲方的任何经营资源。
第七十八条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店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七十九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复印件、复制品电子存储介质,不论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册、小册子、标志、样品、精品)如何。
第八十条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八十一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八十二条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中清算、清理、违约责任、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合同终止后当事人的义务等条款的效力。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八十三条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四条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十五条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可多选):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元;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其他:。
第八十六条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八十七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章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第八十八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八十九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等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十条前条选择或未作选择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双方约定由以下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本合同履行地为加盟店所在地。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本合同签订地为。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九十一条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九十二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的履行的,双方可协商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合同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以下方面:
(一)政变、骚乱、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总动员。
(二)地震、水灾、瘟疫、公共卫生事件等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三)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第十一章附则
第九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第九十六条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双方当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将根据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基本关系尽可能客观和诚信地用能够反映双方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第九十七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部分条款行使其权利不应解释为其放弃了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
第九十八条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之前,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应以本合同规定内容为准。双方均当面全文通读,双方均已充分注意和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对本合同文字合格内容均无疑义。
第九十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百条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备案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章)
乙方:(章)
授权代表:
姓名:
授权代表:
姓名:
职务:
职务:
签署:
签署:
日期:
日期:
特许经营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鉴于甲方为扩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饮食健康的需求,不断拓宽______产品(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产品”)市场营销渠道,确保_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合同宗旨
第四条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五条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六条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保证条款
第七条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八条乙方保证其用于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条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内系列___________产品的特许经营权,并归属___________(公司总部或某一级市场)统一管理。
第五章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加盟金________万元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_________万元。同时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纳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应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齐。
第十二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按规定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十三条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_______________”商号。上述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乙方权利
第十四条乙方享有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_______________产品特许经营权。
第十五条乙方享有甲方出厂价的_________%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如遇甲方产品价格浮动,以发货单为准,对十五日之内的进货给予一次性的价差认定。
第十六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十七条乙方有权利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十八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乙方义务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承担“_______________”品牌维护和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1.统一形象识别
2.统一服务规范
3.统一宣传口径
4.统一价格策略
5.统一促销活动
6.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十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环境良好的场地经销“_______________”产品,确保产品在流通期内的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乙方保证不以“______________”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二十六条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市场标价不超过甲方的市场指导价,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配合甲方有计划的开展市场促销活动。
第二十七条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管理办法向指定部门进行订货,并按订单约定的方式进行结算。未经许可不得跨地区订货。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业务但不得拒绝为主动来的授权区域外的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应及时与总部联系,并备有文字说明,以便于总部整体协调。
第二十九条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标识,停止与“_______________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甲方权利
