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個人工資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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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考點:個人工資薪金所得

  個人工資薪金所得

  1.稅目——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

【注意】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包括:

(1)獨生子女補貼;

(2)托兒補助費;

(3)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4)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補貼。

【特殊規定】(理解基本規定,不要求計算)

(1)內部退養一次性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2)離退休人員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免稅項目,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3)內部退養人員“再就業”、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4)公司職工取得的用於購買該企業國有股權的“勞動分紅”,按“工資、薪金所得”計徵個人所得稅。個人因任職、受僱上市公司取得的“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5)出租車經營單位對出租車駕駛員採取“單車承包或承租方式運營”,駕駛員收入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鏈接】出租車屬於個人所有,但掛靠出租車經營單位繳納管理費的,或出租車經營單位將出租車所有權轉移給駕駛員的,駕駛員收入按“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個稅。

(6)個人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後,工商登記仍爲企業,且承包、承租人“對企業經營成果不擁有所有權”,僅按合同(協議)規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應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鏈接】若按合同(協議)規定只向發包方、出租方繳納一定的費用,“企業的經營成果歸承包人、承租人所有”,則按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繳納個稅。

  2.應納稅額計算

(1)計稅方法:按月計徵

(2)稅率:3%-45%七級超額累進稅率

【鏈接】超額累進稅率:把徵稅對象按數額大小劃分爲若干個等級,每一等級規定一個稅率,稅率依次提高,每一納稅人的徵稅對象依所屬等級同時適用幾個稅率分別計算,將計算結果相加後得出應納稅款。

(3)計稅依據(費用扣除)

應納稅所得額=每月收入額-3500元

【注意1】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應當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注意2】中國人在外國工作、外國人在中國工作,費用扣除總額爲4800元。

(4)計稅公式

應納稅額=(每月收入額-3500元或4800元)×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3.全年一次性獎金

(1)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爲1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計算步驟:

①找稅率:全年一次性獎金/12→查表

或:(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3500)/12→查表(當月工資不足3500)

②算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稅率-速扣數

或:(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3500)×稅率-速扣數(當月工資不足3500)

(2)僱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的獎金,與當月工資合併計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