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稅法一》考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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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一》考點: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

  一、計徵方法:

應納稅額=應稅煤炭(不含增值稅)銷售額×適用稅率

應稅煤炭,包括原煤、以未稅原煤加工的洗選煤。

  二、應稅煤炭銷售額

1.納稅人開採原煤直接對外銷售的'

原煤應納稅額=原煤銷售額×適用稅率

銷售額不含從坑口到車站、碼頭等的運輸費用。

2.納稅人將開採的原煤自用於連續生產洗選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環節不繳納資源稅;自用於其他方面的,視同銷售原煤計算繳納資源稅。

3.納稅人將其開採的原煤加工爲洗選煤

(1)洗選煤對外銷售

洗選煤應納稅額=洗選煤銷售額×折算率×稅率

洗選煤銷售額包括洗選副產品的銷售額,不包括洗選煤從洗選煤廠到車站、碼頭等的運輸費用。

(2)洗選煤自用的:視同銷售洗選煤繳納資源稅。

【例題.計算題】某煤礦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4月向某電廠銷售優質原煤3000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註明不含稅價款36萬元,支付從坑口到車站的運輸費用2萬元;向某煤場銷售選煤,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列明銷售額7.6萬元。該煤礦資源稅稅率爲5%,選煤折算率爲92%。

『答案解析』當月應納資源稅=36×5%+7.6÷(1+17%)×92%×5%=2.10(萬元)。

  三、適用稅率:比例稅率

幅度爲2%-10%,具體適用稅率由省級財稅部門在上述幅度內,根據本地區清理收費基金、企業承受能力、煤炭資源條件等因素提出建議,報省級人民政府擬定。省級人民政府需將擬定的適用稅率在公佈前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審批。

跨省煤田的適用稅率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四、稅收優惠

(一)對衰竭期煤礦開採的煤炭,資源稅減徵30%。

(二)對充填開採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減徵50%。

納稅人開採的煤炭,同時符合上述減稅情形的,納稅人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執行,不能疊加適用。

  五、徵收管理

(一)納稅人同時銷售(包括視同銷售)應稅原煤和洗選煤的,應當分別覈算原煤和洗選煤的銷售額;未分別覈算或者不能準確提供原煤和洗選煤銷售額的,一併視同銷售原煤計算繳納資源稅。

(二)納稅人同時以自採未稅原煤和外購已稅原煤加工洗選煤的,應當分別覈算;未分別覈算的,按洗選煤計算繳納資源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