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合同特徵

合同是指劃一主體的天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動、終止平易近事權力義務關係的和談。房地產經紀合同的涵義是房地產經紀報酬拜託人供給房地產生意等事物的勞務而與拜託人商定訂立的'和談情勢。
其首要特點:
①房地產經紀合同是雙務合同。雙務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所享有的權力就是他人當事人所承擔的義務。
②房地產經紀合同是有償合同是有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當事人獲得權力必需付出響應代價的合同。
③房地產經紀合統通常是書面情勢的合同。房地產經紀合同是一種勞務合同,不是直接表示房地產生意關係的合同,可所以不要式合同。
④房地產經紀合同主如果從合同。從合同的特點在於它不克不及自力存在,必需以主合同的存在並有效為前提。
其感化是:有效保障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護和包管市場生意的安然與秩序。

房地產經紀合同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