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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審計師《法律》知識點精華:增值稅
1.徵稅範圍:在中國境內銷售貨物(即有形動產)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2.納稅人:
(1)工業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
(2)零售企業: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
(3)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爲的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3.視同銷售:委託代銷、受託代銷、異地總分機構間移送、所有自產和委託加工的`情況、外購用於對外(投資、分配、捐贈)
4.稅率
基本稅率 | 17% | 大多數銷售貨物或進口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
低稅率 | 13% | 1.糧食、食用植物油; |
零稅率 | 0 | 貨物出口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情況下適用。 |
徵收率 | 3% | 適用於小規模納稅人。 |
【注意】營改增:增加兩檔稅率,11%和6%。租賃有形動產適用17%,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適用11%,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
5.銷售額=全部價款+價外費用
(1)價外費用不包括:①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②代收代繳的消費稅;③代墊運費;④代爲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
(2)折扣銷售:一張發票,折扣後;另開發票,全價
(3)以舊換新: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
(4)還本銷售:不得扣減還本支出
(5)收取的包裝物押金不得併入,逾期包裝物押金併入
6.進項稅額
(1)計算抵稅:免稅農產品13%;運輸勞務7%
(2)不得抵扣進項的情形:外購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非正常損失;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7.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銷售額×徵收率
8.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1)託收承付和委託銀行收款:發出貨物並辦妥託收手續
(2)賒銷和分期收款方式: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爲貨物發出
(3)預收貨款方式:貨物發出
(4)委託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收到代銷單位的代銷清單或收到貨款的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