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精選9篇)

員工績效考核是很多企業關注的內容,所以很多的企業都會想了解員工績效考核的一些內容。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精選9篇)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1

績效考核內容

主要分為基層員工考核和企業管理人員考核。

1.對基層員工考核的內容。主要包括應知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兩部分。應知考核是以筆試或口試的方法,測評基層員工是否具備應有的理論水平與業務知識水平。實際操作考核是設定員工具體工作中的典型工作專案,在工作現場進行操作測試,檢驗員工實際的業務能力和操作水平。操作考核又可以分為:轉正定級考試、技術等級升級考核、調換工作崗位考核、操縱新裝置上崗考核。

2.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行政領導人員績效考核的內容。一般由德、能、勤、績以及個性考核等內容構成。

德:品德。主要包括政治品質、思想作風、個人品質和職業道德等各方面。

能:能力。主要包括知識儲備能力、實際工作能力、身體支援能力。其中,知識儲備能力具體包括文化程度、知識水平、專業水平等;實際工作能力包括領導能力、表達能力、社交能力等;身體支援能力主要包括年齡和健康程度。

勤:主要包括組織性、紀律性、積極性和創造性。

績:就是工作業績,績效。績效是考核的核心內容。因為它是德、能、勤的綜合表現和集中反映,而且績效是客觀存在的,具有很強的可衡量性與說服力。

績效考核方法

1.以業績報告為基礎的績效考核。主要有自我報告法和業績評定表法。

(1)自我報告法。員工通過書面形式,對自己的工作進行總結和考核的方法。大家都寫的年終工作總結、專案總結等。

(2)業績評定表法。廣泛採用。根據所限定的因素(比如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對員工進行考評,主要用等級方面業績進行評定,等級一般分為5—7級。

2.以員工比較為基礎的績效考核。主要有:簡單排序法、配對比較法、強制分佈法。

(1)簡單排序法:將一組員工按總業績排一下序,一般是將業績好的員工排在前面,差的排在後面。簡單排序法的最大優點:考核結果一目瞭然,非常清晰簡單。缺點:容易造成員工心理壓力,尤其是較差的員工。

(2)配對比較法:兩兩比較。然後排列出績效名次。配對比較法的優點:簡單、清晰。缺點:考核結果模糊;考核人數不宜過多,最多隻能5人及以下。一旦考核人數太多,無法進行。比較次數:N(N-1)/2,N為員工總數。

(3)強制分佈法

首先確定員工中“優秀”、“良好”“一般”“較差”的比例。(這個比例一般都是符合正態分佈的,比如優秀、較差各佔10%、良好佔20%、一般佔60%)然後將員工按照績效分到各個組中去。先確定各個籃子,然後將員工往籃子裡放。

優點:利於管理控制,特別是採取淘汰機制的企業,能夠明確篩選出淘汰的員工,具有很強的激勵和鞭策作用。缺點:當員工都比較優秀時,影響士氣。

3.以特殊時間為基礎的績效考核。主要有:關鍵事件法、不良事故考核法。

(1)關鍵事件法:要求保留最有利和最不利的工作行為的書面記錄。當它對企業產生重大影響時,將其記錄下來,就是關鍵事件。

(2)不良事故考核法:利用預先設計的不良事故清單,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員工的績效水平。

4.其他績效考核辦法

(1)360度考核。對員工進行全方位的考核,參加考核的人包括員工周圍所有的人,上級、下屬、同事、客戶等等。優點:比較公正,由於參與人員廣,因此能夠表達各個部門的意見,從而可以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

(2)工作標準法:又稱為勞動定額法。將勞動定額作為員工的績效考核標準,是績效考核方法之一。比較常見的是計件。這種方法較為簡單,但考核的內容太過單一,企業現在很少單獨用這種方法進行績效考核,一般做法是,以生產標準作為考核的一部分,支付員工的計件工資,用其他績效考核的方法對生產量之外的工作進行考核。

員工績效考核制度

第一條、工作績效考核,簡稱考核,目的在於通過對員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績、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員工的實際工作狀況,為教育培訓、工作調動以及提薪、晉升、獎勵表彰等提供客觀可靠的依據。更重要的是,通過這些評價可促使員工有計劃地改進工作,以保證公司營運與發展的要求。

第二條、績效考核原則。

1、考績不是為了製造員工間的差距,而是實事求是地發現員工工作的長處、短處,以揚長避短,有所改進、提高;

2、考績應以規定的考核專案及其事實為依據;

3、考績應以確認的事實或者可靠的材料為依據;

4、考績自始至終應以公正為原則。決不允許營私舞弊。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則除下列人員外適用於公司全員。

1、考核期開始進人公司的員工;

2、因私、因病、因傷而連續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傷而連續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雖然在考核期任職,但考核實施日已經退職者。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年終考核三種。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規則規定任聘人員,均應試用三個月。試用三個月後應參加試用人員考核,由試用部門主管考核。如試用部門主管認為有必要縮短、延長試用時間或改派他部門試用亦或解僱,應附試用考核表,註明具體事實情節,呈報經理核准。延長試用,不得超過3個月。考核人員應督導被考核人提具試用期間心得報告。

