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通關作業新模式

導語:通關即結關、清關,是指進出口貨物和轉運貨物,進出入一國海關關境或國境必須辦理的海關規定手續.只有在辦理海關申報、查驗、徵稅、放行等手續後,貨物才能放行,放行完畢叫通關。

海關通關作業新模式

  一、海關通關作業新模式

(一)“屬地申報、口岸驗放”模式,是指符合海關規定條件的守法水平較高的企業,在其貨物進出口時,可以自主選擇向屬地海關①申報,並在口岸海關②辦理貨物驗放手續的一種通關模式。目前,AA類及A類企業、B類生產型出口企業且一年內無違法記錄的,可適用此種通關模式。

(二)“屬地申報、屬地放行”模式,此模式是“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的一種方式,即符合海關規定條件的高資信企業,在其貨物進出口時,可以自主選擇向屬地海關申報,並在屬地海關辦理貨物放行手續。目前,經營單位的管理類別爲A類,且申報單位的海關管理類別爲B類(含B類)以上企業的進出口貨物,除另有規定外,可適用此種通關方式。

(三)通關作業無紙化,是指海關以企業分類管理和風險分析爲基礎,按照風險等級對進出口貨物實施分類,運用信息化技術改變海關驗覈進出口企業遞交紙質報關單及隨附單證辦理通關手續的做法,直接對企業通過中國電子口岸錄入申報的報關單及隨附單證的電子數據進行無紙審覈、驗放處理的通關作業方式。

  二、現場報關常見海關作業單證介紹

  案例一:

外貿公司委託天津××報關有限公司代理進口通關,在天津新港海運進口ABS樹脂,720包,毛重36000千克。在向海關申報後海關需要對該批貨物進行開箱查驗,查驗方式及內容:機檢並稱重。海關查驗並稱重後發現該批貨物的實際毛重爲38000千克,與實際申報不符。外貿公司表示發貨人有可能在發貨時未準確稱重,同意海關查驗結果。

分析提示:報關公司在向海關申報前,需要確認單單相符,即報關單的毛重36000千克,與報關單證中的裝箱單、提單全部相符,報關單的`填報從單證審覈角度來說,沒有錯誤。海關驗貨後稱重,發現實際貨物重量爲38000千克,與申報的報關單證不符,在確認實際申報的重量確實有誤後,收貨人或其代理人需要向海關說明重量申報錯誤的原因並提供準確單證,在海關認可後纔可以辦理報關單的修改手續。毛重爲運輸艙單重要的數據之一,需先更正進口運輸艙單,再辦理報關單數據的修改手續。修改毛重時,應同時考慮淨重是否存在申報錯誤的風險,需要向收貨人或其代理人進一步確認。

  案例二:

某企業委託天津××報關有限公司在天津機場以一般進口方式進口鋼管,並以通關作業無紙化的方式向海關進行申報,報關單電子數據審結後,××報關公司向客戶提示需要電子付稅款。

該企業由於沒有與銀行簽訂電子支付稅款的協議,故希望代理的報關公司能夠先行墊付。但稅款金額預計超過60萬元,作爲初次合作業務的報關公司沒有同意墊付。此種情況,需要如何繳稅?

分析提示:報關電子數據已經審結,需要在電子支付稅款後,進入海關審單環節。稅款不能正常支付,將影響通關效率,××報關公司建議企業將預估稅款金額匯款至報關公司賬戶,再由報關公司使用本公司電子支付平臺付稅。

此票業務中,代理報關公司能夠通過電子支付平臺查詢到該批貨物應繳納的進口稅費,並將具體查詢結果告知收貨人;在收到收貨人的稅款後代理其繳納稅費,最後能順利完成進口報關手續。

  案例三:

××包裝有限公司是一家生產無菌包裝袋的生產型企業,產品主要用於番茄醬、飲料等食品的包裝。產品出口時會將無菌袋纏繞於一根鋼管上,併成卷裝入集裝箱內。作爲包裝使用的鋼管在收貨人使用完畢後,需要退回易達公司循環使用。分析提示:鋼管作爲包裝循環使用,在使用後需要退運回××包裝有限公司。在產品出口時,鋼管需要單獨以“暫時進出境”的監管方式進行申報;同時無菌袋作爲出口產品以“一般貿易”的監管方式申報。爲此,在報關單電子數據發送前,需先向申報地海關遞交擔保申請,經過審批後再向海關申報。需要遞交的報關單證有:提運單、發票、裝箱單、合同、擔保申請(已審批)、鋼管暫時進出境說明和協議等。

在規定的擔保期限內,鋼管復運進境,以“暫時進出境”的監管方式向海關申報進口。需要遞交的報關單證有:提運單、發票、裝箱單、合同、鋼管暫時進出境說明和協議,以及原鋼管暫時出境的原出口貨物報關單。

在進口報關完成後,憑海關簽發的“暫時進出境”貨物的進口貨物報關單的證明聯,申請原鋼管暫時出境的銷案手續。銷案工作完成後,此項擔保業務完結。

從上述幾個案例可以看出,進出口貨物的現場報關專業性強且情況較爲複雜,這就要求報關人員首先要掌握現場報關的基本作業流程和操作要求,在此基礎上還應具備一定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