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甲公司爲一家境內國有控股大型油脂生產企業,原材料豆粕主要依賴進口,產品主要在國內市場銷售。爲防範購入豆粕成本的匯率風險,甲公司董事會決定嘗試開展套期保值業務。
(1)2012年11月15日,甲公司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專題研究,主要觀點如下:
①開展套期保值業務,有利於公司防範風險、參與市場資源配置、提升競爭力。公司作爲大型企業,應建立套期保值業務相關風險管理制度及應急預案確保套期保值業務零風險。
②公司應專門成立套期保值業務工作小組。該工作小組內分設交易員、檔案管理員、會計覈算員、資金調撥員和風險管理員等崗位,各崗位由專人負責。
③前臺交易員應緊盯世界主要外匯市場的匯率波動情況。鑑於外匯市場瞬息萬變,爲避免貽誤商機,前臺交易員可即時操作,但事後須及時補辦報批手續。
④公司從事匯率套期保值業務,以防範匯率風險爲主要目的,以正常生產經營需要爲基礎,以具體經營業務爲依託;在有利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且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時,可以利用銀行信貸資金從事套期保值。
(2)根據公司決議,甲公司開展瞭如下套期保值業務:
2012年12月1日,甲公司與境外A公司鑑定合同,約定於2013年2月28日以每噸500美元的價格購入10000噸豆粕。當日,甲公司與B金融機構簽訂了一項買入3個月到期的遠期外匯合同,合同金額5000000美元,約定匯率爲1美元=6.28元人民幣;該日即期匯率爲1美元=6.25元人民幣。2013年2月28日,甲公司以淨額方式結算該遠期外匯合同,併購入豆粕。此外,2012年12月31日,1個月美元對人民幣遠期匯率爲1美元=6.29元人民幣,2個月美元對人民幣遠期匯率爲1美元=6.30元人民幣,人民幣的市場利率爲5.4%;2013年2月28日,美元對人民幣即期匯率爲1美元=6.35元人民幣。
假定該套期保值業務符合套期保值會計準則所規定的運用套期會計的條件。甲公司在討論對該套期保值業務具體如何運用套期會計處理時,有如下三種觀點:
①將該套期保值業務劃分爲公允價值套期,遠期外匯合同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
②將該套期保值業務劃分爲現金流量套期,遠期外匯合同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
③將該套期保值業務劃分爲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遠期外匯合同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假定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 根據資料(1),逐項判斷甲公司①至④項觀點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對存在不當之處的,分別指出不當之處,並逐項說明理由。
2. 根據資料(2),分別判斷甲公司對該套期保值業務會計處理的三種觀點是否正確;對不正確的,分別說明理由。
3. 根據資料(2),分別計算該套期保值業務中遠期外匯合同在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31日的公允價值。
[答案]
1. 觀點①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確保套期保值業務零風險。
理由:套期保值的主要作用在於有效防範風險,無法確保零風險。
觀點②無不當之處。
觀點③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前臺交易員可及時操作、事後補辦報批手續。
理由:套期保值業務在具體操作前應當履行必要的.報批手續。
觀點④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公司利用銀行信貸資金從事套期保值。
理由:公司開展套期保值須具有與外匯套期保值保證金相匹配的自有資金。
或:公司不得利用銀行信貸資金從事套期保值。
2. 觀點①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該套期保值業務如劃分爲公允價值套期,應將遠期外匯合同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觀點②的處理正確。
觀點③的處理不正確。
理由:對外匯確定承諾的套期不能換分爲境外經營淨投資套期。
3. 2012年12月1日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0(元人民幣)
2012年12月31日遠期外匯合同的公允價值=(6.3-6.28)×5000000/(1+5.4%×2/12)=99108.03(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