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會計實務複習知識點:長期股權投資界定

導語:堅持是通往成功的必經之路。行動是成功的階梯,行動越多,登得越高。下面是長期股權投資界定的知識點,一起來複習下吧:

高級會計實務複習知識點:長期股權投資界定

 一、長期股權投資界定與覈算方法

《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財會【2014】14號)

第二條 本準則所稱長期股權投資,是指投資方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重大影響的權益性投資,以及對其合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

控制:成本法

合營企業,重大影響:權益法

(一)成本法要點:

1.除增加減少投資以外,長投賬面餘額保持不變。

2.只有在對方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時確認投資收益。

(二)權益法要點:

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權益變動

二、合營安排不同類型的認定

合營安排,是指一項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參與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集體控制:所謂集體控制(不是共同控制)是指,如果所有參與方或一組參與方必須一致行動才能決定某項安排的相關活動。

共同控制:相關活動的決策要求控制該安排的參與方一致同意時才存在共同控制。

【提示】集體控制是判定存在共同控制的前提條件,但集體控制不等於共同控制。

 (一)考試範例

【資料】2015年3月3日,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雙方約定,甲公司與乙公司共同設立B公司,甲公司持有B公司55%有表決權的股份,乙公司持有B公司45%有表決權的股份,B公司正式設立後,董事會全部9名成員中,甲公司委派5名,乙公司委派4名,B公司對相關活動的決策經董事會2/3以上的董事同意方可實施,除此之外,不存在影響B公司對相關活動決策的其他安排。B公司獨立於甲公司、乙公司進行經營管理。

【要求】根據資料判斷甲公司與乙公司共同設立的B公司是否屬於合營安排,並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甲公司與乙公司共同設立的B公司屬於合營安排。

理由:此項安排中僅有甲公司與乙公司一致同意後方可以控制B公司,屬於集體控制,同時也是共同控制。即甲公司與乙公司共同設立的B公司屬於合營安排。

 (二)分類

1.合營安排按存在主體形式

(1)不存在單獨主體;

(2)構造單獨主體。

2.按合營方在合營安排中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1)共同經營:指合營方享有該安排相關資產且承擔該安排相關負債的合營安排。

(2)合營企業,是指合營方僅對該安排的淨資產享有權利的合營安排。

3.覈算原理

(1)合營企業:長期股權投資

(2)共同經營:分別資產、負債、收入、費用

三、企業合併分類與合併成本計算

企業合併,是將兩個或兩個以上單獨的企業合併形成一個報告主體的交易或事項。

(一)會計分類

(二)兩種類方式結合

(三)考試範例

【資料】2014年7月25日,C公司支付銀行存款8000萬元取得D公司70%的股份並能夠對D公司實施控制,C公司與D公司在合併前不存在關聯方關係。購買日,D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爲13000萬元,對此,C公司做出瞭如下判斷及相關會計處理:

①C公司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爲8000萬元。

②C公司編制購買日合併資產負債表時,確認少數股東權益3900萬元,增加合併留存收益1100萬元。

【要求】根據資料指出C公司的判斷及相關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對不正確的,分別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C公司的會計處理正確。

四、合併報表中合併範圍的確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

第二十一條 母公司應當將其全部子公司(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單獨主體)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

(一)控制的認定:

1.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

2.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

3.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

考試範例

【資料】2015年2月5日,甲公司通過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每股5元的價格購入A公司股票2000萬股,取得A公司40%有表決權的股份。A公司於2014年1月9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A公司掛牌之前,甲公司下屬某子公司於2013年12月27日取得了A公司30%有表決權的股份;掛牌之後至2015年2月5日,A公司沒有實施過增資擴股。A公司章程規定,對相關活動(即對公司的回報產生重大影響的活動,下同)的決策,需經持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的股東表決通過。

【要求】根據資料判斷甲公司是否應將A公司納入201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範圍,並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甲公司應將A公司納入2015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理由:甲公司持有A公司40%有表決權的股份,甲公司下屬某子公司持有A公司30%有表決權的股份,甲公司直接和間接持有對A公司的有表決權的股份爲70%(40%+30%),超過半數以上,能夠對A公司的相關活動實施控制。

(二)投資性主體

《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併財務報表》

第二十二條 當母公司同時滿足下列條件時,該母公司屬於投資性主體:

(一)該公司是以向投資者提供投資管理服務爲目的,從一個或多個投資者處獲取資金;

(二)該公司的唯一經營目的,是通過資本增值、投資收益或兩者兼有而讓投資者獲得回報;

(三)該公司按照公允價值對幾乎所有投資的業績進行計量和評價。

如果母公司是投資性主體,則母公司應當僅將爲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如有)納入合併範圍並編制合併財務報表;其他子公司不應當予以合併,母公司對其他子公司的投資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投資性主體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資性主體,則應當將其控制的全部主體,包括那些通過投資性主體所間接控制的主體,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考試範例

【資料】B公司是投資性主體並控制B1、B2、B3三個子公司,且僅有B1子公司爲B公司的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B公司無母公司,對此,B公司做出如下判斷及相關會計處理:

①B公司僅應將B1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②B公司對B2、B3子公司的投資採取權益法覈算。

【要求】根據資料指出B公司的判斷及相關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對不正確的,分別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B公司的僅將B1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正確,對B2、B3子公司的投資採取權益法覈算不正確。母公司是投資性主體,則母公司應當僅將爲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如有)納入合併範圍並編制合併財務報表,其他子公司不應當予以合併,母公司對其他子公司的投資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五、股權增減變動在個別(合併)報表中的處理

考試範例

【資料】2015年3月25日,甲公司將所持C公司100%有表決權的股份的30%對外轉讓,收到價款30000萬元,並辦妥了股權轉讓手續,C公司系甲公司於2013年1月3日通過企業合併取得,合併成本爲60000萬元;該合併屬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該合併交易發生前,甲公司與C公司不存在關聯方關係。

C公司自2013年1月3日至2015年3月25日持續計算、應納入甲公司合併財務報表的可辨認淨資產總額爲80000萬元。至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仍持有C公司70%有表決權的股份,能夠對C公司實施控制。

【要求】根據資料計算甲公司轉讓C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時,在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投資收益;判斷該股份轉讓是否影響甲公司2015年合併利潤表中的淨利潤。

【參考答案】

(1)甲公司轉讓C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時,在個別財務報表中應確認的投資收益=30000-60000×30%=12000(萬元)。

(2)該股份轉讓不影響甲公司2015年合併利潤表中的淨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