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各省市地區股權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一覽2017

爲鼓勵社會資本積極進行股權投資,推動高新企業、創業企業及地區經濟發展,國家及各地政府先後出臺了大量促進股權投資基金企業發展的辦法,其中的稅收優惠及財政返還政策對於股權投資者極具吸引力。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各省市地區股權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一覽的知識,歡迎閱讀。

中國各省市地區股權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一覽2017
  1福建省:

  廈門市

(1)股權投資企業自股權投資收益在廈門繳納首筆企業所得稅或者個人所得稅起五年內,前二年按照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後三年按照繳納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25%給予獎勵。

(2)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於廈門的企業或項目,在其全部退出時,按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5%給予一次性獎勵。

(3)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五年內,按照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以下比例給予獎勵:

1)管理基金的規模在2-5億元(含5億元)的,獎勵20%;

2)管理基金的規模在5-10億元(含10億元)的,獎勵30%;

3)管理基金的規模在10億元以上的,獎勵50%。

(4)股權投資企業投資於廈門的企業或項目,在其全部退出時,按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10%給予一次性獎勵。

(5)在“兩岸金融中心”註冊的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自獲利年度起五年內,按照繳納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的以下比例給予獎勵:

1)管理基金的規模在2-5億元(含5億元)的,獎勵30%;

2)管理基金的規模在5-10億元(含10億元)的,獎勵40%;

3)管理基金的規模在10億元以上的,獎勵60%。

法律文件參考:《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若干規定的通知》廈府〔2013〕355號

  2浙江省

對新設立的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水利建設專項資金確有困難的,經省金融主管部門確認並報經地稅部門批准,可給予減免。

對從省外、境外新引入成立的大型股權投資管理公司,報經地稅部門批准,可給予三年內免徵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水利建設專項資金。

以股權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該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法律文件參考:《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股權投資基金髮展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09〕57號)

  3安徽省

  宣城

股權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可以依法採取公司制、合夥制等企業組織形式登記。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按20%的比例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普通合夥人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轉讓收益部分,稅率適用20%,其他的,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個稅。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60%給予獎勵。股權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自繳納第一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之日起,所繳稅的地方留成部分前2年由受益財政全額獎勵,以後年份減半獎勵。企業上市後,減持實現的所得稅在本市繳納的,按地方留成部分的60%給予獎勵。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的,凡符合國稅發〔2009〕87號文規定條件,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法律文件參考:《宣城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辦法》(宣政〔2011〕105號)

  4山東省

1、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不作爲所得稅納稅主體,採取“先分後稅”方式,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

2、合夥制股權投資企業的合夥人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的普通合夥人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法律文件參考:《山東省金融工作辦公室、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山東省國家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濟南分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關於促進股權投資發展的意見(魯金辦發[2011]5號)》

  5山西省

  晉城

自然人有限合夥人的股權投資收益,按20%的比例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普通合夥人按照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合夥制股權投資基金從被投資企業獲得的股息、紅利等投資性收益,屬於已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後收益。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國稅發〔2009〕87號文規定條件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參考法律文件:《晉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晉城市鼓勵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辦法(試行)的通知》(晉市政發〔2012〕26號)

  6陝西省

  銅川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自然人有限合夥人按20%徵收個人所得數;

普通合夥人的投資收益或股權轉讓收益部分,稅率適用20%;

其他收益按照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個人所得稅。

股權投資基金及管理企業自成立之日起前三年,由企業納稅地財政部門每年按照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的50%給予補貼。

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國稅發〔2009〕87號文規定條件、且股權持有滿2年的,可按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法律文件參考:《銅川市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辦法》(銅政發〔2012〕66號)

  7湖北省

  武漢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自然人有限合夥人所得和自然人普通合夥人的投資收益或者股權轉讓收益部分,按照20%計徵個稅。

普通合夥人,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爲,不徵收營業稅;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稅。

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含2年),凡符合國稅發〔2009〕87號文規定條件的,可按照其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除稅收優惠外,還有許多財政獎勵及補貼。

法律文件參考:《促進資本特區股權投資產業發展實施辦法》(武政辦〔2011〕110號)

  8湖南省

  長沙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對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依20%稅率計徵個稅;

普通合夥人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個稅。

備案企業自開業年度起,前3年繳納營業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由財政部門依據當時市,區、縣(市)兩級分享政策給予全額獎勵;後兩年減半獎勵。

自獲利年度起,在基金存續期內,由市財政部門依據當時市,區、縣(市)兩級分享政策按企業繳納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的70%給予獎勵。

備案企業投資於本市的企業或項目,由市財政部門按項目退出或獲得收益後繳納的所得稅形成的地方留成部分的60%給予獎勵。

法律文件參考:《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長政辦發〔2011〕29號)

  9廣西省

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註冊登記,並從事中小企業擔保的信用擔保機構,經自治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主管部門審覈,稅務主管部門批准後,免徵三年屬於地方分享部分的企業所得稅。

