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7諮詢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吉林人事考試網

根據中國工程諮詢協會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度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中諮協辦〔2016〕66號)文件精神,爲做好我省2017年度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吉林2017諮詢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吉林人事考試網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辦法

爲方便考生,簡化報名流程,倡導誠信報名,本次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准考證、考後網上資格審覈,考生按照報名文件要求的報考條件,承諾符合報考條件並在網上籤訂《報考人員誠信考試承諾書》後方可報考。請考生認真閱讀、準確理解相關報考規定,確保本人所填信息真實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2月23日

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快速通道“網上報名”欄目,進行報名。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註冊及照片處理。考生按系統提示註冊,註冊時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內),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照片審覈處理工具”軟件,使用照片審覈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審覈處理,只有通過審覈的照片才能被網報系統識別,否則無法完成後續報名操作。考生應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

2.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的考生選擇“長春考區(駐長中省直單位)”,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選擇相應考區,長白山保護開發區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的考生就近選擇考區。省直管縣(市)仍按原渠道報名。

3.選擇考試。考生應對照考試報名文件,按要求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4.填報信息。填報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考生錯報姓名、身份證號、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等考試相關信息,責任自負。

5.打印報名表。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後,可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報名表供考生覈對報考信息之用。

6.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和“繳費”,在未確認繳費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將不能對所填報考信息進行任何修改。

(二)網上繳費時間:2017年2月13日—2月23日

經報名信息確認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見下表。爲確保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儘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後,請點擊“報名完成”,務必查看“繳費狀態”是否爲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後概不退費。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備註

諮詢工程師

(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30元

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150元

《中國工程諮詢協會關於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中諮協培〔2016〕65號)

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收費爲經營服務性收費,由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收取。部人事考試中心按標準向各地人事考試機構支付考試費用。

(三)准考證打印

4月7日至13日,考生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快速通道 “准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自行打印。考生須持本人准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軍官證、護照)參加考試。

(四)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於6月底在中國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目公佈。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內容

備註

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

4月15日

上午09:00—11:30

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

下午14:00—16:30

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

1、前3科爲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2、《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爲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採用網絡閱卷。考生在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4、草稿紙由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後收回。

4月16日

上午09:00—11:30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下午14:00—17:00

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

  三、報考條件

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屬於國家設立的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納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統一規劃管理。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印發<工程諮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4號)、《中國工程諮詢協會關於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說明的通知》(中諮協培〔2016〕65號)規定的人員均可參加考試,具體報考條件如下: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爲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通過應試科目。

1.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8年;

2.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者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6年;

3.取得含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者工學學科門類專業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4年;

4.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3年;

5.取得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或者經濟學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其他專業,或者其他學科門類各專業的上述學歷或者學位人員,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級別爲考2科)報名條件

凡符合考全科報考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宏觀經濟政策與發展規劃》、《工程項目組織與管理》科目,只參加《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和《現代諮詢方法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

1.獲得全國優秀工程諮詢成果獎項目或者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2.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並從事工程諮詢業務工作滿8年。

(三)報考條件說明

1.報考條件(一)中規定的“從業年限”是指報考人員累計從事工程諮詢相關業務時間的總和,從取得大專學歷(最低學歷要求)後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截止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2.報考條件(一)中所稱“專業”是指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教高〔2012〕9號)中所設置的有關學科門類專業,具體如下:“工學學科門類”專業是指“工學”學科門類下的所有專業;“經濟學類”專業是指“經濟學”學科門類下“經濟學類”中的'經濟學專業和經濟統計學專業;“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是指“管理學”學科門類下“管理科學與工程類”中的管理科學專業、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工程管理專業、房地產開發與管理專業以及工程造價專業。上述專業範圍以外的其它專業的報考人員,其累計從事工程諮詢業務的年限均相應增加滿2年。

3.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是指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和學位。

4.報考條件(一)中所稱“工程諮詢業務”是《工程諮詢單位資格認定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05年第29號)中規定的工程諮詢單位服務範圍,即規劃諮詢、編制項目建議書、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報告和資金申請報告,評估諮詢、工程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設備監理、工程項目管理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定的其他工程諮詢業務。其中,工程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設備監理業務,以國務院有關部門頒發的單位資格證書中的規定爲準。

