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考手冊

2017年山西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爲3月9日至3月19日,下面yjbys小編爲大家準備了報考的手冊,歡迎閱讀。

2017年山西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報考手冊

  1.考試時

表一:2017 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時間

日期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9:00-12:00(3.0 小時)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

5 月 20 日

14:00-17:00(3.0 小時)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

9:00-12:00(3.0 小時)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

5 月 21 日

14:00-17:00(3.0 小時)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

  2.專業設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設《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4 個科目。考試分 4 個半天進行,各科目的考試時間均爲3 小時,採用閉卷筆答方式。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爲一個週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 4 個科目考試的人員(級別爲考全科)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級別爲免2科)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

表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設置

考試名稱

級別

專業

考試科目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

04.

01.環境影響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

035.

考全科

評價工程師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

環境影響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

評價工程師

02.

01.環境影響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

免 2 科

評價工程師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

  3.考試收費

因我省考試收費標準尚未覈定,爲不影響應試人員報名參考,本次考試收費採取預收方式進行,根據環境保護部 2016 年第 18 號公告,參照我省同類考試收費標準,考試費預收標準按表三收取,標準覈定後多退少補。

表三:山西省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費預收標準單位:元

上繳

省組織

考試費

考試科目

考務費

考試費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客觀題)(3.0 小時)

11.00

50.00

61.00

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客觀題)(3.0 小時)

11.00

50.00

61.00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客觀題)(3.0 小時)

11.00

50.00

61.00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主觀題)(3.0 小時)

15.00

50.00

65.00

合計

48.00

200.00

248.00

  4.報考流程

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的鏈接進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名,使用網報平臺必須進行註冊並上傳照片,已註冊的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錄進行報名。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必須使用網報平臺提供的“證件照片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方可被網報平臺識別並上傳。

二、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註冊說明、報考須知、報考手冊,遵守報名協議,按照註冊用戶、上傳照片、填報信息、信息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准考證的流程進行。

三、報考人員須謹慎填寫報考信息,未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已確認報名信息的,報考人員可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交費成功後,任何信息不得修改。

四、報考級別爲“考全科”的'報考人員,報名時應選擇具體的考試科目,連續 2 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爲合格;上一年度有部分合格科目的續考人員,考試級別原則上應與上一年度保持一致,如修改報考級別,將按新考生進行管理,已有合格科目成績不再滾動。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報名時報考級別應選擇“免 2 科”,報考科目無須選擇。

五、資格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在山西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在山西方可進行報名。

  5.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並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表四,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8 年。

(二)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5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6 年。

(三)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2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3 年。

(四)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1 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 2 年。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 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

(一)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 3 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 15 年。

(二)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並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表四: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舊專業名稱

環境工程

環境工程

環境監測

環境科學

環境學

環境規劃與管理

生態學

生態學

化學

化學

應用化學

應用化學

生物學

生物科學

生物化學

生物科學與技術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氣象學

大氣科學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大氣科學

給水排水工程

給水排水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化學工程與工藝

化學工程

化學工程與工藝

生物工程

生物化工

生物化學工程

農業建築環境與能源工程

農業建築與環境工程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森林資源保護與遊憩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水土保持

農業資源與環境

農業環境保護

土地資源管理

土地規劃與利用

其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可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

注:專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1998 年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 1998 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佈前各院校採用的專業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