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一

1.張某去山區參觀希望國小時,向該國小法定代表人劉某表示將向該國小捐贈1000臺電腦,劉某代表希望國小表示接受。張某的下列做法符合規定的是( )。

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練習一

A.張某在電腦交付前主張任意撤銷

B.張某以電腦尚未交付爲由主張合同未成立

C.張某以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爲由拒絕贈與

D.張某以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家庭生活爲由,不履行合同

【正確答案】 D

【知 識 點】

贈與合同

【答案解析

(1)選項A: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得任意撤銷。(2)選項BC:贈與合同是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雙方達成合意時合同成立。(3)選項D:贈與合同成立後,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2.某普通合夥企業在經營期間吸收甲入夥。甲入夥前,合夥企業對乙負債10萬元。甲入夥後,該合夥企業繼續虧損,甲遂要求退夥,獲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在此期間,該合夥企業欠丙貨款20萬元。甲退夥後,合夥企業又向丁借款20萬元。後合夥企業解散,上述債務均未清償。根據合夥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對於合夥企業對乙的債務,甲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B.對於合夥企業對丙的債務,甲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C.對於合夥企業對丁的債務,甲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D.對於合夥企業對乙、丁的債務,甲均不承擔責任

【正確答案】 A, B

【知 識 點】

普通合夥企業

【答案解析】

(1)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對乙的債務1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退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對丙的債務2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退夥的普通合夥人對退夥後的債務(對丁的債務20萬元)不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