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高級會計師考試介紹

高級會計師,是會計行業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高級會計師在學歷、工作資歷、外語、計算機技術、會計專業知識上都有嚴格要求。考生除通過全國高級會計師統一考試外,一般還要具備職稱英語、職稱計算機、論文評審、工作業績等條件,並通過所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聯合組成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後,方可正式獲得高級會計師職稱。

2016年高級會計師考試介紹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由國家統一組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確定考度科目、制定考試大綱和確定合格標準,對閱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財政部負責組織專家命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試題。

各地區的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當地人事、財政部門協商制定組織實施辦法。黨中央、國務院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以下簡稱“中央單位”)的會計人員,按照屬地化原則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

  【考試科目】

高級會計師考試科目爲《高級會計實務》,採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

  【考試方式】

採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覈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評審辦法】

  高級會計師評審概述

高級會計師的評審辦法是: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必須先參加全國統一的《高級會計師實務》考試,考試合格(須持有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或本地區、本部門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由本人申請,單位推薦,經所在單位、省直主管部門、地市財政部門或基層職稱評委會進行考覈評議,並提出考覈推薦材料,報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會計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省級人社部門備案批准。

各地區的評審工作仍按現行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組織進行。中央單位的評審工作,由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部門組織進行;沒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中央單位,可按規定委託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備案、具有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權的其他中央單位或所在地省級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進行。

  高會評審流程

1、考生要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統一考試,獲得全國或者本省認可的及格分數(全國線一般是60分,達到全國及格線的同學,由全國會計考辦發合格證,3年內在全國範圍內評審均有效;本省認可及格線,一般是50-59分,由各省考試管理部門根據考試情況來劃定,達到省及格線的同學,只在當年,本省範圍內參加評審時有效)

2、考生準備好職稱英語(B級),職稱計算機(2-4個模塊),評審論文(1-4篇),工作業績相關資料,按級別報送到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省財政廳指定的經辦部門(一般是地級市財政部門或者人事考試部門),初審合格後,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論文答辯(有的省不用答辯),答辯結束後,省高會評審委員會集體評審您的相關資料,通過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或者雖有異議,但經覈實不影響您獲得高會資格),您將正式獲得高級會計師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