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意義

一、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意義

營業稅改增值稅的意義

國家現推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這項政策已於2012年1月1日在上海試點。據稅總測算,營業稅改增值稅後,可帶動GDP增長0.5個百分點,拉動出口增長0.7個百分點,同時還可以帶來新增就業崗位約70萬個。若改革在全國推開,全國稅收淨減收將超1000億元。從這些數據不難看出,國家推行這項稅收改革政策會有相當大的成效與益處,同樣,大規模的一個改革舉措必然成本也非常大,所以生出疑問,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意義到底在哪?

1.降低企業稅負。我國在原有的基礎上新設了兩檔更低的稅率11%、6%,這是精心測算之後選擇的結果。有關測算表明,現有交通運輸業的營業稅轉換成增值稅,由於各個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對應的增值稅稅率水平基本上在11%一15%之間,無疑,在這個區間內選擇的稅率,改徵後的稅負水平就大致保持穩定,改革選定的稅率最終選擇與最低稅負相對應的11%。由此看來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總體上是一種減稅。

2.避免重複徵稅,提高企業利潤,打破第三產業發展瓶頸。增值稅之所以取代營業稅是因爲增值稅只對增值額進行課稅,可以避免重複徵稅。營業稅則和增值稅不同,它是對營業額全額課稅,只要有經營有收入,就按5%的比例徵收。這樣如果專業化分工程度越高,那麼稅收負擔就會越重。

3.打通增值稅抵扣鏈條,有了對應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也就相應地降低了他們的稅負。我國現行稅收制度增值稅和營業稅處於並存狀態,這一定程度上就使增值稅不能形成有效的抵扣鏈條,從而影響整個稅收制度完整性。

4.營業稅全面改徵增值稅以後,增值稅的交叉稽覈功能將得到更好的發揮,從而有助於公平稅收環境的形成。在稅收監管方面,增值稅進項稅發票已實行全國聯網稽覈比對信息,監管將更加嚴格,稅收環境將更加公平。

5.兩套稅制並行造成了稅收徵管實踐中的一些困境,統一徵增值稅之後能解決這個難題。隨着多樣化經營和新的經濟形式不斷出現,與其不停地去劃分新產品和服務中兩稅的徵收範圍,不如統一改徵增值稅,免去了許多劃分中產生的麻煩。

6.提升了商品和服務出口競爭力,有利於優化投資、消費和出口結構,促進國民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二、營業稅改增值稅面臨的問題

1.地方政府面臨稅源減少的現實,增值稅徵管主體的問題,國稅地稅如何分賬,這些都需要全方位改革財政體制。

2.所謂減輕稅負只是總體而言,落實到不同的行業以及具體的企業,其影響完全不同。例如對於諮詢服務業而言,沒有進項稅額,本來就不存在抵扣一說,反而會增加了稅負。

3.從2006年起,我國實行營業稅差額徵稅制度,雖然此次試點規定營業稅已有優惠全部保留,但依舊會削弱部分減稅效果。

4.進項往往容易遇上發票不規範的問題,因此能抵扣的進項稅額比理論額低。

5.這個政策對物流企業不利,由於路橋費部分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從而沒法進行抵扣,繳納營業稅時稅率爲5%,改爲增值稅後稅率爲11%,稅負反而增加。

6.導致增值稅稅率不統一和複雜化。目前實行增值稅的`170多個國家和地區中,稅率結構既有單一稅率,也有多檔稅率,但目前採用單一稅率與兩檔或者三檔稅率的國家佔了絕大多數。這次上海試點在原有的基礎上新增了6%和11%這兩檔稅率,這樣就導致稅率設置越來越複雜,並且與非試點地區不統一。詳見下表對比。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7.上海試點產生窪地效應。本次試點僅限於上海地區,某種程度上可看作是實行了區域性優惠政策。上海因爲稅改試點這一政策原因,具有了比較優勢,形成了以上海爲中心向四周遞減的級差地租,導致周邊地區的資金流向上海轉移。這樣一來,上海周邊、進而全國部分資金向上海轉移,而其他省份的相關稅收就會受到影響。

三、營業稅改增值稅的進程中可實施的策略與改進方法

1.對分稅制進行全面改革,加強國地稅合作。上海國地稅不分家的情況有效避免了許多問題,但若稅改在全國鋪開,則需要對分稅制進行全面改革,重新合理界定和劃分分稅的原則與標準。這完全可以通過國地稅資源分享,加強國地稅合作來解決這個問題。⑦

2.加快營改增在全國的改革實施。雖然試點文件已經考慮到如何處理好不同地區之間的稅制銜接、不同納稅人之間的稅制銜接以及不同業務之間的稅制銜接等三個方面的問題,但是試點勢必導致稅負不公,所以應該加快營業稅改增值稅在全國實施的進程。

3.減少物價影響。一旦營業稅改成增值稅,就會增加購買方支出。在增值稅增加的情況下,會將相應稅負負擔轉嫁給購買方或提供方。要想更好解決這一問題,就需要國家的宏觀調控來解決。

4.借鑑外國經驗。增值稅產生半個多世紀以來,已經經歷了探索、發展到完善的過程,許多國家都具有比較完善的增值稅制度。對於增值稅的徵收範圍、擴圍過程、稅率高低、稅率檔次、優惠項目等等,都可以參考和比較其他國家的做法,充分發揮我國的後起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