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之時效訴訟制度

民法上建立訴訟時效制度,目的在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避免時間過長導致舉證困難,同時也有利於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關於時效訴訟制度的知識,歡迎閱讀。

2017註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之時效訴訟制度

  一、民法上建立訴訟時效制度,目的在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避免時間過長導致舉證困難,同時也有利於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

訴訟時效具有以下特點:

1.有債權人不行使權利的事實狀態存在,而且該狀態持續了一段期間。

2.訴訟時效屆滿不消滅實體權利。

3.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法律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屬於強制性規範,其具體內容,如時效期間的長度、適用條件、適用範圍等都由法律規定,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或限制。

  二、訴訟時效的適用對象

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

(2)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

(3)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

(4)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與訴訟時效相近的一個概念是除斥期間。除斥期間是指法律規定某種權利預定存續的期間,債權人在此期間不行使權利,預定期間屆滿,便可發生該權利消滅的法律後果。

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都是以一定的事實狀態存在和一定期間的經過爲條件而發生一定的法律後果,都屬於法律事實中的事件。但兩者有如下區別:

  經典例題

[單選題]

1、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下列對訴訟時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訴訟時效屬於法律事實中的行爲

B.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債權人將喪失起訴權

C.訴訟時效必須由當事人主張後,人民法院才能審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用

D.訴訟時效不僅適用於債權請求權,物上請求權也適用訴訟時效

正確答案是:C

解析

(1)選項A:訴訟時效屬於法律事實中的“事件”(時間的經過);

(2)選項B:訴訟時效期間的經過,不影響債權人提起訴訟,即不喪失起訴權;

(3)選項C:訴訟時效必須由當事人主張後,人民法院才能審查,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援用;除斥期間無論當事人是否主張,人民法院均可以主動審查;

(4)選項D:訴訟時效適用於債權請求權,其他請求權(如物上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

[單選題]

2、根據訴訟時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當事人不可以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

B.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當事人自願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C.當事人未按照規定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卻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爲由申請再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可以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正確答案是:D

解析

選項D: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

[多選題]

3、某公司因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問題諮詢律師。關於律師的答覆,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有()。

A.當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約定延長或者縮短訴訟時效期間、預先放棄訴訟時效利益

B.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從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C.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當事人將喪失起訴權

D.訴訟時效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意思表示的,不得再以時效屆滿爲由進行抗辯

正確答案是:A,B,D

解析

(1)選項A: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協議變更或限制;

(2)選項C:訴訟時效期間的經過,不影響債權人提起訴訟,即不喪失起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