第三十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条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双方约定的最低销售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终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条”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甲方标准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三十六条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甲方义务
第三十七条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三十八条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十九条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十条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保证产品货源的供应并按约定期限交付产品。并按_______________产品售后服务承诺的要求,对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组织调换。
第四十一条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四十二条甲方应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
第十章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六条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四十七条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四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五十条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期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章所有权
第五十一条一切带有表示“_______________”或与“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条若乙方违反第五十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
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自乙方执行第十一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条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壹份。
第五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十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其它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尽事宜,参照______公司有关营销管理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印章: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10
甲方(特许方): 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受许方):
第一章 总 则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 品牌系列服饰授权乙方在 省 市街道(以店铺为中心半径 公里,商场专柜除外),独家特许经销的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授权许可
1、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指定范围内独家经营甲方品牌系列服饰,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在乙方经营的范围内不得另行设立经销商,但是乙方不按甲方要求经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
2、本合同中许可权指甲方同意乙方以全资形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开设专卖店,且只以零售方式独立经营。
3、许可权不包括:制造、批发、邮购、寄卖及任何形式的直销、传销或推销等许可权范围外的权利。
第二条 合同保证金
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作为履行本合同书之保证金,本合同以乙方支付保证金为成立的必需条件。
第三条 供货价格
1、 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的品牌系列产品只能在双方约定的市场区域内销售,乙方同意甲方以下二种价格方式供货
A,供货折率为甲方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统一市场零售价的 起供货(特价类货品及辅料除外) 。
B,甲方按指定的供货价供货给乙方。
2、上述甲方的二种供货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3、甲乙双方终止协议后乙方不得将存货退回,且甲方不负责所有之经营管理的投入费用。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经营性质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双方约定自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天内乙方必须保证店铺开业,如逾期,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条 品牌使用
1、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使用专卖店的名称。
2、乙方经销点选址在 市 街 号,营业面积为 平方米。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变更店铺地址及面积或开设新的经营场所均属违约行为。
3、乙方从甲方所获得的特许经营权不得私自转让买卖,对于乙方私自转让特许经营权而开办的经销点,甲方不予承认,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
4、乙方经销点内只能专卖甲方所提供的商品及与商品有关的配饰品。乙方从甲方所进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售其它区域市场,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品牌的商誉系甲方无形资产,乙方在本合同期内须维护甲方品牌的商誉。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品牌商誉的行为,对甲方品牌商誉的宣传须限定于本合同所指定的专卖区域内,不得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标专用权,否则将被视为违约,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转向(如资产重组),需向甲方申报并获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第三条 店铺装修要求及货架款返还
1、店铺确定后,为配合品牌形象的全国统一,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平面图,甲方负责店铺形象,装修图纸等设计工作,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和规定进行店铺装修。乙方必须在设计图纸确认后先支付货架全款。
2、乙方同意由甲方全权为乙方安排配置的货架、模特、灯具,许可经销名称的招牌字样(以下简称“家私用品”)有关项目、型号、数量等由甲方决定。乙方负责家私用品的运输,安装费用以及日常维护,翻新和增补,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3、合同期内,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营业场地作整体或局部的装修、翻修,需经甲方审批后按设计图纸严格实施。
4、货架款返还:
A,甲方所提供货架的货架款,甲方分三年三次返还,第一次返还30%、第二次返还30%、第三次返还40%:第一次返还在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一年后,且乙方在这期间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第二次在满二年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第三次在满三年后并没有任何违约行为及终止合同的情况下给予返还。
B,乙方在甲方审批确定的重点拓展区域的地级市开设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专卖店,按照加盟政策规定装修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可向甲方申请分两年两次各返还50%货架款,未经批准的地级市,县不享受此政策优惠。
C,上述返还均为到期日后一个月内,甲方把款项打进乙方在甲方公司开设的帐户中,并用作冲抵当季货款。
第四条 关于商标及商品
1、乙方发现假冒的商品,或者他人使用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公司、商店或商品名称并足以造成误认的,应该及时通知甲方,并主动协助甲方调查取证,不得擅自采取任何不利于甲方的行为。
2、乙方不得制造存储、经销,隐匿假冒的商品,也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任何帮助和便利。
第四章 市场拓展
1、乙方如开新店甲方应给予支持及跟进拓展。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而私自向其他市场供货,开发任何形式的专卖店或批发网点均属违约行为,甲方不予承认。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五章 物流管理
第一条 货品订购
1、甲方以铺货形式向乙方店铺提供产品,为保证专卖店的品种齐全之形象。所配货品基数及品种乙方全部不得更改,不足部分由乙方向甲方申报补货。
2、乙方可在甲方不定期举办的订货会订货,乙方必须在订货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订货金额的20%订金才能得到入货保证,否则甲方不保证乙方所订货物之数量。乙方所支付的订金在该批订货最后一批货品发货时转作货款支付。
第二条 货品运输
1、为使货品能快速、安全、准确运抵乙方销售市场,原则上要求乙方亲临甲方提货。如乙方不能亲临提货,乙方可指定相关的货运单位并授权甲方人员办理托运手续,但甲方人员不承担运输风险及费用,发货数量以甲方的出库单及指定的物流公司开具的托运单为准,乙方在收到货物后24小时内核查,并亲自或授权其他人在托运单上签收确认,否则,如有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2、退换货方式:
A、质量问题:乙方收货后,如发现质量问题,以传真格式三天内通知公司业务部,如当时不通知则视为正品,如有损坏公司概不负责。并在10天内返回(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甲方应予无条件换货。
B、串号问题:乙方收货后在三天内提出异议,逾期甲方有权不受理。
C、退换:乙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退换率内调货(在非质量原因前提下,每季同款,同色,同码累计不得超过5件)。期限一个月(日期以收发货品的包裹票为准)返回的货品必须完好无损(含吊牌)无污渍,不影响货品的再销售否则甲方有权不受理。
第三条 货款支付方式
不论是由甲方配给乙方专卖店的货品基数或者是乙方自订之货品,甲方每次出货给乙方,乙方必须以现金或汇款形式先行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款后,三天内安排发货给乙方。
第四条 货品包装
乙方从甲方购置的货品,每件服饰均免费配送塑料外包装袋。
第五条 价格及促销管理
1、必须按甲方所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进行售卖甲方货品,不可以自行上浮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有上浮甲方规定的中国境内统一零售价,则视为乙方违约,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
如乙方因销售情况所需对甲方货品进行打折处理时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及处理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视为违约。
2、甲方公司进行统一的促销活动时,乙方必须按甲方相关陈列要求对店铺进行布置,并在促销活动结束后对甲方相关意见反馈表进行认真填写回传。
3、乙方店铺自行开展促销活动时应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方可执行,相关陈列宣传品必须是由甲方公司统一设计。
第六章 培训支授
1、合同签订后,乙方可选派有关人员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接受培训,受训期间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投入运营后,甲方定期或不定期到乙方店铺做员工培训,指导有关物流管理、卖场陈列、信息及财务管理等。
2、甲方人员在乙方店铺工作,乙方须负责安排甲方人员的伙食及住宿。
第七章 信息管理
第一条 报表制度
1、为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货品进销存信息情况,乙方须每日向甲方报告销售报表。另外,甲方不定期对乙方所存货物进行一次盘点,如乙方不及时提供相应报表,甲方则取消对乙方的各项优惠待遇,甚至终止合同;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每月定期的财务核对工作,并将核实结果于收到甲方核对报表之日起三天内传真至甲方财务部。
第二条 商业信息
乙方不得随意泄露专卖店的销售情况、库存资料及甲方所提供的文件、传真、图片、电子邮件、宣传资料及培训手册等,否则属违约行为。
第八章 广告事宜
1、甲方在媒体上自行设计、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资料、手册,数量由甲方确定。如乙方有超额部分需求,则由甲方以成本价提供给乙方。
3、乙方根据经销点所在市场状况,由甲方负责设计,发布的广告或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策划及实施的活动,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章 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的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
2、甲方的各类传真、图片、通知、信函及电子邮件、宣传及培训手册,各类数据及分析报告等。
3、甲方的生产、销售网络。
4、甲方未推向市场的服装款式、促销方式等。
5、其他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能够给甲方带来利益的信息、数据及其他载体。
6、上述内容在任何时候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不得自行使用或者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展示、传阅或复印。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交国家司法机关。
第十章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如乙方续约,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如乙方未按时提出续约申请,甲方有权决定将乙方所在地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方。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自动终止
1、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未书面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第二条 违约终止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章中的任何一条约定,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2、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九章约定的行为,即视为严重违约,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整,并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 乙方因国家政策或不可抗力因素而使店铺消失,而未能在三个月内重新开设经甲方确认的店铺的`;
(2) 乙方的股权转让、兼并、分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影响到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或乙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欺骗甲方或对甲方实施不正当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三条 终止程序
1、甲乙双方如需终止合同,终止方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属违约,另一方可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合同。
2、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将双方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文件、手册、规章、通知、由甲方免费提供的一切陈列用品和美术用品以及其它企
业识别系统等相关企业资料归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将户内外广告招牌、店铺形象标志等拆除,并将拆除后的照片提供给甲方。乙方的所有货架、收银台、模特道具以及经销名称的招牌等陈列用品及家私用品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3、乙方履行上述2款所列义务后,甲方将乙方在甲方财务系统的货款及保证金,按合同约定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二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与本合同有关或因本合同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以将争议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合同签订地是 。
第十三章 法律效力
第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条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的协议以附件的形式作为本合同的补充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条 双方在此之前签署的其它协议合同,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作废,本合同所列条款为准。
第十四章 声明条款
第一条 乙方清楚地知悉甲方授权的经营范围及权限。
第二条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就本合同条款向乙方做了说明,乙方对本合同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清晰并充分理解。
甲 方: 服装有限公司(盖章) 乙 方:(指模)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店铺地址: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以资互为执行。
一、为了保证乙方的正常销售和甲方的正常生产乙方必须完成订货任务( )万元。
二、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先付销售任务总金额的20%定金。第一次9月份订货总额50%的货,第二次10月份提20%的货,第三次11月份提20%的货,第四次12月份提10%的货,每月30日为提货最终期限,每次提货冲减部分定金,每次提货先付清所提货款。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三、乙方超出约定提货时间十二天不提货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处理乙方到期不提的货。同时乙方应承担20%赔偿责任。
四、提货价以甲方产品出库单价格为准。
五、甲方只对乙方本年度特许经营区内的提货总金额承担开票,隔年不在补开票,销售开票金额以乙方自报数为准,乙方承担发票价税总额的7%增值税,超出当年提货总额30%以外,全部由乙方以发票总额的承担增值税。甲方邮寄出发票后,电话通知乙方,发票邮到
后主动和商场联系是否有误,如有误及时将发票退回,每月的30日前不能到达公司,超出退税期无法退税,乙方承担销售价税总额的17%,其余由甲方承担。只办理合同内特许经营甲方产品的税票。
六、乙方在协议内订购的产品,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调换产品的款式一,以书面材料或传真经双方签字为准。乙方在协议外还需要的产品,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情况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按双方约定的期限付款提货。