(二)平時考核

1、各部門主管對於所屬員工應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態度、學識每月進行考核,其有特殊功過者,應隨時報請獎懲。

2、員工假勤獎懲應統計詳載於請假記錄簿內,以提供考核的參考。

(三)年終考核

1、員工於每年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2、考核時,擔任初考各部門主管參考平時考核記錄及人事記錄的假勤記錄,填具考核表送複審。

第五條、考核年度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條、考核標準

(一)人事考核的種類。

人事考核可以分為兩種:

1、能力考核,就是參照職能標準,以員工在一定時間當職務的能力,進行評定。

2、業績考核,就是參照職務標準,對員工在一定時間務工作完成的情況,進行評定。

(二)人事考核必須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並測評的能力是職務擔當的能力,包括潛在能力和顯在能力。潛在能力是員工擁有的、可開發的內在能力;顯在能力是指職工工作中發揮出來的,並表現在業績上的努力。潛在能力,可根據知識技能、體力以及經驗效能力來把握;顯在能力,則可能通過工作業績(質和量),以及對工作的態度來把握。具體包括:

知識、潛在能力、體力、能力、經驗效能力、顯在能力、工作業績和質量、態度

第七條、考評者的職責。

1、第一次考評者,必須站在直接監督的立場上,並且,對於想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以及對評定有顯著影響的事項,必須予以註明。

2、第二次考評者,必須在職務、級別上高於第一次考評者。有關需要特別強調的評分和評語,或與第一次評定有明顯差別的地方,必須予以註明。

特別在遇到與第一次評定有顯著差別的情況下,需要傾聽一下第一次考評者的意見,有必要的話,相互商討,對評定作出調整。

在不能做出調整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把第二次評定的結果,告訴給第一次考評者。

3、裁定、拍板者,參考評定經過報告,作出最終評語。

4、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以下原則:

(1)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2)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發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3)考核者應根據自己作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4)在考核過程中,要注意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與能力開發,通過被考核者填寫自考表,瞭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評價及對上級的意見和建議,以便上下級之間相互理解。

第八條、考核結果的運用。

為了把考核的結果,應用於開發利用員工的能力,應用於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訓。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負責人,在考慮教育培訓工作時,應把人事考核的結果作為參考資料。藉此掌握教育培訓,進而是開發、利用員工能力工作的關鍵。

2、調動調配。

管理者在進行人員調配工作或崗位調動時應該考慮事爭考核結果,把握員工的適應工作和適應環境的能力。

3、晉升。

在根據職能資格制度進行晉升工作時,應該把能力以及業績考核的評語,作為參考資料加以運用。考核評語是按職能資格制度要求規範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際,應該參照能力考核的評語,決定提薪的幅度。

5、獎勵。

為了能使獎勵的分配對應於所做的貢獻,應該參照業績考核的評語進行。

第九條、考核結果的反饋,部門經理通過面談形式,把考核的結果,以及考核的評定內容與過程告訴被考核者本人,並指明今後努力方向,自我培養和發展的要點,以及相應的期待、目標和條件等等。

第十條、考核表的保管與查閱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規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儲存十年。但是,與退休、退職人員有關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職之日起,儲存一年。

(二)表內容的查閱。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員工人事問題,需要查閱有關內容時,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閱要求。

第十一條、考核者的培訓

(一)在取得考核者資格之後,必須經過考核者培訓。

(二)培訓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結構;

2、確認考核規定;

3、理解考核內容與專案;

4、統一考核的基準。

第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考績的計劃和具體組織工作。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2

為了打造職責明確,運轉協調,廉潔高效的機關,充分調動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的進取性,根據《國家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以及機關管理相關制度等檔案精神,結合我鎮實際情景,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物件

考核物件為所有在崗的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具體為:

1、鎮黨政機關公務員(含財政所、司法所工作人員);

2、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含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計劃生育服務中心、柏山渠管理所、國土所、合管辦、林業站工作人員);

3、鎮聘用工作人員(指屬於鎮機關管理的工作人員)。

二、考核資料

考核的主要資料包括德、能、勤、績、廉等五個方面。

三、考核辦法

鎮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聘用工作人員考核實行100分制。

1、全體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相互測評佔25分(80%以上人員參加測評,結果有效);

2、村書記(第一書記)、主任對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的測評佔25分(80%以上人員參加測評,結果有效);

3、黨政班子成員對鎮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以及聘用工作人員的測評佔40分;

4、考勤制度執行情景佔10分。

四、考核計分辦法

測評分值計算:按有效票數,1個優秀票計1分,1個稱職票計0.8分,1個基本稱職票計0.7分,1個不稱職票計0.5分。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得分,總分÷有效票數×標準分值=測評分。86.

