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個稅無助降企業成本 反而或致經濟成本上升

近期,關於企業稅負重、成本高的討論很熱烈。有人指出,我國宏觀稅負並不高,跟美國相當;但與美國不同的是,我國的稅負主要由企業承擔。就跟隨小編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提高個稅無助降企業成本 反而或致經濟成本上升

近日有媒體報道,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今年有望出爐,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人們對個稅法的修正頗爲期待。上次修正發生在2011年,主要的修改是提高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也就是免徵額)、調整一些所得稅率的級次級距等。可以說,人們對個稅法再修正的最大期待就是提高免徵額。個稅免徵額曾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三次提高。但2011年中至今已有5年多時間,期間居民消費支出大幅增長,個稅免徵額卻沒有再度提高。

但是,專家指出,當前個稅改革方案的重點並不在於提高免徵額,而是要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改革之後,個稅負擔可能不會像人們期待的那樣降低,反而有可能上升,原因在於,一些分類徵收變成綜合徵收之後,費用減除額可能減少。一些專家指出,我國的個人稅費太低了,導致企業稅負過重,這樣的結構應該改變。

近期,關於企業稅負重、成本高的討論很熱烈。有人指出,我國宏觀稅負並不高,跟美國相當;但與美國不同的是,我國的稅負主要由企業承擔。根據兩國各自的統計,2015年,我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包括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佔GDP的比例爲22.2%,美國政府經常性收入(Government Current Receipts,包括稅收收入和其他收入,爲便於比較,扣除社保繳費)佔GDP的比例爲22.4%,兩者相差不大。但在我國2015年的稅收收入中,個人所得稅只佔7%,比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間接稅以及企業所得稅都要少。而個人繳納的收入稅(income tax)是美國的第一大稅種,2015年佔其稅收收入的一半以上,企業所得稅只相對於收入稅的1/4多一點。美國的稅負主要是個人以直接稅的形式承擔的。同樣,在社保繳費中,我國也主要由企業負擔大部分,個人負擔小部分;而美國僱員和自僱者的繳費要略多於僱主也就是企業。

有人將美國的稅收制度看作現代化的治理體系,中國稅收制度須以其爲模板,在他們看來,中國的稅收結構顯然是不合理的,因此需要增加直接稅負降低間接稅負、增加個人稅負降低企業稅負。也因如此,在財稅部門不斷爲企業減負的同時,個稅改革卻遲遲不能出臺。有人提出,提高免徵額其實是不公平的,因爲收入高的人會從中獲益更多;費用減除應考慮不同家庭的支出情況。這些看起來“公平”的論調,其實不過是爲阻止提高免徵額找藉口。他們真正考慮的,其實是要增加個人稅負、增加直接稅比例。近期,由於企業稅負重的問題受到廣泛重視,他們增加個人稅負的理據看起來更充分了——個人承擔更多稅負,才能爲企業減輕稅負。

但我們不能簡單地以美國作爲模板,而是要從中國國情出發,因此,我們應該從問題出發看待稅收結構。個稅改革的目標一般被認爲是調節收入差距,目前看來還要擔負爲企業減負的功能。那麼,提高個人稅負、增加直接稅比例,變得像美國那樣,就能解決上述這兩個問題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美國的收入差距同樣非常大,財富差距更大,其收入稅制度並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相反,還如巴菲特所言,對中產階級不公平。提高個人稅負也無助於降低企業成本,個人稅負提高了,僱員必然要求提高薪酬水平,企業的稅收負擔會降低,但勞動力成本會上升,兩相抵消之後,成本下降的可能性非常小。

提高個人稅負、增加直接稅比例反而可能導致整體經濟成本的.上升,對個人徵稅的徵管成本更高。中等收入者繳稅的成本也會提高,他們需要就自己的支出進行申報,以換取更多的費用減除;如果不能詳細申報,那應納稅所得額就會高出實際水平。這樣的成本屬於制度性的交易費用。

從調節收入差距的角度來說,提高免徵額應該是個稅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如果綜合納稅,就更有必要提高免徵額。從降低企業成本的角度來說,有更多的事情要做,但提高免徵額、減少工薪階層支出也是有意義的,這可以減緩工資水平的被動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