七、乙方所订产品自提,如需委托甲方代办货运的而同时,办理授权委托提货发货写欠据治证明,由乙方提供货货物的到达站,运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货到后乙方随时验收,如遇短缺,双方应及时和承运方交涉,但甲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八、甲方必须按期向乙方提供合同内所订的货物,以保证其销货,如甲方在超出规定时间十二天内无故不按期发货,甲方应承担违约部分的20%的经济赔偿责任。乙方可而毁掉属于甲方违约部分的产品。
九、甲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不承担不按期发货的责任 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暴雨、洪水、大雪、火灾,普遍流行的疾病等因素,造成停产或因运输困难不能按期供货的;
2.因停电、罢工等因素造成电停产而不能按期供货的; 3.因非甲方原因的材料短缺,造成停产延误供货的
十、甲方为乙方在供货环节上提供所需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并为乙方所需对外委派代表出具书面洽谈或交涉处理事务,所需工资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产品质量要求:以甲方内检验收标准为准。如有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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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在提货后六天内告知甲方,经检验确信由问题时,甲方无条件换货,否则视为质量无异。
十二、特许经营甲方产品范围
乙方必须在指定的 区域内进行经营,不得跨区域进行经营,并保证不串货,不得销售假冒甲方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所销售的产品处以每件100元的罚款,并视其情节终止其销售权。同时乙方无条件退出其所经营甲方产品的市场,并按甲方供货价格倒扣30%—50%交回未销售产品。今后禁止在市场上销售有甲方商标和标识的产品。同时每个特许经营市场保证金一万元,不交保证金者市场出现串货行为甲方不予协调解决。
十三、 年 月 日前乙方没有与甲方签订合同者,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出甲方区域经营产品的市场。未销售完的产品,以甲方供货价倒扣30%—50%退回甲方。甲方今后不再向乙方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文件、证件、合同、发票等任何相关手续。
今后不能再销售向甲方购进的著有甲方各种商标和标识的任何的产品,一经发现,以假冒产品论处。
十四、乙方如能得到以下要求乙方可获得甲方在资金方面30%的支持和提货总额5%的优惠(十五至十七条)
十五、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经营其他厂家的产品,如发现乙方经营和生产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同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每年能完成订货任务并在下年订货前不欠公司货款者。以上条款支持的资金在提货时写欠据,利息以月1.5分计算。
十七、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下年续订合同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十八、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十天内未交定金,本合同自动终止。市场遗留问题按本合同第十三条执行处理。
十九、本合同不构成或委派乙方为甲方的代表,雇员和合伙人。乙方无权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具有约束性的合约,乙方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经营活动,不得违法经营。乙方发生的任何触犯法律的行为以及人身伤、残、亡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十、乙方和甲方以前所签订的一切未到期的协议、合同等如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条款,都以本合同为准。
二十一、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未果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二、此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二十三、此合同中的“等”指列举未完。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12
甲 方: (供方)
乙 方: (需方)
为促进双方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及特许经营范围:
1、乙方为上海市涂料研究所上涂牌建筑类产品在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户。
2、试销期为六个月即从日至年月日止, 试销期内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总额达到 万元以上,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试销期区域按照本合同正式销售期区域进行试销。
3、正式销售期:如乙方在试销期内完成双方约定的销售额,并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 地区范围内的特许经营商即从月日止,
乙方如需建立其他销售网点,须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视为非乙方销售区域。
4、甲方不能对该地区的其它经营商供应已经授权乙方的上涂牌产品,否则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经营或借助亲友名义经营原来没有经营的其它品牌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二、价格、订货、付款及信用条款:
1、价格:乙方每次进货按甲方《特许经销合同》所标的价格供货,甲方承诺非原材料价格有大的波动不随意对供货价进行调整,如有价格变化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
2、订货:
乙方订货(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特殊订货(指非甲方常备产品)需提前三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如乙方订做产品,须详细说明技术要求或提供实物样品。
3、付款方式及信用条款:
乙方购货采用电汇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乙方每次进货需付清当笔款项。
汇款后若发生乙方故意解汇行为,甲方有权索赔或诉诸法律。
三、交货及运输:
1、甲方免费将货物运至乙方上海地区入库地点。
2、因不可抗力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从而引起的乙方效益损失甲方不负责。
3、乙方订货量超过1吨以上,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限乙方经销范围内)
四、验收:
1、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在10天内验收并有责任告知甲方。
2、责任划分:
乙方收货人必须检验货物的状态,无异状的才可御货,如有异状(变形、破损)必须由收货人与运输单位证明具体情况方可御货。没有当事双方对货物的.证明而发生货损、货差,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行委托他人运输的,则货物交验在乙方或其委托人由甲方仓库提出时即为完成。
五、质量与退换货条款:
1、甲方确保所供应的产品达到合格标准。
2、甲方有责任为乙方出具关于产品质量的各类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货物的外在质量(包装、合格证、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有问题乙方应在收货时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出相关人员共同认定,否则视为甲方产品完好无损交付给乙方。
4、若乙方对甲方供应产品质量产生疑义,应立即将原样封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派技术服务人员前往处理。
5、甲方承诺如因甲方产品未达到国家或本企业有关质量标准造成乙方用户赔偿问题,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甲方全额赔偿油漆损失,且对未使用、未售出产品实施全部退换,由乙方到甲方的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在确定质量问题后5天内退货。
6、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甲方有关技术标准配套销售,正确施工,如因乙方配套不当或施工不当产生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因销售超出产品标示保质期或销售补发合格证、标签、外包装的产品而造成的问题,甲方不予负责。
8、无论何种原因退货,乙方均需事先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才能退货,任何未征得甲方同意的退货,甲方均有权拒收或不计货值处理。
9、退货质量确认:退货质量一律等退货至甲方后,甲方保证以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检验退货。
六、市场管理条款:
1、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市场不受冲击,如乙方市场被相同品牌冲击,甲方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
2、乙方承诺;只在本合同限定的范围内销售产品,保证不在其他区域设点销售。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派人员对乙方经营甲方产品的场所、经营行为进行指导,对不规范的地方加以整改。
七、扶持条款:
1、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业务开展进行扶持,具体方案根据乙方当地市场行情,经甲方业务人员确切调研之后,由双方共同拟订,拟订的扶持方案经双方签定认可后,作为本公司之有效附件备档。
2、乙方有义务在当地进行一定的广告宣传(含门牌、店面陈列等)。
3、甲方有义务满足乙方提出关于产品的售前、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的合理要求。