考勤分值計算:根據全年度考勤情景,每缺勤一天扣0.1分,扣完為止。病事假按國家人社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核等次的確定

1、黨政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的中層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分別確定等次;鎮聘及其他工作人員單獨確定等次。

2、每一類工作人員分為四個等次類別:一類為優秀工作人員,占人數20%;二類為比較稱職工作人員,佔75%;三類為一般稱職工作人員,佔5%;四類為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工作人員,不設特定比例。具體考核等次的確定是按每位工作人員考核總得分排行順序來最終認定,一、二、三類等次人數均按四捨五入確定具體名額。第四類工作人員不受名額限制,考核分值低於60分直接確定為基本稱職,因違法、違紀被組織、人事、紀檢、司法部門查實或查處定性的工作人員,直接確定為不稱職等次。

3、到村、居任職人員按編制情景分別參加鎮中層幹部考核評比。到村、居任職人員所在村(居)被鎮對村目標管理考核一票否決的,其不得評優(即一類工作人員)。

4、在一類工作人員當中,黨政機關公務員取得分總排行前13%位次人員,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取得分總排行前15%位次人員(具體比例根據縣對鎮年度考核結果確定),作為單位年度優秀工作人員上報縣人社局,中層幹部和一般工作人員仍然按比例分別計取(“四捨五入”)。

六、附則

1、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考核等次確定,依據縣委組織部考核情景確定。

2、本辦法由鎮考核領導組負責解釋。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3

為提高收費崗位服務質量,激勵收費員工作積極性,確保費用收取的正確度和視窗工作的高效率,建立良好的院部視窗形象,特制定月績效考核方案。

一、績效考核內容

1、洩露病人隱私者,一經發現扣款當事人30元。

2、未執行服務規範禮儀、用語的,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20元。

3、在辦公區域更換工作服、梳頭、打扮發現一次扣發當事人5元。

4、在辦公明顯區域擺放私人衣服、包等他人私人物品,發現一次扣發5元。

5、收費過程中當著病人面接聽私人電話或聊與工作無關的話題者,發現一次扣發10元。

6、辦公區平時應保持整潔乾淨,經抽查衛生不合格又未及時改正的,當班人員每人扣發10元。

7、病人資訊資料打錯與票據不符月累計5次以上的(含5次)暫定,扣發當事人20元。

8、在收費處嬉戲大聲說話,影響院部形象者發現一次扣發5元。

二、違反以下情況之一的,不得享受當月績效獎金

1、遭投訴經查證屬實的,不予獎勵。

2、月病、事假次數累計超2天的不予獎勵。

3、違反制度和相關規定累計金額達40元者,不予獎勵。

三、部分服務規範禮儀

1、儀表:收費員儀表整潔、大方並主動微笑服務。接待醫院內外人員的諮詢、交費時,應注視對方,語氣溫和,音量適中的耐心解答。

2、收費人員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如下:十字語:“請”,“您好”,“對不起”,“謝謝”,“請慢走”。

(1)雙手接到患者的單子時要說“您好”;

(2)請問是xx先生/女士(阿姨)嗎?

(3)您好,一共是x元x角;

(4)先生/女士(阿姨),請問有x零錢嗎?

(5)找您xx元,請核對一下;

(6)雙手遞出單子時要說“請慢走”!

(7)請拿申請單到×樓×科作檢查;

(8)請到x科,換/開個單子。

月績效考核獎金暫定200元,如有不妥之處,另行討論後及時修訂和完善。

對於生產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工作,儘管很多企業都在積極推進和努力實踐,基層班組也分別制定了員工工作業績考核制度、規定和辦法,然而在實際運作中,由於認識、理解和的差異,往往存在著諸多盲點和誤區:

(1)績效考核不能和班組自身特點相結合。

(2)績效考核內容設定不合理、不科學。

(3)不注重績效考核過程中的監督作用。

(4)勞動報酬和實際付出相脫節等。

這種種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員工個人在業績評價與實際工作境況上顯現出諸多不一致,從而使班組績效考核沒有真正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4

一、目的

績效考評的目的是對被考評者進行工作業績、能力、態度等的定量、定性評價,以鼓勵先進、鞭策落後,實現績效的持續改進,並以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異動、培訓及薪酬變動等的依據。

二、原則

1、公開性原則績效考評標準、考評程式和考評責任都應當有明確的規定並向全體員工公開。

2、客觀性原則績效考評應當根據明確規定的考評標準,針對客觀考評資料進行評價,儘量避免摻入主觀性因素和感情色彩。

3、差別性原則考評的等級之間應當有鮮明的差別界限,針對不同的考評結果在工資、晉升、使用等方面應體現明顯差別。

4、時效性原則考評的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考評者;考評資料要求與考核週期相吻合,而不該將本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當期的考評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績效和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績效進行評價。

三、用語的定義

本制度中使用的專業術語定義如下:

1、績效考評:指考評者對照工作目標或績效標準,採用一定的考評方法,評定員工的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工作職責履行程度和員工的發展情況,並將上述評定結果反饋給員工的過程。績效考評是績效考核和評價的總稱。

2、考核週期:指同一考評型別中上一次考評起始與本次考評起始之間間隔的時間段。

四、考核型別

本公司績效考核分為四類:考核型別實施頻度評價時間月度考核每月一次下月上旬季度考核每季一次(暫無定式)每季最後一個月中、下旬年度考核每年一次(格式不定)每年十二月試用期考核試用期一次試用期期末特殊考核按實際需要月度績效考核按考核絕對成績換算成績效等級。

績效等級按以下規定換算:等級s級a級b級c級d級e級分數100分~150分90分~99分80分~89分70分~79分60分~69分60分以下權數14/53/52/51/50

