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關於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7〕181號)文件精神,爲做好我市2017年度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收尾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我市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物價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淮安市人事考試中心會同市物價局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物價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物價局負責終審工作。
二、工作計劃與考點設置
考試時間定於9月16日、17日兩天。
9月16日
上午08∶30-11∶00 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
下午13∶00-15∶30 法學基礎知識
16∶30-19∶00 價格政策法規
9月17日
上午09∶00-11∶30 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
下午14∶00-16∶30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
考點設置視報名情況另行確定,考試具體地點可從准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經濟學和價格學基本理論》、《法學基礎知識》、《價格政策法規》、《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和《價格鑑證案例分析》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價格鑑證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爲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餘4科均爲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後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及港澳臺居民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法律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7年。
2.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5年。
3.取得經濟、法律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3年。
4.取得經濟、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學歷,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1年。
5.取得價格鑑證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從事價格鑑證相關工作滿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