4、乙方有义务积极搜集和反馈当地市场行情与行业政策、信息,主要竞争对手动态情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并与甲方共同研究市场营销策略和其它应急对策,配合甲方处理相关的社会事务。
八、合同的终止:
1、自己终止:合同期限到达或因任一方出现合同条款规定终止的事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协商终止:合同规定的期限未到,但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同意结束合作,则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即终止。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进货,则经销权丧失,合同终止。
4、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无权销售甲方产品,乙方将所有甲方产品的存货,退给甲方并立即停止销售。
5、乙方不得将经销权随意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无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诉讼解决。
补充事项: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须交纳3万元保证金给甲方,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合同内所要求的销售额指标,甲方则全数退还3万元保证金并按照当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作为奖励返利给乙方。如乙方未完成合同期内的销售额指标甲方有权没收所有或一部分保证金。
十、合同条款如修改,以双方最新的签章确认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许经营合同13
特许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许可区域内作为甲方的区域代理商一事达成一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获得甲方的许可,在区域内(以下简称本区域)作为甲方的独家代理商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由临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项目“***说”***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共同拓展市场,以达双赢目的。
第二条 特许经营
项目甲方根据其自主开发并经营***”餐饮连锁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说”为代表的特许经营项目,并将该项目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使用。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甲方与乙方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乙方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业务,执行本合同。乙方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业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甲方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在签订本合同和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五条 使用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在本区域内以以下两种方式使用特许经营权:
一、设立直接投资的直营店;
二、许可加盟商设立加盟店
第六条 许可形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甲方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该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许经营权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 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本区域内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服务。
第七条特许加盟代理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加盟费。其中 元作为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费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加盟费。
第八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1份。 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无关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
乙方签字:
乙方地址: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特许经营合同14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等。
"加盟__",是指乙方在认同并同意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商号,招牌(__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
"特许产品",是指带有特许标识的所有商品及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配料、成品及服务品种、方式等。
"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订的指导加盟__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__招募手册》、《__务操作手册》、《产品制作手册》、《营业手册》、《员工培训手册》等。
"直接特许",即甲方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乙方,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__,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设立加盟__,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区域特许",即甲方将指定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乙方,乙方既可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设立加盟__,开展经营活动,也可在特许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营业地",是指乙方依照合同条款约定,获准开设加盟__的住所。
"建筑物",是指营业地所在的建筑物。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 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 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____________
□ 直接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____________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________年,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_______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三、甲、乙双方约定:____________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
第四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____________中国 省(市) 县(区)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区域。(见附件2:____________《特许区域附图》)。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开设生产和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__。本合同签订时的加盟__的地址为 。
三、加盟__的面积为 。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
一、加盟费:____________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 _______元,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支付。
除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十六条约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要求返还加盟费。
二、特许权使用费: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在□每月/□每年 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____________
□ 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 _______元;
□ 按照加盟__□当月/□当年营业额的 %,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
三、保证金:____________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________日内支付人民币 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甲、乙双方约定,保证金由:____________
□上海连锁经营协会保管;
□ 。
3.遇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________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____________