績效工資按以下公式計算:績效工資=總績效工資×績效等級權數

五、考評者與被考評者

1、考評者評價者含人力資源部、直屬上級、次上級三類。

評價者的職責如下:  評價者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必須消除對被評價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做到公正有據。不對考核期外和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2、被評價者被評價者為被納入評價計劃員工。調到毫無工作經驗的其他職務工作未滿6個月者,不進行當年度評價。當年度評價結果可適用調動前最近兩年評價結果的平均。

六、考評者訓練

1、在取得評價資格之前,必須經過考評者訓練。

2、為了達到以下目的,也必須進行考核者訓練。

(1)理解績效評價制度的內容和結構。

(2)確認評價規則

(3)統一評價者的評價尺度

七、考評結果的運用

考評結果在考核完成後一星期內向被考評者反饋,並與被考評者共同制定下階段績效改進計劃與方案,本月績效改進方案附與下月績效考核表上;考評結果作為薪資變動、人員異動及培訓等的依據;考評結果份部門、分類別由人力資源部存檔,經管理中心總監批准方可查閱,原件不得外借。

八、考評申訴

被考評者若認為考評結果不符合實際情況可於績效反饋後七個工作日內向直屬上級或人力資源部申訴。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5

一、考核指導思想

按照建設規範化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科學地評價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和服務的效果,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水平,推動以人為本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的建立,減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則

建立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目標考核與績效考核相結合,績效考核與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相結合的績效評估考核體系,堅持考核的客觀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進和完善獎懲激勵約束機制。

三、考核範圍和內容

局機關及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為被考核人。

考核內容主要是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側重從思想政治、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三個方面考核;

2、能:指業務知識和工作能力。側重從政策理論水平、業務工作能力、協調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及文字表達能力四個方面考核;

3、勤:指工作態度和敬業表現。側重從出勤情況和工作表現兩方面考核;

4、績:指工作量、工作質量、效益和貢獻。側重從本職位設定的考核要素與量化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方面考核;

5、廉:指廉潔從政表現。側重從黨風廉政建設有關規定的執行情況方面考核。

四、考核標準和等次

考核的標準:局機關公務員以《職位職責說明》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年度工作目標任務為基本依據制定。考核的等次分為優秀、稱職(合格)、基本稱職(合格)、不稱職(合格)四個等次。

1、優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熟悉業務,工作勤奮,服務熱情,有改革創新精神,績效突出。

2、稱職(合格):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較好地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熟悉業務,熱情服務,工作積極,能較好地完成工作目標任務。

3、基本稱職(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質基礎,業務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職工作,但工作作風存在明顯不足,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不夠,完成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誤。

4、不稱職(合格):政治業務素質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未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失職,造成嚴重失誤。

五、考核量化

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考核實行百分制。各部分的比重為“德”佔20分、“能”佔25分、“勤”佔10分、“績”佔35分、“廉”佔10分。其中82—100分可推薦為優秀,62—81分確定為稱職,41—61分確定為基本稱職,40分及其以下確定為不稱職

六、考核實施

(一)平時績效考核

平時績效考核由局機關、各事業單位根據工作需要不定期自行組織實施。被考核人要對本職位職責、本年度工作目標、交辦的工作任務與實際完成情況等在平時績效考核記錄本上如實做好紀錄。局機關各科室(科長、主任)和各事業單位負責人作為本部門主考人應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稽核並負責填寫有關內容。

(二)年度績效考核

年度績效考核以平時績效考核為基礎,在每年第四季度結合目標考核一併進行。其基本程式為:

局機關考核工作程式:

1、被考核人填寫《國家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分管局領導是所分管科室科長(主任)的主考人,各科室科長(主任)是本科室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及一般工作人員的主考人。局機關中層幹部由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考核。民主評議以科室為單位,由全科室統一對被考核人進行民主評議;局機關中層幹部和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所在科室、單位全體職工評議。

3、局考核小組對各主考人提出的考核等次和評估意見進行稽核,並提出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意見,報局黨組討論決定;

4、局黨組研究決定後,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相關部門稽核;

5、局考核負責人簽署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

6、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其簽署意見。

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工作程式:

1、被考核人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登記表》

2、主考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平時績效考核情況和個人年終總結,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寫出評估意見,提出考核等次意見。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考核由局考核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進行,分管局領導在民主評鑑的基礎上提出被考核人考核等次意見,局考核領導小組進行稽核並提出考核意見後報局黨組討論決定。各事業單位班子成員的民主評議由局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在本單位全體人員中進行。

3、各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工作根據市人事局和我局的通知要求,由本單位組織進行,在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後報局辦公室會同相關科室審查後報市人事局審定。

4、將考核結果通知被考核人,並由其簽署意見。

(三)當年軍隊轉業幹部,調任、轉任、掛職鍛鍊、外出學習培訓、因公致傷以及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的年度考核按市組織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七、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等次的,具有依照相關規定晉職、晉級、晉升工資的資格。績效(表現)特別突出的,可按照《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規定》,報上級組織、人事部門給予記功或嘉獎。

(二)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以本人當年12月份的基本工資為標準,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三)連續2年以上獲優秀等次的公務員,在晉職或竟爭上崗時任職條件可適當放寬。

(四)公務員在年度績效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可視同稱職等次正常晉升級別和職務工資檔次。

