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註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間接收購

應屆畢業生網小編爲大家分享了註冊會計師考試各科目裏的重要知識點以方便備戰2016註冊會計師考試的學員,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漏掉的知識點呢?希望各位喜歡。

2016年註冊會計師《經濟法》知識點:間接收購

  知識點:間接收購

1.定義:通過其他安排獲得對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例如,收購人可能通過獲得上市公司母公司的控制權,從而間接控制了上市公司。

2.實際控制人的判斷標準:投資者雖不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係取得對上市公司股東的控制權,而受其支配的上市公司股東所持股份達到規定比例,且對該股東的資產和利潤構成重大影響的,該投資者是實際控制人。

3.間接收購觸發的'要約收購:

收購人擁有權益的股份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的,應當向該公司所有股東發出全面要約;收購人預計無法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促使其控制的股東將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減持至30%或者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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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材料

一、註冊爲執業會員(即簽字註冊會計師):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並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通過所在的會計師事務所向事務所所在地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註冊爲執業會員(即簽字註冊會計師):

(一)註冊會計師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複印件;

(三)2名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註冊申請人從事審計業務2年以上證明表;

(四)與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簽定的聘用合同複印件;

(五)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覆印件(外國人應當提交護照和簽證複印件,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的身份證件複印件和中國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通行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六)有效人事檔案證明或者退休證明覆印件(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臺灣地區居民應當提交由中國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就業證複印件替代此項材料)。

二、註冊爲非執業會員:取得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但尚未在中國境內從事審計業務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證書的省級註冊會計師協會提交下列材料,申請註冊爲非執業會員:

(一)註冊會計師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合格證書複印件;

(三)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覆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