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概念就是反映事物(對象)屬性和範圍的思維形式,是思維形式最基本的組成單位,也是構成命題、推理的要素。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爲大家搜索整理的教師資格證考試國小綜合素質考點:概念,希望對大家考試有所幫助。
根據教師資格證考試大綱的要求,《國小綜合素質》邏輯思維能力這一節需要了解一定的邏輯知識,熟悉分析、綜合、概括的一般方法。
教師的邏輯思維水平對其所從事的教育活動有着重要的影響,邏輯思維能力是教師應掌握的基本職業能力。
一、什麼是概念
所謂概念就是反映事物(對象)屬性和範圍的思維形式,是思維形式最基本的組成單位,也是構成命題、推理的要素。概念的表現形式就是詞語,但卻並非所有的詞語都是概念,只有表達了一類事物的詞語才能稱之爲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邏輯特徵
內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兩個基本邏輯特徵。
塑唸的內涵,是塑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質。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內涵就是“用於交換的勞動產品”。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的事物。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這 一個概念內涵的`,在市場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概念的外延既然是一個範圍,因此就可以用一條封閉的曲線來表示,曲線裏面的就是一個概念的全部外延.稱之爲“文氏圖”。
三、概念間關係
1.全同關係
全同關係又稱同一關係,它是兩個概念外延完全重合的關係。如“等邊三角形”與“等角三角形”、“《吶喊》的作者”與“魯迅”等。
2.真包含(於)關係
塞包含關係是指豫個概念外延部分重合的關係。a、b兩個概念,如果a概念的部分外延與b概念的全部外延相重合,那麼a、b兩個概念具有真包含關係,也稱種屬關係,讀作a真包含b或b真包含於a。如“學生,,與c。國小生”、“電影”與“數碼電影”等。
3.交叉關係
交叉關係也是指兩個概念的外延部分重合的關係。a,b兩個概念,如果a概念只有部分外延與b概念的外延相重合,而b概念也只有一部分外延與a概念的外延相重合,那麼a,b兩個概念間的關係就是交叉關係。如“黨員”與“教師”、“醫生”與“博士”等。
4.全異關係
前面所講的全同關係、真包含(於)關係和交叉關係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兩個概念的外延至少有一部分相同。在邏輯中,通常將這些關係統稱爲相容關係。與相容關係相反的是不相容關係,也叫全異關係。
具有全異關係的兩個概念的全部外延都不相同,完全沒有重合的部分。全異關係又存在兩種情況:矛盾關係和反對關係。
(1)矛盾關係
具有全異關係的兩個概念a和b,同時包含於它們的屬概念c當中,的全部外延。那麼a與b具有矛盾關係,如“男人”與“女人”。
(2)反對關係
具有全異關係的兩個概念a和b,同時包含於它們的屬概念c當中,的全部外延.那麼a與b具有反對關係。如“老人”與“小孩”。
如果a與b的外延之和等於c
如果a與b的外延之和小於c
四、概念間關係推理
前面我們已經介紹了幾種概念間的關係類型,實際上對於一些簡單的命題,我們都可以用概念間的關係表示,同時結合文氏圖法進行推理。
下面對考試中常出現的命題所表示的概念間關係總結如下表:
五、概括和限制
具有種屬關係的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之間存在這樣的關係:內涵較少的概念外延較大.內涵較多的概念外延較小。如“學生”和“中學生”相比,前者內涵比後者少,其外延比後者大。“學生”和“人”相比,前者內涵比後者多,其外延比後者小。
1.限制
限制是通過增加內涵.縮小外延.從屬概念得到其種概念的邏輯方法,所以必須在有種屬關係的概念之間進行。如“亞洲”不能限制爲“東南亞”,因爲兩者不是種屬關係。單獨概念沒有種概念,不能限制。如“螳螂”不能限制爲“捕食的螳螂”。
2.概括
概括是通過減少內涵,擴大外延。從種概念得到其屬概念的邏輯方法。概括也必須在具有種屬關係的概念間進行。如“草”能概括爲“植物”,不能概括爲“草 原”。因爲“草”和“植物”是種屬關係。而“草”和“草原”是部分與整體的關係。最大類概念沒有屬概念,因而不能概括。如“事物”是最大類概念,不能概 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