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可要求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可要求相比其他管理體系要複雜,各方要求也不盡一致,認證機構在實施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過程中需開發出一套既滿足相關要求,又適應認證實施需要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方案。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可要求,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可要求

  能源管理體系認可要求

國際上通行的能源管理體系認可要求與其他管理體系採用基本相同的模式,即ISO/IEC 17021:2011《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和ISO 50003:2014《能源管理體系審覈認證機構要求》兩個國際標準構成了能源管理體系認可要求,認證機構按照上述標準要求實施認證管理,認可機構按照上述標準要求實施認可。

我國能源管理體系認可要求除上述國際標準外,還包括了國家認監委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國標GB/T 27309-2014《合格評定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以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中心(CNAS)爲協調相關要求之間的差異,明確在中國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應滿足的各項規定和要求而制定頒佈的CNAS-SC190《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

分析國際標準和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之間的差異,國際標準注重原則要求,對實施層面規定相對較少,各機構可根據能力分析制定具體實施規定。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除了原則要求外,對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全過程制定了較爲詳細明確的實施要求,認證機構可直接應用。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依據

根據國家認監委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佈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2014年第21號)的要求,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以國家標準GB/T 23331-2012/ISO 50001:2011《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和國家認監委發佈或備案的認證認可行業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行業認證要求》爲認證依據。目前,國家認監委正式發佈了19個專項行業標準,涉及能源管理體系12個專業。

由此,認證機構在受理和實施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時,首先要確認國家認監委是否已經發布相關的專項行業標準,以便作爲認證依據。國家標準GB/T 23331《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和認證認可行業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行業認證要求》爲認證依據是認證監督管理部門的行政要求,認證機構必須遵守。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可業務範圍

目前,能源管理體系業務範圍有兩種劃分方式,一種是CNAS-CC 190:2015《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將能源管理體系業務範圍劃分爲8個技術領域,這也是國際通用的劃分方式;另一種是《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根據能源管理體系實施組織的用能設備、設施、系統和過程的共性爲特徵細分ISO 50003:2014標準中的技術領域分類,將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業務範圍按能源供給和能源需求兩個方面劃分爲15個技術領域。考慮到我國認證認可行政管理部門對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業務範圍分類的行政要求,在我國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將採用《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中的技術領域作爲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業務範圍。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通用要求

與CNAS-CC 190:2015《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相比,《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和GB/T 27309-2014《合格評定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對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過程提出了很多具體要求,CNAS-SC 190《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引入了這些要求,下面介紹幾個主要的要求:

  確定審覈時間

針對不同的認證組織有兩種不同的確定審覈時間的方式:

一種是,一般情況下,認證機構應按照CNAS-CC 190:2015 的5.3 及附錄A 確定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的最少審覈時間。

另一種是,認證機構對國家確定的重點用能單位(如:列入《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範圍內的企業)進行認證審覈時,應滿足GB/T 27309-2014 附錄E 中的方法所確定的最少審覈時間。

比較上述兩種確定審覈時間的方法,其中所考慮的因素、計算方法以及得出的結論等均有所不同,所以認證機構受理認證申請時,首先要覈實用能單位是否在《萬家企業節能低碳行動實施方案》範圍內,再確定採用哪種方法計算審覈時間,並延續整個認證週期。

  多場所抽樣

能源管理體系多場所抽樣按照CNAS-CC 190:2015 的附錄B的規定實施,相關要求與其他管理體系的多場所抽樣要求(CNAS-CC 11:2010《基於抽樣的多場所認證》(IAF MDI:2007))類似。

  組成審覈組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對能源管理體系審覈組的組成有特定的要求,審覈組應具備實施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審覈的能力。審覈組中應指定一名有能力的審覈員擔任審覈組長,並至少有一名相應認證業務範圍的能源管理體系專業審覈員,在必要時還應配備相關行業的能源管理技術專家,以保證審覈組的整體能力覆蓋組織的能源管理體系範圍所需的專業審覈能力要求。

根據上述特定要求,審覈組中必須配備相應認證業務範圍的專業審覈員,且該專業審覈員需取得中國認證認可協會能源管理體系審覈員專業註冊資格。審覈組不能僅靠技術專家支持專業能力。

  特定要素的審覈

CNAS-SC 190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引入了GB/T27309-2014《合格評定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中的特定要素的審覈內容,主要包括:對能源評審的'審覈,對能源基準的審覈,對能源績效參數、能源目標及指標和方案的審覈,對實施和運行控制的審覈,對監視、測量與分析的審覈等5個部分,對相關審覈過程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認證機構應將相關內容納入審覈指導性文件和審覈人員培訓內容中。

  現場審覈要求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規則》作爲能源管理體系的行政要求,對現場審覈作出了具體明確的規定,CNAS-SC 190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引入了GB/T 27309-2014《合格評定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要求》中的內容,對能源管理體系現場審覈也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各項要求非常具體並存在一定的交叉,認證機構需認真研究,並轉化爲能源管理體系現場審覈要求。

  公正性的管理

  考慮到能源管理體系的特殊性,在公正性的管理方面延續了試點的要求,明確了以下活動不應視爲對客戶的能源管理體系諮詢活動:

爲能源管理體系審覈進行的前期訪問活動;

爲客戶提供的能源技術有關的服務活動;

爲客戶提供的能源評審活動;

爲客戶提供的公開的、通用的能源管理體系標準培訓課程。

  能力分析和評價系統

CNAS-SC 190 《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方案》以應用指南的方式,對認證機構如何建立能源管理體系能力分析和評價系統提出了指南性要求,認證機構的能力分析和評價系統至少包括以下活動:

  技術領域分析

對各技術領域內的業務活動、典型工藝過程、能源使用和能源消耗、用能設施、設備、系統和過程、與能源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有關的節能技術或項目等進行分析。

  能力需求分析

針對不同技術領域,分析各職能認證人員的能力需求和確定人員能力準則,一般包括通用能力和技術能力,其中通用能力包括通用知識和技能以及能源管理體系通用知識,技術能力包括適用於各技術領域的專業能力和能源管理體系技能。

  能力評價

在認證活動管理和實施的相應階段,採用適宜的能力評價方法,依據各技術領域(包括細分後的技術領域)的專業能力要求,對擬使用的人員實施專業能力評價,以確定其是否具備所需的專業能力。

  特定客戶組織專業能力需求分析

在申請評審中,根據特定客戶組織的具體情況和本機構技術領域的分類及能力要求,研究和確定對該組織實施審覈和認證所需的特定專業能力,以便正確選擇和使用相應的認證人員。

  能力提升和補充

在能力評價過程中或在對特定客戶組織專業能力需求分析時顯示相關人員的能力不滿足該技術領域的專業能力要求時,可通過適當方式(例如培訓)提升其能力,或通過其他途徑(例如技術專家)補足所需的能力。

  能力的持續監視

對人員專業能力的運用、保持和發展情況進行持續監視,以便爲人員能力補充評價提供輸入。

綜上可以看出,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可要求相比其他管理體系要複雜,各方要求也不盡一致,認證機構在實施能源管理體系認證過程中需開發出一套既滿足相關要求,又適應認證實施需要的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