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簡介

  考試簡介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簡介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是指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登記後,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英文名稱: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ngineer ,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覈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

  組織領導及管理部門

人事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下簡稱環保總局)共同成立考試辦公室,負責考試相關政策的研究與管理,考務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報考條件

(一)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 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兩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三) 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凡報名條件中有專業學歷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規定的,在報名時,還應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報考手續

  (一)報名程序

1.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考務文件中的`報考條件,並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申請免考兩個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本人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環境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原件。填寫完整並加貼照片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表》(見附件1),到報名點進行現場攝像報名。

2.報考人員委託人代報名,被委託人須攜帶報考人員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1張)和本款1條中規定的證件,到報名點報名。

3.跨省轉考到我市報名的報考人員,須帶上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到報名點報名,否則,以往年度考試成績視爲無效。

(二)報名點工作人員一是須對報考人員有效證件原件(身份證、畢業證和職稱證)與報考人員本人(像片)進行覈對,必須一致;二是須對報考人員提供的資格證書(由符合免試二科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提供)和考試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查;三是須對報考人員報名校對單上的姓名、學歷、所學專業、所報級別和報考科目、身份證號碼、續考生上年度檔案號等內容覈查準確無誤;四是請報考人員認真核對報名校對單上的內容並簽名確認。

  報名時間

一般爲每年五月份

培訓費用 25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