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大家了解宁波大学医学院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宁波大学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安排(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全文如下:
一、复试方案
复 试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参 加 人 | 备 注 |
报到 | 3月22日下午 14:00 | 王长来楼103(报到) | 精卫考生 | 学院组织 |
笔试 | 3月22日7:00-10:00 | 第一医院国际保健中心5楼示教室 | 精卫考生 | 学院组织 |
面试 | 3月22日 11:00— | 第一医院国际保健中心5楼示教室 | 精卫考生 | 学院组织 |
思政、体检 | 3月24日8:00- | 医学院至真楼203(思政) 宁大校医院 | 精卫考生 | 学院组织 |
学院会议(合格生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接受待录取) | 3月24日15:00- | 王长来楼A203 | 精卫考生 | 学院组织 |
二、成绩综合排名与录取
1、面试由各专业学位点复试小组成员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严格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有亲属参加本学院考试的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2、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计算后形成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名次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参考初试的外语、政治及复试成绩。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开排序。
3、招生复试比例为1:1.2
①复试成绩= {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
4、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按照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
“关于2017年硕士复试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门户网 ”
报到时将严格进行资格复查。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包括:
交验材料: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
3.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若有),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交存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