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考試複習重在練習。下面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稅法一》基礎考點: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希望能幫到大家!
【內容導航】
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於第七章28講關稅
【知識點】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這一部分內容容易出客觀題,具體規定見下表:
具體情況 | 完稅價格的審定和估定 | |
運往境外修理的貨物,規定期限內復運進境 | 海關審定的境外修理費、料件費估定價格 | |
運往境外加工的貨物 | 海關審定的境外加工費、料件費、復運 | |
暫時進境貨物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留購價格 | |
租賃方式 | 租金方式支付 | 海關審定的租金 |
留購的租賃貨物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承租人申請一 | 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價辦法 | |
留購的進口貨樣 | 海關審定的留購價格 | |
予以補稅的減免稅貨物 | 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 |
【相關鏈接】予以補稅的免稅貨物的計稅依據要與稅率規則相結合進行復習。
減稅或免稅進口的貨物需補稅時,應當以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扣除折舊部分作爲完稅價格,其計算公式如下:
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補稅時實際已進口的時間(月)/(監管年限×12)]
減免稅貨物轉讓或改變成不免稅用途的,應當適用海關接受申報辦理納稅手續之日實施的稅率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