五、本条所述之特许经营费采用下列第 项方式支付:____________
□ 现金;
□ 支票;
□ 银行转账(甲方指定账户为 );
□ 。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二部分 信息披露及商业秘密保护
第六条 信息披露
一、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四章"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四、甲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返还加盟费、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或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被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甲方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部分 加盟__的开业
第八条 设立加盟__的形式
一、乙方以自身名义经营加盟__的,加盟__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承担本合同载明的义务。加盟__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二、除以乙方名义经营加盟__之外,乙方以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__的,必须在加盟__开业前的 ________日内,由乙方向甲方出具经加盖公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乙方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乙方如未出具本承诺函的,甲方有权不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第九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允许/□不允许乙方将 注册商标用作加盟__商号使用。如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应提供书面授权文件,以配合乙方进行加盟__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 加盟__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__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消防许可证》、《环保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十一条 加盟__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__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加盟__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十二条 加盟__的开业培训
在加盟__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__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以确保乙方能够独立运营加盟__。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及相关管理制度、门__样式、__堂布局方案、会计系统、产品质量标准、产品质量监测制度以及《经营手册》等,已确保乙方顺利开展加盟__的运营。乙方应予书面签收。
第十四条 加盟__开业时间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正常开业,经甲方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第十五条 加盟__开业的条件
加盟__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
一、加盟__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
二、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特许人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四、加盟__符合《经营手册》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四部分 特许产品的提供和配送
第十六条 除特许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但甲方不得强行要求乙方接受其货物供应;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七条 加盟__经营所需之特许产品均由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供应及配送,若加盟__需增售不属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或自行制造。
第十八条 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产品,须提前 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十九条 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 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 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二十条 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加盟__销售特许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统一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部分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加盟__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 加盟__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 ________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第二十四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加盟__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加盟__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十五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加盟__的交易记录等文件。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__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统一培训。
第二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加盟__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加盟__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部分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____________
□ 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商标注册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乙方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专利。
专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专利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
专利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
甲方应与乙方另行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并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 □乙方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 其他。
第二十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确保注册商标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注册商标的续展手续。
第三十条 乙方应按照《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在相同类别注册与甲方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标识。
第三十二条 特许标识或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
第三十三条 乙方除为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
第七部分 加盟__的统一运营
第三十四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乙方在加盟__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部分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三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__内设置监督电话。
第三十七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处理,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八条 因加盟__原因但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诉的,对确有瑕疵而直接向消费者偿付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部分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三十九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适当准备。
