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規劃師三級專業能力:信託的基本概念及分類

任何的知識點都不能漏掉,因爲二級理財規劃師考試,難度稍大的是基礎知識,只有把基礎的知識搞定了,才能更上一層樓。今天應屆畢業生網小編就爲大家整理了理財規劃師三級專業能力:信託的基本概念及分類,希望大家喜歡!

理財規劃師三級專業能力:信託的基本概念及分類

  信託的基本概念及分類

(一)概念

(二)分類

1、按受託人從事的信託業務是否爲商業行爲劃分

(1)民事信託

受託人不以營利爲目的承辦的信託爲(民事信託)。

(民事信託)又稱非營業信託,是指受託人不以營業爲目的而承辦的信託。

(2)商事信託

2、按信託財產的類別劃分

(1)資金信託

(2)財產信託

3、按信託成立的原因劃分

(1)自由信託

(2)法定信託

4、按信託服務對象劃分

(1)個人信託

(2)法人信託

5、按信託設立的目的'劃分

(1)私益信託

(2)公益信託

6、按設立信託的不同行爲方式劃分

(1)合同信託

(2)遺囑信託

7、按信託利益是否歸屬委託人本人劃分

(1)自益信託

(2)他益信託

8、按信託是否跨國劃分

(1)國內信託

(2)國際信託

9、按信託設立時是否保留了委託人的撤銷權劃分

(1)可撤銷信託

(2)不可撤銷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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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國家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二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本職業三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7、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發展歷程

2002年,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鑑定中心委託,現任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專家委員會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祕書長、東方華爾金融諮詢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劉彥斌發起編寫了《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標準》,並開始進行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考試輔導教材的編撰工作。

2003年,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正式推出理財規劃師職業。

2004年,國家職業技能資格鑑定專家委員會理財規劃師專業委員會成立。

2005年,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委託,北京東方華爾金融諮詢有限公司和中國人民大學在北京舉辦了全國首個理財規劃師國家職業資格實驗性鑑定培訓班,同年11月初,首批42人通過考試獲頒國字號理財規劃師職業資格。

2006年,理財規劃師列入全國職業資格統一鑑定範疇。

2007年有近3萬人參加認證考試。中國國家理財規劃師的保有量已超過8萬人,已形成了中國最主流、最權威的理財師職業羣體。

2009年,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獲批開展認證試點。

2010年,首批國家高級理財規劃師通過考試並獲得職業資格認證證書。

2013年,第五版理財規劃師統考教材編撰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