2、一年內不得晉升職務。

3、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4、公務員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次年前3個月為誡勉期。在誡勉期內,應接受不少於10天的培訓學習。誡勉期間,主考人應對其進行誡勉談話,並作談話記錄。誡勉期滿,被誡勉人應做出誡勉期間的思想、學習、工作的書面總結。

5、公務員在被確定為基本職稱等次的次年,仍不能達到稱職或稱職以上等次的,確定為不稱職。

(五)公務員年度績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以下辦法處理:

1、不發給一次性年終獎金。

2、當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予以降職。降職決定按照公務員管理許可權由任免機關在3個月內作出。降職後,其職務工資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工資檔次。其原級別在新任職務對應級別內的,不降低原級別;原級別高於新任職務對

應最高級別的,降到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並將本人原級別工資額就近就低靠入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倒級工資標準,若本人原級別工資額等於新任職務對應的最高級別的倒級工資標準的,不得降低級別工資。

3、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局各事業單位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結果的使用可參照以上規定和其他有關政策由各單位自行確定。

八、考核的組織

局成立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局機關、各事業單位行政執法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局紀檢組長、局辦公室主任、各單位一把手和局辦公室負責人事的代表組成,分管人事工作的局領導任組織,日常工作由局辦公室承辦。

各事業單位參照以上辦法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

本辦法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6

(一)目的

1、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促進管理規範化、提高對人的管理水平;

2、促進上下級之間的相互瞭解以及對工作表現的雙向、正面溝通;

3、作為培養員工的有效工具,幫助員工的改進和發展,發現優秀人才,提高公司工作效率;

4、鼓勵員工的工作情緒,有效改進員工工作績效;

5、發掘員工潛力,幫助員工成功與發展。

(二)績效評估原則

1、客觀公正:

各考核執行人員對所屬員工之工作評價,應儘可能用數字化指標來衡量工作成果及進步成長狀況,不可只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來考核,以免造成不公平現象。

2、公平:

對所有員工的評估總體保持平衡,既討論員工優點,也對缺點提出期望。

3、雙向溝通:

向員工表達其工作對公司的影響,對其工作表現的評價,同時鼓勵員工表達自己的想法。

4、認真負責:

評估關係到員工的發展,能體現管理人員對員工個人發展的投入和重視。

5、尊重差異:

評估有可能雙方意見不一,允許相互表達,關注未來,主要對下一階段的工作目標達成共識。

6、尊重及保密:

尊重員工的隱私權,只限本人和上級主管知道評估內容。

(三)適用範圍、評估型別及時間

1、適用範圍:績效評估範圍為華北區全體正式員工;

2、年/半年/季/月度績效評估:

1)年度評估

職能部室、配送中心人員:針對員工去年全年的業績進行評估,結果作為職務、崗位、薪酬調整依據,適用於公司所有正式員工,每年1次,於1月份進行;

2)半年度評估

門店組長級(含)以上管理人員:針對員工上半年的業績進行評估,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職務、崗位、薪酬調整的依據,適用於綜、標超門店組長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每年2次,1月、7月進行;

3)季度評估

綜超門店員工:針對員工上季度的業績進行評估,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職務、崗位、薪酬調整的依據,適用於綜超門店所有正式員工(包括防損員),每季度1次,於1月、4月、7月、10月進行;

4)月度評估

標超門店員工:針對員工上月的業績進行評估,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職務、崗位、薪酬調整的依據,適用於標超門店所有正式員工(含防損員),每月1次。

3、年終績效評估

1)職能部室、配送中心人員

1月進行的年度績效評估視同年終績效評估,結果同時作為年終獎金髮放的依據;

2)門店組長級(含)以上管理人員

1月進行的下半年度績效評估視同年終績效評估,結果同時作為年終獎金髮放的依據;

3)綜超門店員工

以該員工上年4個季度績效評估的平均分作為年終績效評估的成績,即年終績效評估成績=(1季度成績+2季度成績+3季度成績+4季度成績)/4,結果作為年終獎金髮放的依據;

4)標超門店員工

以該員工上年12個月績效評估的平均分作為年終績效評估的成績,即年終績效評估成績=(1月成績+2月成績+……+12月成績)/12,結果作為年終獎金髮放的依據。

4、轉正評估:新員工入職後試用期滿,由直接上級根據其試用表現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對試用優秀者,可推薦提前轉正;試用期滿仍需進一步考核的,在不違反勞動政策的前提下,可適度延遲轉正(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門店見習管理人員轉正評估等級的結果,作為轉正後績效工資發放的依據,直到下一個評估週期為止。

5、專案評估:專案完成後,由專案管理委員會對專案經理及專案組成員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年終評估的依據。

(四)績效管理規定

1、績效管理中各部門的職責

(1)人力資源部在績效管理中的職責:

1)、配合公司經營目標分解工作,負責本部門工作目標分解到崗位;

2)、擬定績效管理制度、實施方案,根據各部門要求,設計、試用、改進和完善不同績效評估模式下的考核標準;

3)、在本部門認真執行企業的績效管理制度,以起到示範作用;

