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 公廳《關於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81號)精神,爲做好我區2016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2016新疆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准考證打印通知

  一、報名工作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的管理工作由自治區人社廳與自治區住建廳共同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自治區住建廳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根據自治區建設執業註冊師管理委員會《關於取消自治區建設執業註冊師考試資格審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號),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考前無需進行資格審查。

  二、報名條件及其他說明

(一)報名條件

按照《房地產估價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並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者,也可報考。

(二)其他說明

具體事宜請參照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政策要求,見新疆建設網/文件導讀/人事專欄(網址:)。

  三、報名時間及報名流程

(一)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報名及繳費時間:2016 年7月15日—8月10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繳費,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流程

1.用戶註冊。報考者應登錄網站新疆人事考試網,進入“網上報名”,仔細閱讀《服務條款》,按網絡提示如實填寫註冊信息進行註冊(續考考生需重新註冊)。提醒考生務必留存註冊用戶名和密碼,以便打印准考證。爲確保報名順暢,建議考生使用IE9以上版本瀏覽器。

2.填寫報名信息。按要求,如實、正確填寫“2016年度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各項內容。去年有保留成績的考生,必須使用去年的檔案號報名。考生如隱瞞有關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照片具體要求如下:(1)本人近三個月內的正面、免冠、彩色(藍、紅、白色底)電子證件照片。(2)文件格式爲JPG格式,大小應小於50KB。(3)不得對照片內容進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不得上傳全身照、風景照、生活照、揹帶(吊帶)衫照、藝術照、側面照、不規則手機照等。(4)報名人員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將作爲準考證等唯一使用的照片,考生務必按要求上傳。

4.打印報名表。考試中心審覈照片通過後可下載打印報名表。考生應仔細檢查報名表中所有信息,確認信息正確無誤後再操作繳費,繳費後無法更改報名信息。

5.資格審查。此項考試考前不進行資格審查。

6.上繳考試費。房地產估價師考試不設置現場收費。網站支付平臺已開通他行繳費功能,多種網銀均可使用繳費。考生完成網上繳費操作後,點擊“查詢報名情況”查看繳費狀態,只有在“繳費狀態”中顯示“考試中心已收到您的考試費”字樣才證明繳費成功。如果顯示“繳費失敗”或“未繳費”,考生應及時查詢銀行卡餘額;如果銀行卡餘額沒有減少相應金額,需要再支付一次;如果銀行卡餘額已減少相應金額,建議考生於次日再登錄報名系統查詢繳費狀態。通過建行平臺繳費時出現異常,考生可在新疆人事考試中心網站首頁“辦事指南”欄中查看《建設銀行網上繳費頁面顯示“商戶異常”的解決辦法》,按照此辦法設置瀏覽器再繳費。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無需再向考試中心遞交報名表,自留即可。

7.開具發票。(1)地州考生如需發票,繳費成功後30個工作日內攜帶報名表和身份證到所在地州人社局考試中心登記(節假日休息)。(2)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烏市考生,如需發票,攜帶身份證和報名表先到自治區人事考試中心覈對繳費記錄,再到財務室開具發票。烏市考生開票時間爲考試報名繳費成功後30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休息),逾期將無法辦理。財務室地址:烏市南湖東路19號自治區人才市場二樓10號窗口,聯繫電話:0991—4685892。

  四、考試時間(均爲北京時間)

資格名稱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房地產
估價師

10月15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下午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五、打印准考證

報考者於10月10日至16日自行登錄新疆人事考試網網站打印准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爲準。

  六、考場設置

根據國家關於執(職)業資格類考試考點設置的有關規定,本次考試考點統一設在烏魯木齊市。

  七、考試方式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塗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個科目以填塗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應考人員須自備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爲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八、相關要求

(一)根據《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於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於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二)各科目考試範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三)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移動電話、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移動通訊設備。

(四)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爲,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九、收費標準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新價非字[2000]25號文件規定,報名費每人15元,考試費每科70元。

  十、成績查詢

登錄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首頁“信息查詢”欄中查詢考試成績,考後不發放紙質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