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納稅籌劃工具,輕鬆提高物業公司效益

筆者從事四川省某大型物業公司的稅務顧問已有10年,發現許多大型物企忙於開拓新市場,不重視稅收節流工作,造成多納稅費的風險。2015年筆者親自見到深圳某大型物業公司四川分公司財務人員不懂稅收優惠政策,未能依法享受的企業所得稅額多達100萬元。

巧用納稅籌劃工具,輕鬆提高物業公司效益

其實物企在稅收政策方面有許多特殊之處,充分利用納稅籌劃工具,物業公司可以輕鬆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爲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實現企業稅後淨利潤最大化和實現稅收零風險的目的,而在稅法允許的範圍內,通過對企業設立、籌資、投資、交易、股利分配、股權轉讓等各項交易活動進行事先安排的過程。

物企無論是在企業所得稅、還是流轉稅(現行的營業稅或是將來營改增後的增值稅),甚至是印花稅方面,都有納稅籌劃空間。

下面筆者結合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政策與實務案例,分析新時期物企如何利用納稅籌劃工具帶來稅收政策實惠!

  案例一:四川省吉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吉祥公司”)是2012年新成立的物業公司,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是地稅。2014年應納稅所得額爲2000萬元。企業適用企業所得稅稅率爲25%。

納稅籌劃前:

吉祥公司2014年應納企業所得稅2000×25%=500萬元。

納稅籌劃方案:吉祥公司應根據《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第二條:“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上述鼓勵類產業企業是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爲主營業務。”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14年第15號)規定:“《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已經國務院批准。本目錄包括《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號)中的鼓勵類產業。”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號規定:“第一類 鼓勵類 三十七、其他服務業 2、物業服務。”實體法文件以及《四川省地方稅務局關於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川地稅發[2012]47號)規定:“企業申請享受優惠政策的,第一年由稅源管理部門依法審覈後報縣地稅局直屬稅務分局依法審覈確認,第二年及以後年度實行事先備案管理。企業申請享受優惠政策的',應在每年4月底前向地稅機關報送資料。”和《四川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享受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企業填報年度納稅申報表問題的通告》第三條:“申請享受2014年度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期限延長至2015年5月31日。”程序法文件規定:向地稅機關提交相關資料,2014年度享受企業所得稅15%稅率優惠。

納稅籌劃方案:吉祥公司2014年應納企業所得稅2000×15%=300萬元。

納稅籌劃效果:吉祥公司節約企業所得稅500-300=200萬元。

  案例二:假設案例一吉祥公司2014年12月在湖南省設立一家如意分公司,如意分公司預計2015年應納稅所得額爲18萬元,吉祥公司總機構【以下簡稱吉祥總部】應納稅所得額爲3000萬元。

根據《關於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第六條第一款:“總機構設在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地區的企業,僅就設在優惠地區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確定適用15%優惠稅率。”和《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十八條:“對於總機構和分支機構處於不同稅率地區的,先由總機構統一計算全部應納稅所得額,然後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條計算的分攤比例,計算劃分不同稅率地區機構的應納稅所得額,再分別按各自的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後加總計算出彙總納稅企業的應納所得稅總額,最後按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比例向總機構和分支機構分攤就地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款。”和第六條:“彙總納稅企業50%在各分支機構間分攤,50%由總機構分攤繳納。”和第十五條:“總機構應按照上年度分支機構的營業收入、職工薪酬和資產總額三個因素計算各分支機構分攤所得稅款的比例;三因素的權重依次爲0.35、0.35、0.30。”規定:

2015年吉祥公司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計算過程如下:

吉祥公司2015年應納稅所得額爲18+3000=3018萬元,其中吉祥總部應納稅所得額爲3108×50%=1509萬元;如意分公司應納稅所得額同爲1509萬元。吉祥總部依法可以享受15%的優惠稅率;湖南省不屬於西部地區,故如意分公司只能適用25%基本稅率。

納稅籌劃前整個吉祥公司全年應納稅額爲:1509×15%+1509×25%=603.60萬元。

(提醒: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第五條第三款:新設立的二級分支機構,設立當年不就地分攤繳納企業所得稅。2014年如意分公司不在湖南繳納企業所得稅)

納稅籌劃方案:吉祥公司在湖南省設立如意全資子公司,2015年如意公司應納稅所得額爲18萬元,全年從業人員50人,資產總額爲200萬元。

根據《關於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第一條:“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十二條:“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規定可知:

如意公司2015年應納企業所得稅爲18×50%×20%=1.8萬元

吉祥公司2015年應納企業所得稅爲3000×15%=450萬元

吉祥公司和如意公司2015年合計繳納企業所得稅爲1.80+450=451.8萬元

納稅籌劃效果:納稅籌劃方案節稅603.60-451.80=151.80萬元。

  案例三:假設案例二中吉祥公司總機構註冊地在湖南省,在四川省設立如意子公司。其它同案例二。

如意公司2015年應納企業所得稅爲18×50%×20%=1.8萬元

(提醒:如果2015年如意公司依法享受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此時應納稅額爲18×15%=2.7萬元。故如意公司放棄此優惠爲宜。)

吉祥公司2015年應納企業所得稅3000×25%=750萬元

吉祥公司和如意公司2015年合計繳納企業所得稅爲1.80+750=751.8萬元

納稅籌劃方案:吉祥公司在四川省設立如意分公司,如意分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總機構設在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地區外的企業,其在優惠地區內設立的分支機構,僅就該分支機構所得確定適用15%優惠稅率。”規定:

如意分公司申請享受西部大開發的15%稅率優惠,湖南總機構適用25%基本稅率。

2015年吉祥公司(包括如意分公司)應納稅額爲

1509×15%+1509×25%=603.60萬元。

(提醒:分公司一般情況下不可單獨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符合條件視同獨立納稅的分公司例外。)

納稅籌劃效果:納稅籌劃方案節稅751.80-603.60=148.20萬元。

納稅籌劃方案總結:在西部地區物業公司如果單獨納稅,享受西部大開發15%低稅率爲宜(如案例一);如果需在非西部地區開拓新市場,以設立子公司爲宜(如案例二)。在西部地區外的物業公司,可以在西部地區設立分公司,將部分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5%稅率降爲15%,達到減輕稅收負擔目的(如案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