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簡介2017

根據原人事部、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關於印發<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及<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5]54號)文件精神,從1996年起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下面是yjbys小編爲大家帶來的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簡介,歡迎閱讀。

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簡介2017

  一、組織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二、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參加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專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3年。

2、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1年。

3、取得經濟類、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1年。

4、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博士學位。

5、非經濟類、工程類專業畢業,其相對應的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年限延長2年。

6、不具備上述規定的'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5年。

(二)凡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2年,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爲經濟類、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人員,可免試1個相應考試科目。其中:

1、評聘爲高級工程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機電設備評估基礎》或《建築工程評估基礎》;

2、評聘爲高級經濟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職務的人員,可免試《經濟法》;

3、評聘爲高級會計師或高級審計師(含相應專業的副教授、副研究員等),可免試《財務會計》。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須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從事工作及資產評估相關實踐年限證明。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介紹

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具體考試時間詳見本網站公佈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年度計劃。

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包括資產評估、財務會計、建築工程評估基礎、經濟法、機電設備評估基礎五個科目,全部爲主客觀題混合題,均採用專用答題卡作答,實行全國統一評卷。

作答前請應試人員務必閱讀試卷封二或專用答題卡首頁的注意事項。

  四、報名辦法

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在指定網站填寫並提交報名信息,上傳照片,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符合報考條件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文件。

  五、成績和證書管理

參加5個科目(級別爲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4個科目(級別爲免一科)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後兩個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佈。

考試合格,由省(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證書》。凡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資格證書的,由各省(區、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部門收回資格證書,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嚴肅處理。

  六、註冊登記

註冊資產評估師執業資格實行註冊登記制度。資格證書持有者應按有關規定到指定機構申請註冊登記。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詳盡內容請參照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