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大綱

教育部考試中心根據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制定各科考試大綱。中國小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規定了考試內容和要求、試卷結構、題型示例等,是考生學習和考試命題的`依據。

教師資格考試大綱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保教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大綱(2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大綱(15科):

《綜合素質考試大綱》、《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

  《語文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等13科;

其中,初級中學和高級中學的《綜合素質考試大綱》和《教育知識與能力考試大綱》是相同的。

  面試考試大綱分爲三類:

《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國小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