4)、組織宣傳企業員工的績效管理制度,說明貫徹該項制度的重要意義、目的、方法和要求,並對實施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5)、協調、監督、支援各部門按計劃實施績效考核工作;

6)、及時收集績效考核資訊,包括存在的問題、難點、批評和建議,記錄和積累有關資料,並整理和分析,提出改進方案和措施,定期編寫績效分析報告;

7)、根據考核結果,計算績效工資和其他結果運用;

8)、負責所有績效管理資料的歸檔。

(2)各部門在績效管理中的職責:

1)、配合公司經營目標分解工作,負責本部門工作目標分解到崗位;

2)、負責實施本部門的績效考核工作,並對最終結果負責;

3)、向人力資源部反饋本部門對目標績效管理系統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3)、公司高層在績效管理中的職責:

1)、負責經營目標分解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審定;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7

為增強員工的職責感,規範員工行為,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1.1、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及各子、分公司的所有員工。

1.2、堅持“獎罰分明、獎優罰劣,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獎懲原則,調動員工的進取性,建立一支愛崗敬業的員工隊伍,為集團公司實現戰略目標供給根本保障。

第二章:獎勵

2.1獎勵形式

2.1、獎勵形式分為通報表揚、記功、記大功、加薪晉級,以及授予“標兵、能手、模範”稱號等,並視不一樣情景給予1000元以上或帶薪旅遊、外出培訓提升等獎勵。

2.2、獎勵範圍

2.2.1、在安全生產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如:避免人身和裝置事故、避免企業遭受損失等)。

2.2.2、在技術革新、改造、發明上取得顯著效果的。

2.2.3、在完成工作任務、提高產品質量、降本增效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2.2.4、在企業管理、市場開拓、業務創新、專案管理、增收節支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2.2.5、在生產技術、經營管理、市場開拓及改革發展等方面提出重要的合理化意見提議,經採納實施後取得顯著效果的。

2.2.6、為公司贏得信譽,消除不良影響,事蹟突出的。

2.2.7、遇到事故或災難等突發事件,勇於負責,處置得當,在保護公司公共財產、捨己救人、防止或搶救事故中表現突出的。

2.2.8、檢舉違法違規、失職行為,維護公司利益事蹟突出的。

2.2.9、同壞人壞事作鬥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社會治安、抵制歪風邪氣事蹟突出的。

2.2.10、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現,對公司有重大貢獻的。

2.3、獎勵程式

2.3.1、領導異常嘉獎由集團公司董事長或總裁直接對員工進行嘉獎,也可由下屬單位提名,報集團公司相關會議研究決定。

2.3.2、推薦集團公司獎勵的,由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初審,經本單位加註意見,報人力資源處稽核後,按獎勵事項分別提交集團公司相關會議研究決定。

2.3.3、各子、分公司的獎勵由基層隊組以上部門推薦提名,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稽核,按獎勵事項分別提交本單位相關會議研究決定。

2.4、獎勵辦法

2.4.1、獎勵的組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門具體負責,所需獎金分別從集團公司或各子、分公司獎金中列支。

2.4.2、原則上每年評選一次,也可根據情景及時給予表彰獎勵。

2.4.3、員工受獎勵的資料存入個人檔案。對異常突出的事蹟和先進經驗,黨群文化部門要進行宣傳和推廣。

第三章:懲處

3.1、懲處形式

一般為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撤職、留用察看、解除勞動合同等處分。罰款數額一般為100—5000元(造成重大損失賠償除外),情節嚴重的應加重處罰。

3.1.1、情節異常嚴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違法犯罪的,連續曠工超過30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60天的,除給予經濟處罰外,一律解除勞動合同。

3.1.2、屬性質嚴重,影響極壞,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同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3.2、懲處範圍

3.2.1、遲到、早退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

3.2.2、曠工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無故不考勤,按曠工處理。

3.2.3、考空勤一次,處罰當事人500元。

3.2.4、頂替他人考勤,處罰頂替者500元。

3.2.5、因事外出,未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按曠工論處;部門及以上負責人請假或公出未告知辦公室,處罰當事人100元。

3.2.6、上班期間未著員工服或正裝,處罰當事人100元。

3.2.7、上班期間帶小孩或用餐,處罰當事人100元。

3.2.8、上班期間閒聊、玩遊戲、幹私活等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處罰當事人100元(任職人員200元)。

3.2.9、員工睡崗、串崗、脫崗,處罰當事人100元(任職人員200元)。

3.2.10、開會遲到、早退或手機鈴響,處罰當事人100元。

3.2.11、無故不參加會議、活動等,處罰當事人200元(任職人員300元)。

3.2.12、工作時間非接待應酬飲酒,處罰當事人200元(任職人員300元)。

3.2.13、領導接待日未當值,值班領導脫崗,處罰當事人200元。造成後果的,追究相關職責。

3.2.14、無正當理由,任職人員失去聯絡者,處罰當事人200元,並通報批評。

3.2.15、辦公場所發現常明燈、常流水現象,處罰當事人100元。

3.2.16、在集團內部公共場所吸菸,處罰當事人200元。

3.2.17、下班後未關門窗、水電等,處罰當事人200元。

3.2.18、未按期報送報表、資料等,處罰當事人200元。

3.2.19、未按要求傳達上級指示、檔案精神、工作安排等,視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200元以上。

