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1月13日開始報名

從省招生考試院獲悉,安徽省2016年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上半年筆試報名及考試安排已確定,1月13日-19日網上報名,1月15日至1月20日網上資格審覈,3月7日-12日下載並打印准考證, 3月12日進行考試。

2016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1月13日開始報名

據悉,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對象爲安徽省內(指戶籍或人事關係在安徽省)所有申請幼兒園、國小、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安徽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三年級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讀研究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而從2014年起新入學的師範類專業學生,申請上述教師資格須參加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從2016年起原通過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考試並拿到的合格證書,不再作爲申請中國小教師資格的依據。

  報考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並經申請人員單位或戶籍所在地鄉(鎮)或街道辦事處思想品德鑑定合格;應屆畢業生,由所在學校進行思想品德鑑定。

  (二)學歷條件:

申請教師資格與應當具備的學歷條件:

1.幼兒園教師: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國小教師資格:中等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國中教師資格: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高等師範本科學校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實習指導教師資: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6.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7.成人教育教師資格: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在校生(大二、大三、應屆畢業生)憑學生證或相關證明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三)教育教學能力

1.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的人員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測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評,成績合格。

2.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並取得相應等次《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3.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在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