法律文件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促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放開發的若干政策規定》

  馬來西亞欽州產業園區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2013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園區享受減半徵收期稅收優惠政策的企業,除國家限制和禁止的企業外,免徵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法律文件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中國—馬來西亞欽州產業園區開發建設優惠政策的通知》(桂政發〔2012〕67號)

  10寧夏

  石嘴山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新辦商貿、金融和物流等服務業類企業,固定資產投資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的,從取得第一筆收入納稅年度起,前五年按稅收總額地方留成部分的70%給予獎勵;後三年按稅收總額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

法律文件參考:《石嘴山市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11雲南省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自然人普通合夥人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徵個稅;

對自然人有限合夥人,其從有限合夥企業取得的股權投資收益,依20%稅率計徵個稅。

以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類企業的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符合現行企業所得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按規定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在規劃的金融產業園區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享受金融產業園區各項優惠扶持政策。

法律文件參考:西部大開發政策《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的意見》(雲政辦發〔2011〕159號)

  12西藏地區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暫免徵收自治區內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

對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旅遊業、能源產業、特色農林畜產品加工業、藏醫藥業、民族手工業等特色優勢產業的未上市企業滿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結轉抵扣。

法律文件參考:西部大開發政策《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的通知》(藏政發〔2014〕51號)《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西藏自治區招商引資若干規定的通知》(藏政發〔2014〕103號)

  1拉薩經濟開發區

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外資企業從獲利年度起,前3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後3年減半徵收。

外商投資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從獲利年起,前5年免徵企業所得稅,後5年減半徵收。

產業目錄產業或項目,企業年繳納所得稅部分:

100萬元以下(含100萬元),扶持比率爲30%;

100萬元至200萬元(含200萬元),扶持比率爲35%;

200萬元至400萬元(含400萬元),扶持比率爲40%;

400萬元以上,扶持比率爲45%(享受了其他所得稅減免的企業不適用本條)。

法律文件參考:《西藏拉薩經濟技術開發區優惠政策》

  2昌都地區

符合產業目錄產業或項目,繳納所得稅高於上年實際上繳的部分,

超基數100萬元(含100萬元)以下的部分,扶持比率爲40%;

超基數100萬元到200萬元(含200萬元)的部分,扶持比率爲45%;

超基數200萬元以上的部分,昌都地區扶持比率最高爲60%。

法律文件參考:《昌都地區關於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力度實施方案》《昌都地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3那曲地區

凡在我地繳納企業所得稅20萬元以上的企業、單位,按收入歸屬關係報財政部門審批後,給予財政扶持。抵扣基數(20萬元)後,

超基數20萬元以下的,扶持比率20%;

超基數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的,扶持比率30%;

超基數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的,扶持比率35%;

超基數100萬元以上的,扶持比率40%。

法律文件參考:《那曲地區進一步擴大開放和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試行)》

  13新疆地區

除針對所有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政策外,還有以下稅收優惠政策:

符合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公司制股權投資類企業,執行15%的所得稅率的同時,自治區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徵收;

不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減免企業所得稅自治區地方分享部分的70%。

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的合夥人爲自然人的,合夥人的投資收益,適用20%的個稅政策,自治區按其對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獎勵。

股權投資類企業取得的權益性投資收益和權益轉讓收益,以及合夥人轉讓股權的,依法不徵收營業稅。

法律文件參考:西部大開發政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促進股權投資類企業發展暫行辦法》(新政辦發〔2010〕187號)

  1喀什、霍爾果斯

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在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內新辦的屬於《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範圍內、其主營業務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五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稅。

法律文件參考:《國務院關於支持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1〕33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2號)《關於在喀什霍爾果斯經濟開發區試行特別機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見》(新黨辦發〔2014〕10號)

  2喀什

公司制股權投資類企業,符合創業投資企業條件的,適用(財稅〔2011〕112號文;不符合條件,但公司股權70%以上由自然人持有且由自然人承諾在園區繳稅的,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若以上兩個條件都不滿足,則適用15%所得稅率,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徵收。

股東在園區納稅,按實際繳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合夥制股權投資類企業繳納的營業稅或增值稅,按實際繳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自然人合夥人的投資收益,按20%計徵個人所得稅。股東繳稅後,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

法律文件參考:《關於印發<喀什經濟開發區促進部分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喀經開發〔2014〕4號)

  3新疆困難地區

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在新疆困難地區新辦的屬於《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範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取得的營業收入佔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按照本通知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定期減免稅政策的企業,在減半期內,按照企業所得稅25%的法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額減半徵稅。

“新疆困難地區”是指喀什地區、和田地區、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等三地州、其他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和邊境縣市,共計50個縣市。

法律依據:《關於新疆困難地區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53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於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困難地區新辦企業“兩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