3.2.20、在規定時限或承諾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工作任務,處罰當事人300元以上;並視具體情景,追究其它職責。

3.2.21、擅自外借公司檔案、資料等,處罰當事人300元以上。

3.2.22、浪費或損害公共財物,情節輕微者,處罰當事人200元以上,浪費或損害款額由職責人承擔。

3.2.23、超標招待,情節輕微者,處罰職責人200元以上,超標費用由職責人承擔。

3.2.24、私自佔用外單位饋贈的禮品,處罰當事人300元以上,並責令退還禮品或折價退款。

3.2.25、接聽電話不禮貌、不禮貌,處罰當事人1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26、違規派遣公務車輛,處罰職責人200元以上,費用由職責人承擔;造成事故的,視具體情景,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27、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處罰當事人2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28、工作安排不合理、故意刁難下級,處罰當事人2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29、工作懶散,虛於應付,經提醒仍未改善,處罰當事人2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0、工作推拖、扯皮、失誤,影響工作正常進行,處罰當事人3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1、工作浮誇、弄虛作假,處罰當事人3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2、利用公款吃請、聚餐,處罰當事人300元以上,所涉費用由職責人承擔。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3、違反婚喪宴請有關規定,處罰當事人500-2000元(任職人員1000-5000元)。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4、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完不成工作任務,處罰當事人500元以上,調離工作崗位。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5、考勤員考勤失職或違規作弊,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情節嚴重者,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3.2.36、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7、在工作中發現他人違規違章造成或可能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不及時制止,不向公司報告或有意隱瞞、處理不及時,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8、違反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玩忽職守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事故,使企業財產和員工人身遭受侵害(含本人違章作業造成自我傷害的),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39、職責心不強、工作不深入、盲目聽從違章指揮,使本單位或部門發生嚴重違規操作、違法亂紀和重大事故,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40、發生突發事故,未能堅守崗位、採取措施、減少損失,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41、利用職權或工作便利收受、索取財物,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42、生活作風不正或參與社會違法活動,造成不良影響,處罰當事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嚴重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3.2.43、工作不負職責或工作質量差,生產劣次產品,造成較大潛在經營風險或經濟損失,處罰職責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記過及其以上處分。

3.2.44、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或事故,處罰職責人1000元以上,並給予記過及其以上處分。

3.2.45、擾亂企業正常秩序,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或對公司聲譽造成不良影響,處罰當事人2000元以上,並給予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

3.2.46、以侮辱、誹謗、恐嚇、毆打、損毀財物等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處罰當事人2000元以上,並給予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

3.2.47、濫用職權或利用工作之便,損公肥私,顧私怠公,造成不良影響或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處罰當事人2000元以上,並給予記大過及其以上處分。

3.2.48、失洩公司或客戶機密,處罰當事人2000元以上,並留用察看半年或解除勞動合同;後果嚴重者,追究有關法律職責。

3.2.49、偷盜企業財物,處罰當事人2000元以上,並解除勞動合同;價值較大的,並追究刑事職責。

3.2.50、違反財務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處罰當事人2000元以上,並給予降級、降職及其以上處分。

3.2.51、其它違反集團公司或子、分公司規章制度,或其它應抑制及懲戒的行為,視情景給予相應的處罰。

3.3、懲處程式

發生應處罰行為時,由相關職能部門查清事實,提來源罰提議;或由檢舉人直接向集團公司辦公室或所在單位辦公室舉報,由辦公室報請集團公司總裁或下屬單位董事長、總經理,安排相關部門查證核實,提來源理意見,提交相關會議研究決定。如確非主觀原因、屬特殊情景導致的違章違紀行為,經研究同意後,可視具體情景酌情處罰。

3.4、懲處辦法

3.4.1、對因受處分而降低崗位級別的,按崗變薪變原則,重新確定工資薪級。

3.4.2、對員工給予留用察看處分,察看期為312個月,察看期內停發工資,發給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3.4.3、解除勞動合同由其所在單位或部門提出解除理由,履行懲處程式,經工會同意後,由集團公司總裁或各子公司董事長批准,人力資源部門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3.4.4、員工違章違紀所涉罰款一律交至公司財務部門;如懲處標準與《xxx制度》規定有不一致的,以《xxx制度》規定為準。

第四章:附則

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處負責解釋,自...x年x月x日起執行。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8

為了調動本部門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引導員工努力做好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績效工資分配的基本原則

1、與業績、崗位、技能和貢獻掛鉤,合理拉開差距的原則;

2、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3、定期考核,按月分配的原則。

二、績效考核內容

1、月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月度考核統一使用《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細則》,對當月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進行考核。

2、年度考核

本部門人員年度考核由當年每月考核得分的平均值、年度工作能力、態度考核綜合確定。

員工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員工每月績效考核得分平均值x70%+能力指標考核得分x15%+態度指標考核得分x15%;

部門人員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位於前5%的為優秀。

三、月度績效工資發放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發放根據月度績效考核情況確定。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月績效工資基數x個人績效係數x月考評係數

