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高頻考點:公司的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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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高頻考點:公司的經營管理

  公司的成立日期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日期均爲“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

【例題·單選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成立日期爲(  )

A.公司登記機關受理設立申請之日

B.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C.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領取之日

D.公司股東繳足出資之日

【答案】B

分公司

1.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公司章程,沒有獨立的財產,不具有法人資格。

2.分公司可領取《營業執照》(而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解釋】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子公司與母公司在法律上是彼此獨立的企業,子公司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例題·多選題】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於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分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B.分公司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獨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D.分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民事責任由其總公司承擔

【答案】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