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洞口縣教師招聘通知

導語:2017湖南洞口縣招聘中國小教師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爲2017年6月5日8:00至6月20日18:00。下面是詳細的內容介紹,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17湖南洞口縣教師招聘通知

一、招聘計劃與職位要求(見附表一)

二、招聘條件

(一)普通計劃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良好,熱愛教育事業;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報考須提供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蓋章並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但本縣在編在崗教師和省特崗教師不得報考。

(二)面向建檔立卡貧困戶計劃

除滿足普通計劃的所有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建檔立卡貧困戶在冊人口;

2.建檔立卡貧困戶未婚和未就業的子女;

建檔立卡貧困戶及其子女的身份確認主要依託縣扶貧辦“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業務管理子系統”進行查詢。2014至2016已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戶仍然享受此政策。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從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或洞口教育科技網上下載並填寫《建檔立卡貧困戶報考人員審批表》後分別去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縣民政局和縣扶貧辦審查簽字蓋章。

三、招聘程序

(一)發佈公告

招聘方案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覈准後,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科技網上予以公佈,公佈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網上提交報名信息

1.提交報名信息的時間和網站

提交報名信息時間爲2017年6月5日8:00至6月20日18:00。

在此期間,報考人員登錄“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網上報名。

2.網上提交報名信息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並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報考人員所留的聯繫方式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否則後果自負。

本次考試不組織網上資格審查,現場確認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考公告和職位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選報責任自負。對招考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要求以及其他條件等有疑問的,請報考人員撥打諮詢電話聯繫。

在規定時間內打印好網報系統的報名登記表,沒有打印好報名登記表的報考人員不能進行現場確認。

(三)報名確認

1、現場確認時間:2017年6月23日至6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確認地點:洞口縣教育局新辦公樓五樓會議室。

3、注意事項:

(1)普通計劃:報考人員本人需持網報系統打印的報名登記表、畢業證書、有效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和複印件到現場按職位確認報名信息,並現場照相(不接受委託現場確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爲放棄報考。

(2)面向建檔立卡貧困戶計劃:報考人員本人需持網報系統打印的報名登記表、建檔立卡貧困戶報考人員審批表、畢業證書、有效二代身份證等原件和複印件到現場按職位確認報名信息,並現場照相。不接受委託現場確認。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現場確認的報考人員視爲放棄報考。此類招聘人員須承諾兩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4、領取筆試准考證:報考人員於2017年7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到縣教育局新辦公樓五樓會議室領取筆試准考證。

(四)考試

1、筆試

(1)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開考比例爲1:3(個別特殊專業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經市人社局審批後可放寬到1:2。個別特殊專業經市人社局覈准後可降低學歷層次)。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調整招聘計劃數。覈減後仍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或退還報名費。建檔立卡貧困戶招聘計劃報名人數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時,其餘下的招聘計劃調劑到相對應的普通計劃;男女分招的職位如一方報名人數未能滿足計劃數開考比例要求,其餘下的計劃數調劑到另一方。

(2)筆試內容:(見附表二)

(3)筆試均爲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60%。

(4)筆試時間與地點

筆試時間:2017年7月6日至13日;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見准考證。

應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參考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有效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入場參加考試。

2、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根據招聘職位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果最後一名面試入圍人員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併進入面試。面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40%。

(2)面試資格複審。面試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複審。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職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准考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經複審不符合面試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資格複審的,視爲放棄面試資格。

對於資格複審過程中出現資格複審不合格人員或面試入圍人員主動放棄面試資格,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和地點等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4)面試方式及內容(見附表二)。

3、所有成績爲百分制,折算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方式保留兩位小數。考試成績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科技網予以公佈。

(五)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號)和人社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組織實施。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本人在知道體檢結果3天內提出書面複檢申請,可就不合格項目複檢一次,以複檢結論爲準。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則依次遞補一次,遞補時如綜合成績相同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覈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覈程序。考覈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表現。同時要覈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

(七)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覈工作結束後,擬聘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通過後,在洞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洞口教育網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爲7個工作日。

(八)分配與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後,聘用人員按報考職位依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自主選擇工作單位,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後辦理聘用手續。受聘對象在洞口縣教育單位服務不得少於5年。

體檢後,因考覈、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四、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嚴格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工作人員按政策規定實行迴避,嚴格按實施方案進行,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現象發生,對違紀違規事件將嚴肅查處。