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示信息如何抽查

企業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部門隨機抽取一定比例的企業,對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信息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活動,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關鍵環節。yjbys小編今天爲大家推薦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的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做法,很有實用價值。趕緊來學習一下吧~

企業公示信息如何抽查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在不斷深化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完善以隨機抽查爲核心的日常監管制度。2015年1月至今,海淀分局按照北京市工商局的部署共開展了六次抽查工作,包括一次個體工商戶抽查和五次企業公示信息抽查,企業公示信息抽查包括兩次企業即時信息不定向抽查、兩次非法集資、資金類定向抽查和一次年報抽查。六次抽查共檢查企業7748戶,個體工商戶1200戶,共計8948戶,其中抽查結論正常的爲6946戶,佔77.6%。此外,海淀分局還受國家工商總局委託,開展了兩戶在總局註冊企業的年報信息抽查工作。

爲確保抽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海淀分局採取“四實行”工作法,順利完成了“一取代、兩試點”任務。

  實行智庫化管理

分局抽調企監科科長、外資科科長和經驗豐富的工商所副所長共同組建海淀分局抽查工作研究小組,對抽查工作任務在分局層面進行部署前分析,解讀任務重點,預判可能出現的問題,並在抽查任務執行中隨時跟進指導,及時總結和推廣經驗。

  實行全流程跟蹤法

即事前培訓、事中指導和事後總結。分局在下派抽查任務給工商所的同時便進行培訓,在抽查過程中跟進指導,在任務結束後及時總結歸納,不僅着眼於統一標準、規範行爲、提高抽查幹部的專業能力,更注重使其轉變監管理念、理清思路。

  實行三分之一切入點管理法

分局根據抽查工作的時間和被抽查企業數量,對其抽查任務進行拆分和細化,以抽查工作週期的三分之一爲切入點,要求各工商所在抽查任務完成時限過三分之一時,完成抽查企業數量的三分之一,並將對應的核查材料和數據進行報送,使分局既可把控抽查工作進度,又可通過提前介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跟進指導。

  實行“集中宣講、自主公示、幹部回查”的三段式工作法

首先由轄區工商所召開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宣講會,對轄區企業及集中辦公區主辦方進行政策法規推送服務,一次性解決普法問題;然後給集中辦公區主辦方時間進行宣傳,給企業時間開展企業信息公示及自查、糾錯;最後再由抽查幹部覈查公示情況。三段式工作法可以保證工商所將主要精力放在對“失聯”企業的查找和督促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工商所的抽查工作壓力,擴大了企業信息公示制度宣傳的覆蓋面。

  順利完成“一取代”

通過採取“四實行”工作法,海淀分局順利完成了“一取代”,即以隨機抽查制度取代傳統監管模式的巡查制度。2016年1月,通過對新開業生活服務類企業即時信息抽查,海淀分局及時發現有先照後證事項的企業未取得許可便開展經營活動的問題,並根據相關規定將20餘戶企業涉嫌違法的.線索函告行政許可機關。這次抽查還反映出企業對即時信息公示的知曉度和重視度較低的現狀,被抽查的企業絕大多數對即時信息公示完全不知曉,抽查幹部在抽查前進行案頭準備工作時,幾乎無法找到一戶主動申報即時信息的被抽查主體。爲避免大批企業因對政策不瞭解或不重視而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工商幹部在抽查時除了現場進行政策宣講外,對於具備上網條件的企業,當場進行公示申報指導,手把手指導企業進行即時信息申報和公示。

某清真餐館的馬姓老闆生意雖然不錯,但本人沒有文化,工商幹部向其詢問即時信息公示情況時一問三不知,因此工商幹部第一次前往該清真餐館進行實地檢查時,雖然對信息公示政策進行了宣傳並送達了限期履行公示義務通知書,老闆也答應儘快公示,工商幹部幾天後查詢公示系統發現該企業仍未進行信息公示。於是,工商幹部二次前往該餐館,老闆解釋說太忙沒時間、現場也沒有能上網的電腦,信誓旦旦地說一定讓會計儘快申報。在複查期限即將到期時,工商幹部“三顧茅廬”,帶着筆記本電腦,用手機做熱點聯網,手把手幫助老闆才完成即時信息填報公示。

由此可見,生活服務類企業由於從業人員素質普遍不高、不具備上網辦公條件以及進入經營異常名錄對其經營活動的影響有限等諸多情況,對於即時信息公示並不積極主動。在此次抽查的305戶企業中,有54戶未公示即時信息而又不具備現場申報公示條件的企業,複查時僅有13戶最終按規定公示了即時信息。

  順利完成“兩試點”

試點一。2015年7月至10月開展的2013年度、2014年度企業年報抽查中,海淀分局15個工商所中的5個工商所(八里莊工商所、甘家口工商所、中關村工商所、中關村西區工商所和學院路工商所)作爲試點工商所,進行了抽查幹部所內隨機試點工作,即市局在隨機抽取企業名單並通過抽查系統下派任務至工商所後,試點工商所的所長根據工作量確定參與抽查工作的人數,抽查系統按照所長確定的人員數量在抽查人員儲備庫中隨機抽取產生抽查人員名單。因爲上述方式能夠使所長在綜合考慮檢查人員的素質和被抽查對象情況的前提下進行指派,避免了多人對同一區域企業進行檢查,減少了執法資源浪費。北京市工商局目前已將此種方式確定爲探索“雙隨機”抽查工作的成功範例。

試點二。在2016年1月至2月開展的生活服務類企業即時信息抽查工作中,海淀分局在全市率先使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抽查工作,共以移動執法終端抽查企業126戶,佔此次被抽查企業總數的41.3%。移動執法終端使抽查幹部可以現場查詢企業的公示信息並當場在系統中錄入抽查結論,抽查工作更加便捷化。抽查幹部還可通過移動執法終端進行拍照,將檢查照片作爲證據的一部分上傳至抽查系統保存,保證抽查工作全程留痕,實現抽查工作痕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