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7年註冊建築師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7號)、原人事部《關於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北京市2017年註冊建築師考試報名通知

  一、報名條件

(一)在北京地區企、事業單位、軍隊中從事房屋建築設計及相關業務的人員,以及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申請參加全國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

1.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

①符合《2017年度全國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附件1)中所列條件。

②不具備上述①所列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b.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2)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統一印製或個人下載打印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下載網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註冊中心,網址:),以供審查。

2.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考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2017年度全國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要求》(附件2)中所列條件;

(2)具有助理建築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並從事建築設計或者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

(3)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①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②在註冊建築師執業制度實施之前,作爲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於一項。

上述條件中,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應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佈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二)按照全國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關於臺灣地區居民參加全國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注建〔2007〕2號)有關要求,臺灣地區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如下:

1.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

(1)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高等學校五年制建築學學士學位或五年制建築學學歷及以上學歷、學位。

(2)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最少時間爲:五年制建築學本科畢業需5年;五年制建築學學士需3年;建築學碩士及以上需2年。

(3)職業實踐要求:滿足《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有關要求,《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的使用說明見附件3。

2.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

(1)獲得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高等學校建築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從事建築設計工作最少時間爲:建築學專科畢業需3年;建築學本科及以上學位或學歷需2年。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考試時間:

一級註冊建築師考試時間:2017年考試時間調整爲相鄰2個週末共4天,分別爲5月6日、7日、13日、14日。

二級註冊建築師考試時間:2017年5月6日、7日。

具體科目及安排見《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科目及時間表》(附件4)。

(二)作答要求見《2017年度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考生注意事項》(附件5)。

  三、考試成績及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報考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8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報考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的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暫停考試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用印的相應級別註冊建築師資格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當事人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報名採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爲北京的報考人員方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本次考試採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准考證、資格複審的方式,請報考人員於2017年3月2日至3月15日期間,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系統要求辦理註冊信息、上傳照片、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等手續,網上繳費成功方爲報名成功。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於2017年5月2日至5月5日期間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准考證,憑此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需要發票的考生,請於規定時間內(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須攜帶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一級註冊建築師領取發票時間:2017年5月15日至8月14日。

二級註冊建築師領取發票時間:2017年5月8日至8月7日。

(五)全部考試科目合格後,在領取證書時須進行資格複審,複審合格者方可獲得相應級別資格證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資格複審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試實行封閉2個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後一律禁止入場,2小時後方可提前交卷。

(二)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註冊土木工程師執業資格等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321號)規定,一級註冊建築師知識題(選擇題)科目收費標準爲每人每科63元,一級註冊建築師作圖題科目收費標準爲每人每科152元;二級註冊建築師知識題(選擇題)科目收費標準爲每人每科70元,二級註冊建築師作圖題科目收費標準爲每人每科75元。

(三)全國一、二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範、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於調整註冊建築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四)考試將採用“大規模考試中選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後對雷同試卷進行檢測和認定,認定爲雷同試卷或發現違紀違規行爲,將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五)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六)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並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係。

(七)紀檢監察舉報的信箱:

(八)考試諮詢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