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梅州市嘉應學院招聘通告

2016廣東梅州市嘉應學院招聘10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1日、22日、23日,以下是本站小編帶來的詳細內容,歡迎參考檢視。

2016廣東梅州市嘉應學院招聘通告

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251號)文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嘉應學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具體條件等要求詳見附件1;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五)中共黨員;

(六)年齡為18至35週歲。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至2016年9月 23日。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3、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或參加廣東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粵東西北地區鄉鎮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方式:採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雙面列印,見附件2),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中共黨員身份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書資料。《報名表》上需貼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張同底二寸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以本人身份證號為照片名稱)。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報考,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交招聘單位統一稽核。

2、報名時間:2016年9月21日、22日、23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3、報名地點:嘉應學院何僑生大樓307號,聯絡電話:2186867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均須於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應屆畢業生不作年齡、執業資格要求);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其他佐證材料須於公告發布日之前取得方予以認可。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一選聘到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併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政策。

3、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4、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祕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5、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比例達不到1:3的,該招聘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特殊崗位經批准後予以開考。

  三、考試

考試主要採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

(一)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教育知識和素養,具體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全體考生筆試整體情況綜合考慮,並在筆試成績公佈時劃定。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並列。

筆試成績將在筆試結束後 10個工作日內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口網站()公佈。

(二)面試

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人選。筆試結束後20 個工作日內將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口網站()公佈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具體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採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測試等方式進行。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人員所持證件必須是原件,影印件無效。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面試結束後,當場向考生公佈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

體檢按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按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應聘教師崗位的工作人員,體檢標準按《關於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並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入口網站()及用人單位的入口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並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並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2128403。

本公告由嘉應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