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員工作怎麼樣

報關員是指通過全國報關員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並在海關注冊登記,代表所屬企業(單位)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報關員工作的相關內容,歡迎閱讀!更多內容請關注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報關員工作怎麼樣

我國海關規定,向海關辦理報關納稅業務,因此,報關員只能受僱於一個從事進出口業務、有對外貿易經營權的企業或者報關企業,並代表該企業辦理報關納稅手續。

報關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知識水平和實際業務能力,必須熟悉與貨物進出口業務有關的法律和對外貿易知識,必須精通海關法規、規章並具備辦理海關手續的技能。爲此,我國《海關法》第十一條規定:“未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從事報關業務。”以法律形式明確了從事報關員工作的資格制度。

行業前景

據統計2006年1-11月我國外貿進出口總值15935.6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24.3%,並將在今後幾年繼續保持兩位數的增長速度,我國的國際貿易總量已經排名全球第三,中國的對外貿易正在經歷又一個快速發展的黃金時期。

由於中國將在2008年舉辦奧運會,2010年舉辦世博會,即使仍按照目前的發展速度,5年內,國內擁有外貿進出口權的企業數量將達到36萬家,是現在外貿企業數量的2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12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報關單位註冊登記管理規定》第九條的(四)規定:報關企業內部報關員人數不得少於5名來計算,就需要180萬人。而目前到海關注冊從事報關工作的只有80000多人,而根據國家教育部高校就業指導中心統計,我國每年高校經濟類畢業生在13萬人左右,即使13萬人全部從事外貿工作,5年內也只能培養出65萬外貿人才,遠遠不夠目前國家所需要的100多萬人才。

報關員的權利與義務

報關員的權利

1、以所在報關單位名義執業,辦理報關業務;(報關)

2、向海關查詢其辦理的報關業務情況; (查詢)

3、拒絕海關工作人員的不合法要求;(拒辦)

4、對海關對其作出的處理決定享有陳述、申辯、申訴的權利;(上訴申辯)

5、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或訴訟)

6、合法權益因海關違法行爲受到損害的,依法要求賠償;(要求賠償)

7、參加執業培訓。

報關員的義務

1.熟悉所申報貨物的基本情況,對申報內容和有關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合理審查;(審查)

2.提供齊全、正確、有效的單證,準確、清楚、完整填制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並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規範報關)

3.海關檢查進出口貨物時,配合海關查驗;(配合查驗)

4.配合海關稽查和對涉嫌x私違規案件的查處;(配合調查)

5.按照規定參加直屬海關或者直屬海關授權組織舉辦的報關業務崗位考覈;(參加考覈)

6.持報關員證辦理報關業務,海關覈對時,應當出示; (持證上崗)

7.妥善保管海關核發的報關員證和相關文件;(保管文件)

8.協助落實海關對報關單位管理得具體措施。(相關工作)

報關員執業禁止

1、故意製造海關與報關單位、委託人之間的矛盾和糾紛;

2、假借海關名義,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委託人索要委託合同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索要其他額外的酬金或其他財物,虛假報銷;

3、同時在2個或2個以上報關單位執業;

4、私自接受委託(一定要以報關企業的名義接受委託報關)或者私自收取委託人酬金及其他財物;

5、轉借或轉讓報關員證,允許他人持本人報關員證執業;

6、塗改報關員證 ;

7、其他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爲。

報關員註冊

一)報關員註冊條件:

(1)中國國籍;

(2)通過考試取得資格證書;

(3)必須受聘於報關單位;

(4)首次註冊,須在一個報關單位連續實習3個月;

(5)註冊期滿(2年)後,2年內沒有註冊的,須經海關業務崗位考覈合格。

報關員註冊程序

1、受理程序:申請(向直屬海關提出)----審覈----頒發證書。

2、註冊資料:註冊申請書、報關注冊登記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勞動用工合同、身份證複印件、社會保險證明覆印件。

首次申請報關員註冊的,應提供實習證明材料(3個月)。

有效期滿後,連續2年沒有註冊,應提供海關考覈合格材料。

臺港澳人員需提供“臺港澳人員就業證”。

3、符合條件者,海關於10日內頒發報關員證,不符合條件的,應書面作出決定。

4、註冊有效期2年。

報關員執業範圍

1.按照規定如實申報出口貨物的商品編碼、商品名稱、規格型號、實際成交價格、原產地及相應優惠貿易協定代碼等報關單有關項目,並辦理填制報關單、提交報關單證等與申報有關的事宜;

2.申請辦理繳納稅費和退稅、補稅事宜;

3.申請辦理加工貿易合同備案(變更)、深加工結轉、外發加工、內銷、放棄核準、餘料結轉、覈銷及保稅監管等事宜;

4.申請辦理進出口貨物減稅、免稅等事宜;

5.協助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的查驗、結關等事宜;

6.應當由報關員辦理的其他報關事宜。

報關員的法律責任

(一)、報關員因工作疏忽造成應當申報的項目未申報或者申報不實的,海關可以暫停其6個月以內報關執業,情節嚴重的,取消從業資格。

(二)、被暫停職業期間 ,恢復從事報關業務後1年內再次被暫停報關執業的,海關可以取消其報關從業資格。

(三)、非法代理他人進行報關或者超出海關准予的從業範圍的,處5萬元以下罰款,暫停其6個月以內報關執業,情節嚴重的,取消報關從業資格。

(四)、向海關工作人員賄賂的,消其報關從業資格,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賄賂罪的,不得重新取得報關從業資格。

(五)、提供虛假資料騙取海關注冊登記、報關從業資格的,取消其報關從業資格,並處30萬元以下罰款。

(六)海關予以警告,並處人民幣2000元以下罰款的情形:

1、有報關員執業禁止行爲的;

2、報關員海關注冊內容發生變更,未按規定向海關辦理變更手續的';

另:未取得報關從業資格從事報關業務的,予以取締,沒收違反所的,可以並處10萬元以下罰款。

報關員考試簡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關於“報關人員必須依法取得報關從業資格”的規定,報關員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考試製度,通過考試測試考生從事報關業務必備的基礎知識和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報關專業知識、報關專業技能、報關相關知識以及與報關業務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及海關總署規章。考試合格者可以向海關申請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

海關總署組織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確定考試原則,制定考試大綱、規則,統一命題;指導、監督各地海關具體實施考試,處理考試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組織閱卷,公佈考試成績;管理各海關審覈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事宜。直屬海關在海關總署指導下具體實施考試;受理、審查報關員資格申請,頒發報關員資格證書。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每年舉行一次。特殊情況下,經海關總署決定,可以進行調整。海關總署在考試3個月前對外公告考試事宜。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實行公平、公開、公正、誠信的原則,採取全國統一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核分和統一合格標準的方式進行。

報關員資格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條件、報名確認和參加考試以及成績查詢的方式、資格證書申請的程序,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海關總署和各考區的考試公告、各直屬海關行政許可公示以及有關通告、通知等,亦可通過撥打各考區、各報考點海關對外公佈的考試諮詢電話獲得相關資訊。

報關員考試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滿18週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具有高中或者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並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的人員,可以按照海關總署2006年第22號公告的規定,報名參加考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

(二)因在報關活動中發生x私或嚴重違反海關規定的行爲,被海關依法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三)因向海關工作人員賄賂,被海關依法撤銷報關注冊登記、取消報關從業資格的;

(四)曾被宣佈考試成績無效,並被撤銷報關員資格、吊銷資格證書,不滿3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