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全面改革後,國考教師資格證考試由國家統一命題,統一制定考試大綱,面向對象也不再侷限於非師範生,所有要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都需要通過考試纔可以(包括師範生)。下面一起來看看它的考試科目:
省份 | 考試科目 |
北京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上海 |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3個科目: 科目一均爲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爲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
遼寧 | 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中學),教育學(國小)、教育心理學(國小) |
山西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 |
湖南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山東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廣東 | 教育學、心理學 |
甘肅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四川 | 本科(A類):教育學A和教育心理學A;專科(B類):教育學B和教育心理學B |
福建 | 教育學、心理學 |
廣西 |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3個科目: 科目一均爲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爲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
陝西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 |
河南 | 中等職業學校(含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 高級中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國小教師資格:國小教育學、國小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學生與團隊管理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幼兒園教師資格:幼兒教育概論、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法規概論、教學方法導論 |
河北 |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3個科目: 科目一均爲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爲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
青海 | 教育學、心理學 |
雲南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安徽 | 教育學(一)(課程代碼:00429)、心理學(課程代碼:00031) |
江蘇 | 教育學、心理學 |
內蒙古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吉林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江西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海南 |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3個科目: 科目一均爲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爲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
重慶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學科專業素質和綜合實踐能力 |
貴州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
寧夏 | (00442)教育學(二)、(10487)心理學(二) |
天津 | 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學能力考試 |
湖北 |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3個科目: 科目一均爲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爲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
浙江 |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保教知識與能力。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2個科目,科目一爲綜合素質,科目二爲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爲3個科目: 科目一均爲綜合素質; 科目二均爲教育知識與能力; 科目三爲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爲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語、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信息技術等學科。 |
新疆 | 教育學、心理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