第四十一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十部分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二条 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相关条款。
第四十三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乙方,且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
第四十四条 乙方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条款。
在转让之日起 ________年内,甲、乙双方在特许区域内须遵守本合同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限制的约定。
第四十五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___
一、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__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
三、强行要求乙方接受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的货物以外的其他货物供应;
四、累计 次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或因延迟配送特许产品或维修设备造成乙方重大损失;
五、因生产或销售的特许产品存在缺陷或严重质量问题,被质监部门处罚;
六、 。
第四十六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____________
一、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特许人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和特许经营过程中按法律、法规规定披露相关信息或故意披露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三、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者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注册商标或其他特许标识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第四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____________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扩大注册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或擅自变更加盟__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
五、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或后续的培训;
六、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商业秘密;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 。
第十一部分 违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________日,则乙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甲方责任(可多选):____________
□ 要求甲方赔偿人民币 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四十九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五十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_____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如逾期未更正超过 ________日,则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方案追究乙方责任(可多选):____________
□ 要求乙方赔偿人民币 _______元;
□ 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 。
第五十一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赔偿责任。如甲方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十二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部分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五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四条 乙方获准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作为加盟__商号的,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________日内向原登记部门申请名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第五十五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任何复制品。
第五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后,除甲方接收外,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注册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
第五十七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十八条 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特许产品的处理方式为:____________
□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 乙方自行处理;
□
第五十九条 竞业限制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期满后 ________年内,除约定的加盟__外,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甲方特许经营体系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第十三部分 不可抗力
第六十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十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十二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一、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二、双方同意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十四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交 解决。
上述三项未作选择的,视为约定第一项方式。
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六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七条 甲方应将本合同签订情况报甲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乙方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______ 签于:____________
特许经营合同15
特许人(下称:甲方): __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受许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____”系列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 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 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________企业视觉形象系统,________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等;
1.2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宣传品、吉祥物、广告宣传等用品;
1.3 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 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开设____特许专营店;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特许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____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 经营方式
3.1 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
3.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 ____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在当地工商办理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店。
4 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________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产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____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5.1.1 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 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有权在自己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配货额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并给予 的销售返利。
5.2 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