5.報考條件(二)1中所稱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組織評選的全國優秀工程諮詢成果一、二、三等獎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評選的優秀工程設計和優秀工程勘察金、銀、銅獎所附獲獎證書或獲獎名單中所列人員。

6.報考條件(二)2中所稱“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應當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該資格證書須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國家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共同設立的;二是須與工程技術相關的;三是該證書是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設立的有關工程技術類職業資格的證書包括:一級註冊建築師、一級建造師,一級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城市規劃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註冊設備監理師、招標師、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註冊土木工程師、註冊電氣工程師、註冊公用設備工程師、註冊化工工程師、註冊環保工程師、註冊核安全工程師、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四、考後網上資格審覈

(一)考後網上資格審覈所需材料

國家考試成績公佈後,吉林省人事考試網發佈後審公告和預合格考生名單,考後網上審覈所需材料見後審公告。相關消息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和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官方微信公衆平臺發佈,官方微信公衆號爲jlsrskszx。

(二)網上資格審覈有關規定

1、預合格人員按規定要求和時限進行網上提交材料,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後複覈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文件的要求,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進行網上提交材料的考生,視爲自動放棄,取消全部考試科目成績,不予核發證書。

2、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考試資格,在准考證打印環節覈實的,取消報考資格,不得參加考試。在考後網上審覈環節覈實的,取消考試成績,不予核發證書。在證書發放環節覈實的,取消考試成績,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准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有關情況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考試相關費用一律不退。

3、單位法人或授權的人事部門負責人要嚴格審查本單位考生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資格等有關信息,確認考生符合報考條件後,再在有關證明材料上簽名、加蓋法人章和公章,並承擔相應的責任。考生所在單位對考生資格審查不嚴,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單位相關責任。

4、僞造單位印章、法人章的,將移交公安部門處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五、資格證書

(一)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爲滾動管理模式。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爲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只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爲考2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證書。

(二)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中國工程諮詢協會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監製,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證書》,中國工程諮詢協會通過各地方諮詢協會發放給合格人員。

(三)通過考試取得諮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證書,且符合《經濟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經濟師職務任職條件,或者符合《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工程師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擇優聘任相應系列專業技術職務。

(四)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諮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證書的,由證書籤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收回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准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

  六、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一)按照《人事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關於印發<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7)文件規定符合報名條件並參加過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執業資格考試但未通過的人員,可以繼續報名參加諮詢工程師(投資)職業資格考試。2013和2014年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考生,對其考試科目的合格成績繼續有效,並按照4年爲一個週期的規定分別順延至2017年和2018年。

(二)凡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符合報考條件且身體健康能夠適應考試者均可報考。凡不符合報考條件,以及在人事考試中替考、通訊工具作弊等嚴重違紀違規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否則後果自負。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並給予嚴肅處理;凡嚴重違紀違規考生,2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三)根據人社部12號令和《關於規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號),國家閱卷時將對所有考生試卷進行雷同試卷檢測鑑定,無論抄襲、被抄襲、通訊工具作弊等產生的雷同試卷或試卷代碼異常,一律取消考試成績。考生在嚴格遵守考試紀律的同時,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防止被他人抄襲。嚴禁將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違禁物品資料帶入考場座位,一經發現,不論使用與否,一律按違紀處理。

  七、考試用書

2017年度考試使用2017版《註冊諮詢工程師(投資)資格考試大綱》。

  八、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爲考生提供優質的考試服務,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強化措施,明確責任,統一部署,對大規模、有組織、高科技作弊予以嚴厲打擊,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

(二)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高度重視考後網上資格審查工作,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雙審制和資格審查責任制,做到誰審查、誰負責,明確任務、目標、責任人和相關要求。

(三)嚴格程序,規範操作,加強網上資格審覈用戶權限及密碼管理,確保網上資格審覈工作有序順利實施。

(四)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工作程序,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提大學聯考試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保密意識,明確工作人員職責,明確各環節責任人,嚴格執行責任追究制,對責任事故絕不姑息。在考試實施以及資格審查過程中發現考試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爲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