本部績效工資基數根據本部工作指標完成情況部領導確定。

四、考評程式

(一)、組織考核

1、每月28日前,每個員工把自己當月的工作交部領導。

2、對員工考核,部長考核分佔60%,副部長及部長助理考核分各佔20%。

(二)、績效反饋面談

次月5日前,部門領導根據員工績效考核情況進行反饋面談,以幫助其改進和提高工作。

五、其他規定

1、請假者扣2分/天,連續或累計假(法定休息日除外)10天(含10天),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

2、曠工半天者,扣發本人當月績效工資的50%,曠工一天及以上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3、未交當月工作日記者,扣發個人當月績效工資。

員工績效考核的內容是什麼 篇9

(一)餐飲店長績效考核

1、營業收入達到預期目標和計劃要求

2、正確理解公司任務並制訂適當的計劃執行

3、店內銷售計劃達成率

4、做到每天資料一通報,每週一總結

5、時刻關注資料報表,及時督促並按時完成工作完成率

每日流程:

1、按時召開晨/午會

2、檢查員工形象,店內衛生檢查

3、顧客/員工關係維護,關注服務細節

4、當日計劃跟蹤,積極鼓勵員工,提高完成速度

5、總結當日工作,制定明日目標

6、完成當日工作計劃

1)通過每日、周、月、工作計劃與總結由副總經理進行把關與考核,上級需要及時填寫下級各崗位的工作計劃與總結,結果作為考核依據。

2)績效為日考核方式,每日計劃未完成或遺漏工作事項未處理的都記為一次,每次扣分25%分;超過4次時,該項指標達成率為零。

行政管理合格率:

1、正確理解工作指示和方針,制定可實施計劃

2、按照部下的能力和個性合理安排工作

3、員工重大過失違規

4、和各部門保持協作態度,順利推動工作

5、積極參與總部工作會議,做到承上啟下的作用

店內管理:

1、在人事關係方面部下沒有怨言或不滿,團隊凝聚力強

2、協助員工對投訴顧客給予最快解決和處理

3、保持店內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整潔衛生

4、員工滿意度(80%以上)

5、提高服務質量,確保客戶滿意度

6、公平,公正,公開的處理員工的所有違紀行為

考核標準:

1)根據實際發生的員工管理中的違規次數和人力資源部抽查發現的違規次或日報上統計的違規次數,作為考核該指標的依據。

2)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10分,超過10次時,該項指標達成率為零。上級發現後隱瞞或不如實記錄的,雙方或多方該項指標合格率當月清零。

成本控制達成率:

1)根據年度財務預、決算體系核定的年度總成本及成本控制要點,有效的傳達到各店各部門實施,總經理負責月度不定期抽查、檢控。

2)月度總成本上升5%(含5%)時扣罰50%,成本上升5%以上時,該項指標達成率為零。通過一系列的措施與方法,成本合理下降每5%時,績效指標獎勵50%;上級發現後隱瞞或不如實記錄的,該項指標達成率當月清零。

(二)餐飲店長績效考核

考核內容:

在對火鍋店店長進行考核時,不能簡單依據某個標準,如工作效率、人際關係好壞,而要多方面對餐飲門店店長進行整體考核,這樣才能作出客觀的評價。因此,火鍋店餐廳在制定考核內容時,要儘可能地做到全面、詳盡。

通常,考核的內容有:

1、能力考核

具體來講,餐飲門店店長能力包括餐飲門店常識和專業知識、管理技能以及工作經驗。對餐飲門店店長的能力進行考核,就是對這三部分內容作出評估。例如,門店在一些緊急情況下,遇到的突發事件應如何處理和應對,以及在門店的發展過程中怎樣為總部獻計獻策,提出有利於門店擴張和發展的方案和計劃等。

能力考核不僅是一種公開評價的手段,而且也是充分利用人力資源的一種手段。通過能力考核,將有能力的人提拔到更重要的崗位上,把能力偏低的人調離現職位,這有利於促進小火鍋店更好地發展。

2、品質考核

對餐飲門店店長進行品質考核,就是觀察日常工作中餐飲門店店長品質的具體表現。即在餐飲門店店長日常的工作過程中,是否尊重顧客;與其他同事合作是否尊重事實,知錯必改;是否遵紀守法,維護公共利益;是否能夠保守餐飲門店的商業祕密;是否言行一致,說的和做的一樣;是否兩袖清風,潔身自愛。

3、工作態度考評

工作態度包括: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及紀律性等方面。例如,對連鎖餐飲門店來說,雖然講究統一化的經營行為,但是因為門店所處的區域各異,面對的市場也存在一定的差異,這要求特色火鍋店的菜品和服務應具有創新和變化,與此相對應,店長也應當能在變化的市場中隨時把握商機,與時俱進,帶領門店做好餐飲生產、銷售以及服務工作。

4、績效考評

績效是餐飲門店店長在被考評期間全部工作活動的結果,是其能力、品質、態度在一定環境中表現的程度和效果,是其在實現預定工作任務的過程中所採取的行為及這些行為的成果。對連鎖餐飲門店店長的考核和評價,績效是非常重要而又容易考核的內容,主要的考核指標有營業額和利潤以及成本率等。需要注意的是績效的好壞不僅取決於店長個體的主觀努力與否,還深深地受到火鍋店企業文化、戰略、制度、政策、評定者與被評定者的關係以及工作環境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