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

導語: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做出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通關手續的法律文書。它在對外經濟貿易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地位。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報關員代表報關單位向海關辦理貨物進出境手續的主要單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申報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貨物申報管理規定》)和《報關單填制規範》的要求,完整、準確、有效地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報關員執業所必備的.基本技能。本章主要介紹紙質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各欄目填制的基本要求及應注意的事項。

  一、含義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是指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規定的格式對進出口貨物的實際情況作出的書面申明,以此要求海關對其貨物按適用的海關制度辦理報關手續的法律文書。

  二、類別

按貨物的進出口狀態、表現形式、貿易性質和海關監管方式的不同,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可分爲以下幾種類型:

  (一)按進出口流向分類

1.進口貨物報關單;

2.出口貨物報關單。

  (二)按介質分類

1.紙質報關單;

2.電子數據報關單。

  (三)按海關監管方式分類

1.進料加工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2.來料加工及補償貿易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3.一般貿易及其他貿易進(出)口貨物報關單。

  三、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各聯的用途

紙質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四聯,分別是:海關作業聯、企業留存聯、海關覈銷聯、進口付匯證明聯;紙質出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五聯,分別是:海關作業聯、企業留存聯、海關覈銷聯、出口收匯證明聯、出口退稅證明聯。

  (一)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作業聯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作業聯是報關員配合海關查驗、繳納稅費、提取或裝運貨物的重要單據,也是海關查驗貨物、徵收稅費、編制海關統計以及處理其他海關事務的重要憑證。

  (二)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證明聯、出口貨物報關單收匯證明聯

進口貨物報關單付匯證明聯和出口貨物報關單收匯證明聯,是海關對已實際進出境的貨物所簽發的證明文件,是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售匯、付匯和收匯及覈銷手續的重要依據之一。

對需辦理進口付匯覈銷或出口收匯覈銷的貨物,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海關放行貨物或結關以後,向海關申領進口貨物報關單進IZl付匯證明聯或出E1貨物報關單出口收匯證明聯,憑以向銀行或國家外匯管理部門辦理付匯、收匯覈銷手續。

  (三)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加工貿易覈銷聯

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覈銷聯是指接受申報的海關對已實際申報進口或出口的貨物所簽發的證明文件,是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覈銷、結案手續的重要憑證。加工貿易的貨物進出口後,申報人應向海關領取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海關覈銷聯,並憑以向主管海關辦理加工貿易合同覈銷手續。該聯在報關時與海關作業聯一併提供。

  (四)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證明聯

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證明聯是海關對已實際申報出口並已裝運離境的貨物所簽發的證明文件,是國家稅務部門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手續的重要憑證之一。

對可辦理出口退稅的貨物,出口貨物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載運貨物的運輸工具實際離境,海關辦理結關手續後,向海關申領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證明聯,有關出口貨物發貨人憑以向國家稅務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出口貨物退稅手續。對不屬於退稅範圍的貨物,海關均不予簽發該聯。

出口退稅報關單證明聯因遺失、損毀申請補籤,出口貨物的發貨人、受委託的報關企業應當自原出口退稅報關單簽發日起1年內向海關書面申請,隨附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簽發的“關於申請出具(補辦報關單)證明”及有關證明材料,經海關審覈同意後,可予以補籤,並在出口退稅專用報關單上註明“補籤”字樣。

出口貨物退運進境,報關單位應向海關出具主管其出口退稅的地(市)國家稅務局簽發的“出口商品退運已補稅證明”,證明其貨物未辦理出口退稅或所退稅款已退回稅務機關,海關方予以辦理該批貨物的退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